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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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推荐 开源社区的有序健康发展离不开有效的法律治理,其中知识产权与许可证相关内容尤为值得关注,而国际科技竞争的新形势也为该领域的动态平衡增添了更多变数,亟待厘清局势以作出更好判断。 本书是“开源+法律”之下的一项研究成果,由北京大学张平教授担任主编,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助理教授徐美玲担任执行主编。作者团队聚焦于法律视角,对开源软件和开源硬件领域的法律规则、重点案例和组织管理等法律问题进行检索、梳理、归纳,并从中总结出值得参考借鉴的经验和启示,最后整理编写成书。 书中重点案例包括开源领域截至2022年8月中国、美国、欧盟三大法域内的相关重点知识产权案件,并对每个案件给出了具体分析,主要包括基本信息、案情简介、争议焦点、法院分析、处理结果、本案启示等,并将案例进行了类别划分,方便不同领域读者快速按需阅读。 本书全体编委会成员秉持开源的精神和理念,采取共同协作、多层审校的方式,致力于为读者呈现专业、翔实且易于阅读的内容,以期为开源领域的使用者、贡献者、从业者、管理者以及研究者等参与人员,提供不同程度和不同维度的素材,为推动和完善我国开源领域的知识产权等法律治理贡献一份力量。 欢迎大家关注、支持,有任何建议或意见,可随时向编委会(Email:kyfg_pku@163.com)反馈。 作者简介 张平,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常务副院长,北京大学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北京大学人工智能研究院双聘教授,北京大学人工智能研究院学术委员会委员。1991年在北京大学法学院任教至今,2004年被聘为北京大学法学院雅虎-方正讲席教授及北京大学互联网法律中心主任,2009年起兼任北京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常务副院长。 其他社会兼职:中国科学技术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等;深圳鹏程实验室人工智能研究中心双聘专家。 重点研究领域:知识产权法、互联网法。曾参加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研究、互联网基础立法等多项国家重点研究项目,近年重点专注于法律与科技结合等前沿问题,受邀参加电子商务法、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多部法律的的专家征求意见、草案论证工作。 目录 上篇 开源知识产权案例介评 第一章 著作权 一、案例介评 不乱买电子商务(北京)有限公司与北京闪亮时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一审) 北京闪亮时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不乱买电子商务(北京)有限公司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二审) 天津市网城天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诉浙江阿凡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一审) 浙江阿凡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与天津市网城天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二审) 天津市网城天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诉温岭市达克罗涂复工业有限公司等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一审) 浙江商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网城天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二审) 数字天堂(北京)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诉柚子(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等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一审) 柚子(北京)移动技术有限公司等与数字天堂(北京)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二审) 北京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捷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一审) 北京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捷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二审) 济宁市罗盒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诉福建风灵创景科技有限公司等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 济宁市罗盒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诉广州市玩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 Oracle Am, Inc. v Google Inc.案 Artifex Software, Inc. v Hancom, Inc.案 Jacobsen v Katzer案 Versata Software, Inc. v Ameriprise Fin Inc.案 Free Software Foundation v Cisco System,Inc.案 Software Freedom Law Center v Monsoon Multimedia, Inc.