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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推荐 综观晚近以来我国以及世界主要国家的刑法立法,刑法前置化已然成为共同的趋势和潮流。作为现代刑法预防走向的重要环节,刑法前置化无疑是一把双刃剑,其一方面有助于预防危险以维护社会秩序和安全,另一方面又隐藏着因过度干涉公民自由而导致现代法治国刑法原则崩塌之危险。因此,极有必要在正视刑法前置化发展趋势的同时,从现有的宪法法律体系中发展出有效的制约框架,以保障和提升刑法前置化立法及其司法适用的正当性、科学性与有效性。 本书以中国刑法尤其是《刑法修正案(八)》《刑法修正案(九)》《刑法修正案(十一)》中的前置化处罚规范为蓝本,关照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背景下中国刑法立法和司法的变革需要,通过构建一个全方位、系统性、本土化的刑法前置化制约框架,为刑法前置化实践提供理论支撑和有益指引,以期提升刑法前置化规范体系建构的科学性与合理性,从而为新时代受非传统安全威胁的刑法治理探索一条适当平衡的路径。 作者简介 熊亚文,男,1990年9月生,安徽宿松人,法学博士,现为湖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研究领域为刑法学。兼任湖南大学数据法治研究院研究员,湖南大学国家腐败预防与惩治研究中心研究员。在《现代法学》《法学》《政治与法律》《中国刑事法杂志》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部分论文被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刑事法学》全文转载。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省社科基金项目等国家级、省部级项目5项,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重点课题若干。曾获第五届“全国刑法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2020年)、第二届湖南大学“优秀教师新人奖”(2021年)等荣誉奖项。 目录 导论 一 研究背景、问题意识与研究意义 二 研究现状 三 研究进路、方法与创新之处 第一章 刑法前置化的基本理论 第一节 刑法前置化的基本内涵 一 刑法前置化的概念界定 二 法益保护前置化的主要内涵 三 刑事处罚前置化的主要表现 四法益保护前置化与刑事处罚前置化的关系 第二节 刑法前置化的立法类型 一 抽象危险犯立法 二 实质预备犯立法 三 帮助行为正犯化立法 第三节 刑法前置化的驱动因素 一 外部驱动:现代社会的安全需求 二 内部驱动:刑法体系的预防走向 第四节 本章小结 第二章 刑法前置化的法教义学审视 第一节 基于法教义学基础理论的审视 一 法益保护前置化的主要问题 二 刑事处罚前置化的主要问题 第二节 基于法教义学中层理论的审视 一 抽象危险犯的法教义学审视 二 预备行为实行化的法教义学审视 三 帮助行为正犯化的法教义学审视 第三节 本章小结 第三章 刑法前置化的制约框架 第一节 中外主要制约理论之梳理 一 国外的主要制约理论 二 国内的主要制约理论 第二节 当前主要制约理论之反思 一 纯粹刑法内部保障机制之困境 二 纯粹立法层面限制框架之不足 第三节 刑法前置化制约框架之构建 一 立法层面:宪法与刑法的双重制约 二 司法层面:具体教义学原理的制约 第四节 本章小结 第四章 刑法前置化的立法制约 第一节 刑法前置化立法的合宪性制约 一 法益保护的宪法关联审查 二 刑事处罚的比例原则审查 第二节 刑法前置化立法的教义学制约 一 刑法教义学的立法批判与指导机能 二 刑法教义学对立法理念与技术的指导 第三节 本章小结 第五章 刑法前置化的司法限制 第一节 抽象危险犯处罚范围的司法限制 一 当前理论上的限制方案及其不足 二 抽象危险犯的类型化发展与构建 三 类型化视角下抽象危险犯的教义学限缩 第二节 预备行为实行化立法的司法限制 一 实质预备犯的预备行为原则上不可罚 二 实质预备犯的兜底条款应作同类解释 三 实质预备犯的保护法益仅限重大法益 第三节 帮助行为正犯化立法的司法限制 一 基于中立帮助行为理论之限制 二 基于共犯的从属性原理之限制 第四节 本章小结 结语 刑法前置化与刑法观的变革 参考文献 索引 导语 本书具体围绕两条线索从两个教义学层面展开研究。在刑法教义学基础理论层面,刑法前置化主要表现为法益保护的前置化与刑事处罚的前置化,二者分别招致法益理论、刑法谦抑理论等的批判。在刑法教义学中层理论层面,刑法前置化主要有实质预备犯、帮助行为正犯化以及抽象危险犯等立法类型,其分别涉及预备犯的处罚根据与处罚范围、中立帮助行为的可罚性范围、抽象危险犯的法益侵害关联性等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