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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推荐 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体系覆盖工程建设领域各类建设工程项目,分为工程项目类规范(简称项目规范)和通用技术类规范(简称通用规范)两种类型。项目规范以工程建设项目整体为对象,以项目的规模、布局、功能、性能和关键技术措施等五大要素为主要内容。通用规范以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功能性能要求的各专业通用技术为对象,以勘察、设计、施工、维修、养护等通用技术要求为主要内容。在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体系中,项目规范为主干,通用规范是对各类项目共性的、通用的专业性关键技术措施的规定。 目录 1 总则 2 基本规定 2.1 保护范围 2.2 管理维护 3 历史文化名城 3.1 城址环境 3.2 格局风貌 3.3 建(构)筑物 3.4 道路交通设施 3.5 市政基础设施 4 历史文化名镇名村 4.1 环境景观 4.2 格局风貌 4.3 建(构)筑物 4.4 道路交通设施 4.5 市政基础设施 5 历史文化街区 5.1 街区环境 5.2 建(构)筑物 5.3 道路交通设施 5.4 市政基础设施 6 历史地段 6.1 保护重点 6.2 设施改善 7 历史建筑 7.1 保护重点 7.2 活化利用 附:起草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