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推荐 本书所选档案形成时间起自1919年6月11日,终于1949年2月25日,共收录档案32组349件。全书分为三册,第一册收录档案11组92件,主要内容为五四运动中陈独秀被捕及获释、李大钊等共产党人及革命群众在上世纪二十年代在北京的革命活动情况;第二册收录档案6组77件,主要内容为1927年吴平地、李大钊等人先后被捕、英勇就义以及后事处理等情况;第三册收录档案15组180件,主要内容为1927年北京地下党组织遭受破坏、一二·九运动、北平和平解放与接管等。 本书所选档案按照“主题-时间”的体例编排,即将相同主题的档案汇辑为一组,组与组间遵循逻辑关系并结合时间顺序排序,组内档案按形成时间先后排序。 目录 第一册 一、陈独秀被捕及获释 侦缉队为捕获在新世界商场密散传单人犯陈独秀及证物等给京师警察厅的报告(1919年6月11日) 保安警察马队为陈独秀散布市民宣言侦获情形给京师警察厅的报告(1919年6月12日) 外右五区警察署呈报查获陈独秀案的送案表(1919年6月12日) 京师总商会、北京教育会函送《北京市民宣言》传单并请追查致京师警察厅的函(1919年6月12日) 附:《北京市民宣言》传单 陈独秀供词(1919年6月12日) 由陈独秀身上搜出蓝公武致陈独秀的函(1919年6月7日) 由陈独秀家中搜出的传单函件清单(1919年6月12日) 京师警察厅科员张锡昌呈报复讯陈独秀情形的报告(1919年6月13日) 京师警察厅布告国民公报馆(稿)(1919年6月14日) 北京中等以上学校学生联合会请早予保释陈独秀致京师警察厅的函(1919年6月15日) 北京大学教授刘师培等请准予保释陈独秀给京师警察厅的呈(1919年6月16日) 民国大学校长应善以等请准予保释陈独秀给京师警察厅的呈(1919年6月20日) 京师警察厅关于应善以等、刘师培等、北京中等以上学校学生联合会呈请 安徽同乡会吴传绮等请准予保释陈独秀致警察总监的函(1919年6月25日) 安徽省长吕调元请予保释陈独秀致警备司令部、警察总监的电函(1919年6月26日) 京师警察厅关于缉讯陈独秀情形给淞沪护军使的复函(稿)(1919年7月25日) 京师警察厅司法处关于陈独秀患病及诊治情形给警察总监的报告(1919年9月6日) 附:拘留所关于陈独秀病状的报告(1919年7月20日一9月7日) 京师警察厅科员张锡昌承审陈独秀情形的报告(1919年9月16日) 陈独秀具结单二纸(1919年9月16日) 中一区警察署遵令对陈独秀按豫戒法办理呈警察总监的报告(1919年9月17日) 中一区警察署关于视察受豫戒命令者陈独秀月记表给警察总监的报告(1919年10月5日~1920年3月5日) 京师警察厅秘书处关于中一区警察署署员石贵宣应予记过致司法处的函(1920年2月10日) 刑事所巡长王维藩、巡警许权福关于密查陈独秀行踪情形的报告(1920年2月14日) 陈独秀于上海致京师警察总监的函(1920年2月14日) 国务院秘书厅为陈独秀是否被羁在京请查复致京师警察厅的函(1920年2月27日) 附:漳州陈炯明来电(1920年2月23日) 京师警察厅关于豫戒陈独秀情形致国务院秘书厅的复函(稿)(1920年3月4日) …… 第二册 第三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