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友好城市是一个不断发展的概念,它源于1989年《儿童权利公约》中提出的儿童具有生命权、受保护权、发展权与参与权四大权利,儿童友好的最基本内涵就是尊重儿童的这些基本权利。儿童友好城市的关键词是“儿童”和“友好”。儿童友好城市的最终目标是通过倡导儿童优先理念,鼓励政府制定实施促进儿童发展的政策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保障儿童的健康、教育、福利和安全,促进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权利的实现。儿童友好城市应包括四个核心要义,即面向儿童的友好政策、友好人文、友好服务和友好环境。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等23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到2025年,通过在全国范围内开展100个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试点,推动儿童友好理念深入人心,儿童友好要求在社会政策、公共服务、权利保障、成长空间、发展环境等方面充分体现。展望到2035年,预计全国百万以上人口城市开展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超过50%,100个左右城市被命名为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儿童友好成为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标识,儿童友好理念成为全社会共识和全民自觉,广大儿童享有更加美好的生活。在此背景下,国家相关部门开展了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研究,形成此书。
全书分为四篇。第一篇为友好理念篇,从背景意义、社会政策、公共服务、权利保障、成长空间、发展环境等方面,对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进行了全方位解读。第二篇为社会共建篇,探讨了社会组织、社区、家庭、儿童等社会力量在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中的作用和参与方式。第三篇为实践案例篇,介绍了我国部分先行先试城市的有益做法。第四篇为发展展望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