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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推荐 本书从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十几万个职务犯罪案例中,精心挑选出近千个具有较大研究价值的案例,总结提炼出100个最具争议的疑难要点,并针对定罪疑难要点总结归纳出100则裁判精要,共计60余万字,涵盖了职务犯罪定罪的方方面面。 在选取疑难要点和梳理裁判精要时,本书注意把握六个原则:一是每个疑难要点都尽量找到“正反”两方面的案例,展现实务中存在的疑难问题;二是选取的案例体现差异性,尽量避免出现重复性案例;三是案例选取注重新颖性,同时兼顾选取时间久远但具有典型性的案例;四是注意摘选裁判文书中“本院查明”或“法院认为”中的精华部分,原汁原味展现法官的论证逻辑;五是精心提炼法院裁判精要并置于显著位置,为读者最快掌握本书精华内容提供最大便利;六是结合疑难要点系统梳理法律规定,结合裁判精要提出律师建议,为读者全面深入理解每个疑难要点提供指引。 作者简介 唐青林,北京云亭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民商法法学硕士学位。从事法律工作近20年。北京市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外国语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北京第二外国语大学国际法学院兼职教授。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曾代理多起在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疑难复杂案件并成功获得胜诉。专业论文曾发表在《法学研究》和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 唐青林律师精通公司法,处理过大量公司法领域疑难复杂案件。先后担任数十个大型企业公司治理专项法律顾问、为公司治理提供整体法律方案。 唐青林律师带队直接参与过众多公司控制权争夺战,有些是资本家和企业家的争夺战,有些是企业内部创始股东之间的争夺战。因为我们的专业相助,我们的委托人往往勇猛而不鲁莽,大多成功地保住了公司控制权或者夺回了公司控制权。 唐青林律师在公司法专业领域深耕多年,在中国法制出版社主编(编著)出版的公司法领域的著作有:《公司控制权争夺战:公司治理与诉讼实战指引》《公司法裁判规则解读》《公司章程陷阱及72个核心条款设计指引》《公司诉讼法律实务精解与百案评析》《公司并购法律实务精解与百案评析》《公司法25个案由裁判综述及办案指南》《公司法司法解释四裁判综述及诉讼指南》《企业纠纷法律实务精解与百案评析》《最新公司法律理论与律师实务》《企业并购法律实务》。在清华大学、人民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等高校或大型企业讲授《公司控制权法律实务》《企业并购法律法规及律师实战操作》等。 目录 一、职务犯罪中基本概念的认定 001 职务犯罪中“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如何界定? ◎国有控股分公司经理经正式任命的,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国有控股分公司经理经党政联席会任命的,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国有控股分公司经理系被聘用的,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 ◎有人事任命权的主体仅限国家出资企事业单位不包括分支机构 002 职务犯罪中“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范围如何界定? ◎国家机关派出机构的人员,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受国家机关委派从事公务的人员,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受国家机关委托从事公务的人员,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国家机关中未从事公务的人员,不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受国家机关聘用行使内部管理职权的人员,不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003 事业单位中的“国家工作人员”如何界定? ◎国有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 ◎事业单位中受委托管理国有财产的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 ◎事业单位中行使对外管理职权的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 ◎事业单位医生通过行使处方权受贿的,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 ◎事业单位中受委托管理集体资产的人员,不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仲裁委员会中的兼职仲裁员,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 004 人民团体中的“国家工作人员”如何界定? ◎被委派到人民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 ◎人民团体中临时受聘管理公共财产的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 ◎村委会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的人员,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 ◎社区居委会中的工作人员,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 005 社会团体中哪些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 ◎被委派到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事业单位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 ◎在社会团体中担任领导职务的退休公职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 ◎受委派在社会团体中从事公共财产管理的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 ◎受国家机关领导指派在社会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 ◎在非营利性社团组织中工作的人员,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 ◎社会团体中非受委派从事公务的人员,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 006 国有独资企业中的“国家工作人员”如何认定? ◎受国有独资公司委派到其他企业从事公务的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 ◎国有独资公司中从事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的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 ◎国有独资公司中不具有国有财产管理权的员工,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 ◎国有独资公司中从事一般性业务的人员,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 007 “受委派从事公务的人员”如何认定? ◎委派单位不符合要求。不能认定为“国家工作人员” ◎受委派单位不符合要求,不能认定为“国家工作人员” ◎委派组织不符合要求的,不能认定为“国家工作人员” ◎委派形式不符合要求的,不能认定为“国家工作人员” ◎委派实质不是从事公务,不能认定为“国家工作人员” ◎委托或聘任不同于委派,不能认定为“国家工作人员” …… 二、受贿罪的认定 三、行贿罪的认定 四、贪污罪的认定 五、挪用公款罪的认定 六、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认定 七、一般渎职罪德认定 八、特殊渎职罪的认定 后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