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以后天子之族称为皇族。皇族的划分,与商周以“时王”为中心的划分一样,也是以在位的君统帝系来区分的,但规模要比殷商王族大得多,亲属范围涵盖也要宽泛得多。唐代划定皇族内的亲疏关系,规定是“九庙之子孙,继统为宗,余日族”(《旧唐书·职官志》)。也就是说,凡是继承帝位的五世宗亲,称为“宗”,属于皇家的近亲,可称为宗室成员;其出了五服的人则泛称为“皇族”,是为疏属,也可称其为皇姓。各姓皇族因王朝统治时期长短不一,宗族规模各异,王朝存续时间长的,皇族延续长达二三百年,皇族人口繁衍可到十几万、数十万,形成遍及全国的多分支性的巨族。如汉代的皇族刘氏,可谓天下第一大族。西汉平帝元始五年,天子在明堂袷祭列祖列宗,参加助祭的诸侯王、王子侯、宗室子就有一千多人;而这一年统计“太祖高皇帝子孙及兄弟吴顷、楚元之后”(即刘邦和他兄长吴顷王刘仲、楚元王刘交的后人),竟有十余万人(《汉书·平帝纪》),对这些人,朝廷都是有属籍登记在案的。王朝时间短,或二三世即宗庙倾覆的,皇族人数寥寥,有的甚至被斩尽杀绝,无有孑遗。南北朝时皇族内讧惨烈,自相屠杀者史不绝书,及新朝更代,有些王朝的皇族,除去少数宗支外,几无生存者。皇族是最有权势的宗族,也往往是最倒霉的宗族,难怪南朝宋顺帝刘准被杀前哀叹:“唯愿后身生生世世不复天王作因缘!”(《南史·王敬则传》)
皇族的管理机构,自秦朝起逐渐完善。秦汉时设立宗正管理皇族事务。宗正源于周代的宗伯,王莽时曾一度将其名称改回,仍称宗伯。南朝的萧梁王朝将宗正的机构称为宗正寺,为后世长期沿用。
皇族成员有属籍,各朝宗正的皇族管理机构都要定期将族人的出生时间、嫡母和生母姓氏、嫡庶身份、封爵官职、婚丧嫁娶等状况一一登录簿籍。这种登记称“属籍”,或者称“宗籍”,是一种皇族的户籍册。登入属籍的族人,享有各种特权,受到朝廷的保护,而失去或被开除出属籍的皇族则失去这种特权与保护,与庶民无异。汉代有属籍的皇族远属,有全家免除赋役的特权,如汉文帝四年(前176)下诏:“复诸刘有属籍,家无所与。”(《汉书·文帝纪》)复,指免除赋役。王莽的新朝虽然短暂,但他即位后,认为王氏与姚、妫、陈、田四氏均出身虞舜,所以以此五姓为皇姓,诏令:“天下上此五姓名籍于秩宗,皆以为宗室,世世复,无有所与。”(《汉书·王莽传》)一下免除了五姓的赋役。
周朝以后,历朝有“八辟”或“八议”之说,有八种人可以据此在法律上给予优遇,其中有“议亲”一条。议亲就是要考虑皇亲的因素,宗人犯罪可以减刑甚至免于处分。朝廷对于皇族中叛逆及不肖成员的处罚,首先是开除其宗籍,废为庶人,使其丧失特权,不再受朝廷的保护。汉景帝时,吴王刘濞发动七国之乱,平乱后,景帝立即削去了与吴王有联系的楚元王之子刘艺的属籍,“毋令污宗室”(《汉书·景帝纪》)。
皇族的宗室成员受封为贵族,有地位也有权力。西汉诸侯王有管理地方及统兵的权力,而且封地广大。吴楚七国之乱后,景帝、武帝屡次削藩,藩王的参政权被取消,皇室遂成为食封贵族。两晋南北朝常任用宗室在朝辅政或出朝镇守重镇,权力较大。然而皇族这种过多过密参与朝政、权势膨胀的情形,又导致它的迅速衰落,皇族内讧惨烈。唐代宗室封爵,不给土地和民户,给予官职,却不许赴任,成为富贵闲人。
汉唐时期皇族发展的趋势是从参政到不预政,走在权力衰退的道路上,但在富贵的名分上并没有降低,只是实际权力和地位下降了。唐以后这种趋势继续发展,除了皇族中的近亲在经济上富有、社会地位上尊贵外,在政治上已没有什么影响了。
皇族的远亲和没有爵位的宗入,不但在政治上没有什么权势,在经济上贫穷者也为数不少。俗话说,皇帝老子也有几门穷亲戚。那些支脉疏远的皇族,穷困潦倒者大有人在。西汉末年被赤眉军推上皇帝宝座的刘盆子,虽是皇族,却不过是个放牛娃。号称中山靖王刘胜后裔的皇叔刘备,也只能靠织席贩履为生。北魏孝明帝下诏:“宗室子女,属籍在七庙之内,为杂户滥门所拘辱者,悉听离绝。”(《魏书·肃宗纪》)此时王朝尚未改易,昔日列祖列宗之金枝玉叶,已沦为“杂户滥门”家中的妻妾仆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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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爱民,山东东阿人,1956年9月出生于天津,历史学博士。现为南开大学中国社会史中心暨历史学院教授。主要从事中国古代史、婚姻家族史及古代汉语的教学与研究。著有《汉晋家族研究》《中国古代的家教》《凑聚之道:古代的家族与社会群体》《宗族史话》(合著)、《清代宗族资料选辑》(合编)等书。
