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推荐 在《利维坦》中,霍布斯以凶猛海兽“利维坦”喻指君主政体的国家。国家,即伟大的利维坦,是一个人工模造的人,主权是它的灵魂,官员是它的关节,奖惩是它的神经,财富是它的实力,安全是它的事业,顾问是它的记忆,公平与法律是它的理智,稳定是它的健康,动乱是它的疾病,而内战则预示着它正在开始死亡。 《利维坦》使政治哲学得到了全新的逻辑严密的系统发挥,是西方政治哲学的起点。全书由四个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论人类。霍布斯将人的生命视作一种机械运动,认为趋利避害、保全自我是人的本性,因此需要寻找一个凌驾于众人之上的权力。 第二部分,论国家。在自然状态下,在理性指引下,人们相互订立契约,放弃个人的自然权利,将之交付给一个人或一些人组成的会议,从而组成国家。 第三部分,论基督教国家。主要讨论教权和世俗政权谁凌驾于谁之上的问题,并对传统宗教进行的深刻的批判,从根本上否定了“君权神授”的学说。 第四部分,论黑暗王国。主要揭露罗马教会的腐败堕落,以及教皇侵犯世俗权力的诸多行径,提出了政教合一、教权服从王权的主张。 作者简介 托马斯·霍布斯(Thomas Hobbes,1588年4月5日—1679年12月4日)英国政治家、哲学家。生于英国威尔特省一牧师家庭。早年就学于牛津大学,后做过贵族家庭教师,游历欧洲大陆。他创立了机械唯物主义的完整体系,指出宇宙是所有机械地运动着的广延物体的总和。他提出“自然状态”和国家起源说,指出国家是人们为了遵守“自然法”而订立契约所形成的,是一部人造的机器人,反对君权神授,主张君主专制。他把罗马教皇比作魔王,僧侣比作群鬼,但主张利用“国教”来管束人民,维护“秩序”。 目录 译者序 序言 第一编 论人类 第一章 论感觉 第二章 论想象 第三章 论想象的因果关系或后果 第四章 论语言 第五章 论推理与学识 第六章 论一般被称为“激情”的自觉运动的内在开端以及它的表达术语 第七章 论讨论的终结或决断 第八章 论一般被称为“智慧”的美德以及与之相对的缺陷 第九章 论知识的几种学科 第十章 论权势、身价、地位、尊重及资格 第十一章 论品行的差异 第十二章 论宗教 第十三章 论人类幸福与苦难的自然状况 第十四章 论第一自然法、第二自然法和契约 第十五章 论其他自然法 第十六章 论人、授权人和被人格化的事物 第二编 论国家 第十七章 论国家的成因、产生和定义 第十八章 论按信约建立的主权者的权利 第十九章 论按信约建立的国家的几种类型以及主权继承问题 第二十章 论宗法管辖权与专制管辖权 第二十一章 论臣民的自由 第二十二章 论臣民的政治团体和私人团体 第二十三章 论主权权利的政务大臣 第二十四章 论一个国家的给养与殖民地 第二十五章 论建议 第二十六章 论市民法 第二十七章 论罪行、豁免与减罪 第二十八章 论惩罚与奖赏 第二十九章 论导致一个国家衰弱或趋向解体的因素 第三十章 论主权代表者的职分 第三十一章 论自然的神国 第三编 论基督教国家 第三十二章 论基督教体系的政治原理 第三十三章 论《圣经》篇章的数目、年代、范围、依据和注释者 第三十四章 论《圣经》各篇中“灵”“天使”和“灵感”的意义 第三十五章 论《圣经》中“神的国”“圣洁”“神圣”和“圣礼”的意义 第三十六章 论上帝的道和先知的言词 第三十七章 论神迹及其用处 第三十八章 论《圣经》中永生、地狱、救恩、来世和救赎的意义 第三十九章 论《圣经》中“Church”一词的含义 第四十章 论哑伯拉罕、摩西、大祭司和犹太诸王的神国权利 第四十一章 论我们的神圣救主的职分 第四十二章 论教权 第四十三章 论一个人被接受进入天国的必要条件 第四编 论黑暗的王国 第四十四章 论因曲解《圣经》而产生的灵的黑暗 第四十五章 论外邦人的魔鬼学及其他宗教残余 第匹十六章 论空洞的哲学和荒诞的传说所导致的黑暗 第四十七章 论这种黑暗所产生的利益及其归属 综述和结论 导语 《利维坦》不仅对唯物论、人性论、无神论、契约论、专制主义、自由主义、君权神授论等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而且对整个西方世界在之后的国家建构、公民权利运动、教会改革等现实社会问题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霍布斯被视为西方思想界从中世纪阴霾桎梏走向近代光明的引路者之一。 当我们重新翻看《利维坦》一书的时候,就会发现人类社会依然逃脱不了霍布斯为我们描绘的“丛林社会”,各种各样的现代技术和新发明,以及人类对客观世界的认识和自身的认知虽有了突飞猛进的进展,但都没有从根本上改变“丛林社会”中形形色色的人物或者团体。霍布斯式的“丛林社会”从来没有真正消失过,不管丛林中有多少鲜花点缀,它始终没有改变弱肉强食局面。想到这一点,不禁使人更加敬仰霍布斯在三百余年前鞭辟入里的杰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