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推荐 农业环境损害认定与纠纷解决是一个由来已久的话题。与当下情况相比,主要是其受重视程度不同、解决方式侧重点不同、技术方法有所创新。早在工业企业污染排放对农业生产活动产生危害之时,国家相关部门和有关学者就开始关注这一现象。1979年通过的《环境保护法(试行)》,将其确定为污染事故调查处理,这一概念一直延续了三十多年,之后与之并行的是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2009年,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开始在很小的范围内出现。2014年之后,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等一些制度和方案设计中,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才得以确立,并逐渐为人们所知晓。农业环境损害鉴定是环境损害鉴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起步很早、发展很快的行业鉴定。从近十年发生的环境损害鉴定业务来看,80%以上是农业环境损害鉴定或与之相关的,这可能与农田和渔业水域分布广、在露天环境下进行和污染物较易侵入有关,同时也与农业生物较为敏感、受害症状较为直观有关。 目录 章农业环境损害 1.1农业环境损害的概念与特征 1.1.1相关概念 1.1.2分类及特征 1.2农业环境损害的致害方式 1.2.1大气污染物排放 1.2.2污水灌溉 1.2.3固体废物堆放 1.2.4农用化学品投入 1.3环境污染物致害特点 1.4农业环境突发污染事件 1.4.1农业环境突发污染事件特点 1.4.2农业环境突发污染事件的危害 1.4.3农业环境突发事件应对 1.4.4现场应急设备 第2章农业环境损害鉴定 2.1鉴定渊源 2.2鉴定类别及内容 2.2.1现状鉴定 2.2.2因果关系鉴定 2.2.3损失评估 2.3鉴定方法 2.3.1污染溯源 2.3.2现场监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