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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推荐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0年6月30日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该法律共6章、66条,明确规定了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和机构,分裂国家罪、颠覆国家政权罪、恐怖活动罪、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四类罪行和处罚,案件管辖、法律适用和程序,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机构等内容。本法的颁布实施,对于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维护国家安全,保持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繁荣和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九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 (2020年6月3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