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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推荐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15年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能科技﹝2015﹞283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规范。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地面厂房布置、结构设计基本规定、地面厂房整体稳定分析及地基处理、地面厂房结构设计、地下厂房设计、坝内式和厂顶溢流式厂房设计、建筑设计、安全监测设计。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将原规范强制性条文第3.1.9条第2款~第5款、第3.2.7条第4款、第4.1.2条款、第4.1.5条、第5.1.1条、第5.2.1条款~第5款、第5.2.2条、第5.2.3条、第5.2.5条、第5.2.6条、第5.3.1条、第6.1.1条,转化为推荐性条文。——增加了厂房下游挡水部位安全超高的规定。——对地面厂房整体抗浮稳定设计状况系数和结构系数的取值进行了调整。——对地下厂房设计章节进行了精简和修改。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第3.1.8条款和第2款、第3.1.9条款、第7.0.1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国家能源局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提出并负责日常管理,由能源行业水电勘测设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北小街2号,邮编:100120)。 作者简介 本规范主编单位: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本规范参编单位:中国电建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武汉大学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肖平西 张 勇 幸享林 廖成刚 范祥伦 胡晓文彭薇薇 张顺利 陈绪高 邱玉兰 覃丽钠 李沃钊尹建辉 熊礼奎 欧文兵 侯建国 安旭文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党林才 方光达 刘荣丽 周长兴 徐爱忠 阳运生田建海 杨宜文 洪振伟 刘战平 张曼曼 宁华晚郭云强 杨 军 朴 苓 李仕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