案 SCO Group,Inc. v Novell, Inc.案 Ubiquiti Networks, Inc. v Cambium Networks, Inc. et al案 Logidee v Mandrakesoft案 Christopher Helwig v Vmware案 开源摄影作品著作权侵权案 Sociedad General de Autores Y Editores v Ricardo Andres Utrera Fernández案 N v Newspaper案 二、案例点析 第二章 专利 一、案例介评 Cascades Computer Innovation, LLC v Samsung Electronics Co.案 IP Innovation LLC v Red Hat, Inc.案 微软公司声称Linux侵犯专利权案 OSRM声明Linux侵犯专利权案 Red Bend Software, Inc. et al v Google Inc.案 Microsoft v TomTom案 某加密技术提供商专利侵权案 二、案例点析 第三章 商标 一、案例介评 Planetary Motion, Inc v Techsplosion, Inc.案 Open Source Group, LLC v Saad Patel案 Neo4j, Inc. v PureThink, LLC案 Elastic Search, Inc. v Amazon.com, Inc.案 谷歌移转商标所有权至OUC案 红帽公司禁止未经许可使用带有其标志(logo)的商标案 莫兹拉基金会注册“Firefox”商标案 …… 中篇 开源许可证及政策汇解 下篇 开源组织及其治理架构 附录 许可证授权翻译/引用沟通记录 后记 声明 序言 起源于自由软件的开源运 动历经20余年的发展,已经 从早期批判知识产权制度的“ 自由王国”走向拥抱知识产权 制度的有限开源社区。随着 开源软件与资本的紧密结合 ,开源软件逐渐向商业化、 市场化发展,并且与商业软 件交叉融合。各式各样的开 源许可证中充斥着知识产权 保留条款,让原本追求单纯 知识产权法律关系的开源社 区变得越来越复杂。“开源许 可证丛林”带给软件开发者和 利用者的羁绊不亚于“专利丛 林”、“版权丛林”和“商标捆 绑”,而且开源资源的巨大垄 断力带来了新型的垄断风险 。 除了违反许可证等传统违 约问题,开源软件不断受到 来自第三方专利的威胁,加 之自身组建的防御性专利联 盟的增加,开源社区与专利 纠缠不清。“专利权和许可证 在法律结构上层层叠叠互相 覆盖。弄清两者对开源软件 的作用就像是穿越雷区。”从 目前比较活跃的开源许可证 中都能看到有保留专利的条 款。不论是软件的开发阶段 还是应用阶段,由于开源社 区的开放精神以及权利不担 保传统,来源于项目发起人 和后续贡献者使用包含第三 人在先专利的瑕疵代码的风 险增加,还有可能被他人盗 用开源资源去申请专利,这 也就是为什么会有开放创新 专利联盟(Open Invention Network,OIN)的存在。 而OIN的规模越来越大,其 所秉持的专利防御联盟地位 也在逐渐改变,所拥有的巨 大的专利阵营足以成为“核导 弹”级别的战略防御武器,从 而形成新的市场垄断地位。 近年来,又有一批专利强势 的企业声称开放所有软件专 利。2014年特斯拉宣布免费 开放全部专利就引发对其有 商业动机的质疑:开放专利 并不是放弃专利,也就意味 这些专利技术可能成为某一 技术领域控制底层软件架构 和标准的核心技术,尽管其 不收取当下的专利费用,但 会牢牢控制住这一领域未来 技术和市场的发展。在市场 经济下,无偿捐助科技成果 的企业是少数,即使对于那 些已经接受了GNU通用公共 许可证(General Public License,GPL)的公司来说 仍然希望有机会使其已经放 弃了的版权和专利权再回到 独占领域,于是出现了各式 各样的“权利保留条款”或者 是“权利复活条款”,甚至出 现权利的“逆向回转”——将 软件与硬件结合,让那些开 放源代码后的软件通过与计 算机的结合再享有专利权, 这也催生了开放硬件许可证 的问世。在计算机处理器方 面已经有这样的先驱: RISC-V处理器架构秉持的开 放共享、互利共赢的发展理 念即是对开源软件精神的继 承,但是随着谷歌、高通、 三星等专利巨头公司加入 RISC-V的开发,其未来的发 展趋势也一定是由商业公司 来控制,并且这样的控制比 传统的软件专利竞争更为强 势。 开源软件的著作权保留条 款也使得开源许可证充斥着 法律陷阱。根据GPL3.0第8 条“终止授权”的约定,授权 人许可用户在遵守许可证规 定的前提下行使某些权利, 若用户违反GPL3.0的使用条 件,其通过GPL3.0获得的授 权将会自动终止,用户实施 的复制、修改、发布等行为 ,也将因失去权利来源而构 成侵权。这一“权利保留条款 ”的存在,构成了以宽松的开 放创新引入大量跟随者之后 又利用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 实现的更大的垄断力,也可 以被称为“版权陷阱”,导致 来自开源社区的知识产权违 约风险、侵权风险和垄断风 险混杂交织。已经有许多案 例显现出这种趋势。在 Artifexv.Hancom案中,加州 法院认为基于GPL或者其他 开源软件许可的软件版权人 ,对不遵守许可证条款的用 户,既可以主张版权侵权, 也可以主张合同违约,原告 可以视情况灵活行使其权利 。而在罗盒网络诉福建风灵 案中,我国的法官认为违反 开源协议既构成违约也构成 侵权,甚至可以直接得出结 论:违约及侵权。这样使得 开源软件的权利人处于更有 利的举证责任义务,在利用 侵权来维护自身利益的诉讼 中更有优势地位。在这一点 上,开源社区潜在的垄断风 险十分明显。 目前,对开源软件与著作 权的保护还体现在开源资源 接口技术能否再被闭源的问 题上。历经11年的甲骨文公 司与谷歌公司针对安卓操作 系统中的API(Application Programming Interface)侵 权诉讼,美国法院的审理一 波三折,从认定谷歌使用开 源接口技术API没有版权, 到有版权属于侵权,再到有 版权属于合理使用的结果来 看,法官为开源社区的商业 利用留下了未来维权的基础 。 与专利和著作权政策不同 ,绝大多数开源许可证都对 开源软件的商标使用问题作 了严格规定。在没有事先书 面同意的前提下,著作权人 和贡献者的名称不能被用来 推广或为衍生软件的产品。 若相关衍生软件使用人在软 件推广的过程中违反规定, 不当使用了原软件作者的商 标或者冒用开源商标,则构 成了对许可证的违约和对原 软件作者商标权的侵犯。所 有的开源基金会、开源社区 等组织对其商标的使用都有 详细的规定,例如,开放源 代码首创行动组织(OSIA) 作为权威的许可证标准制定 组织,规定只有经其认证的 开源许可证才可以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