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推荐 在人类法律文明史中,宗教法是一种自古就有并且一直延续至今没有中断的法律文明形态。各种宗教有其不同的历史渊源和发展脉络,由于规模大小、组织严密程度、入世之深浅等的差异,其法律化程度和影响力也不尽相同。 本书在对宗教法的概念、渊源及发展脉络进行综述的基础上,对世界上影响力最大的三大宗教法——基督教会法、伊斯兰教法、佛教法的主要内容和历史演变进行了详尽记述,凸显了宗教法与近现代世俗法相互博弈、彼此融合、共同促进人类文明进步的现实,揭示了宗教法在人类法律文明史上的重要历史地位。 通过导论和分论三部分内容的介绍,本书试图以宗教信仰、宗教戒律、宗教仪式、信徒的权利与义务等要素,构建一个全新的宗教法体系,并在与世俗法的对比过程中,阐述人类法律文明形态的多样性和内涵的丰富性。 作者简介 何勤华,1955年3月生,华东政法大学前校长,教授,法学博士。兼任中华司法研究会副会长、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会长。 1977年考入北京大学法律系。1982年1月考入华东政法学院攻读硕士研究生,于1984年12月毕业,留本校法制史教研室任教。1992年10月起,作为对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1999年获“第二届中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称号。2009年获“国家级教学名师”的称号。 著有《西方法学史纲》《20世纪日本法学》《中国法学史》《法律文化史谭》等多部作品,在法学类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180余篇。 目录 导论 第一部分 教会法 第二部分 伊斯兰教法 第三部分 佛教法 附录、索引 导语 《宗教法》是从更为微观的角度,探讨宗教规范的法律性。限于篇幅,本书着重论述了在世界上分布最广、信徒最多、影响力也最大的三个宗教法的支系,即基督教会法、伊斯兰教法和佛教法。当然,这三大宗教法各有其不同的发展脉络,对世俗社会的影响力也不尽相同,所以,本书的分论三部分,又具有相对的独立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