冯天瑜,1942年生,湖北红安人,武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资历教授,社会科学委员会历史学部委员。长期从事中国文化史、中国近代史研究,著有《中华文化史》《“封建”考论》《中国文化生成史》等,曾获中国图书奖、人文社会科学很好著作奖、湖北省出版政府奖等。
姚伟钧,1953年生,湖北武汉人,华中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华中师范大学国家文化产业中心教授。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统工艺评委,中国烹饪协会专家委员会顾问,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委员会成员,武汉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委员会委员,《饮食研究》杂志社编委会主任。
归纳历史上的宗族活动现象,宗族大致有这样几个特点:传世久远、形态多变、成员日众、功能转换和影响深远。
宗族的组织传世久远。宗族萌芽于氏族组织,诞生于殷商时代,到了周代宗族制度臻于完善。其后出现危机,跌跌撞撞地延续下来,时而衰落,时而复兴,迄今至少已有三干多年的历史,可以说是与有文字以来的文明史相伴而生。作为社会群体,它比中国历史上其他社会组织都要持久,而且现在还保持着顽强的生命力。
宗族的形态多变。自殷商宗族成型以来,不同时代呈现出不同的形态。大致说来,宗族组织经历由贵族化走向庶民化的过程,早期是团结贵族的宗法组织为主要形态,到后来和睦同族的庶民组织成为基本形式。近代社会以来,受西方思潮和观念的影响,宗族也在变革和进一步调整,宗族这个传统古老的社会组织又融入了许多新的元素。
宗族的成员日众。在宗族的演变历程中,其组织的贵族性在减弱,并由贵族组织逐步转到庶民组织,族权也相应地由强变弱,由集中到分散。与此同时,宗族组织规模不断扩大,成员也日益众多。宗族扩大化趋势首先发生在贵族、士族,然后在庶民化过程中达到高峰。
宗族的功能转换。在早期贵族和土族宗族的时代,宗族在功能上以政治功能为主,族权与政权或多或少地结合在一起,宗族是政权的有力帮手,宗族的活动也多与政治有关。宋以后宗族功能转为以社会功能为主,宗族与特权彻底分离,它以兴办义庄、族田、族学等多种形式,倡导族人互助,济贫恤老。近代以来,宗族以发挥社会功能和文化功能为特征,成为社会组织中的重要方面。
宗族的影响深远。以上宗族的这些变化,说明宗族对社会有着强烈的适应性和积极的应变能力。它既对古代社会有着深刻影响,又能够根据社会的变化调整自身的组织原则、内部结构、活动方式和社会角色,以适应复杂多变的生存环境,显示出其韧性和生存力的顽强,使得宗族在历史进程中传世久远。
宗族产生于古老封闭的自然经济社会,到开放的现代工业社会依然能够顽强生存。宗族有它的局限性,但又表现出很强的适应力。宗族是传统中国最有代表性的生活方式和社会群体,宗族文化又是传统文化重要的组成部分。古人说“温故知新”。从宗族过去来看它的未来,宗族会如以往那样,随着社会的变迁而不断地调整自身,以适应新的环境。随着传统文化的复兴,中国的宗族和宗族文化,也会在历史长河中表现出新的活力。对于宗族和宗族的未来,需要我们深入研究,避免片面性,以便正确地认识和对待它。
家庭是人类社会的细胞,然而在此基础上发展到人类团体时,就会显示出各自的差异。有学者比较了中国、印度和美国的历史情况,以宗族、种姓和俱乐部(或社团)作为他们各自最有代表性的生活方式,确实一语中的。宗族无疑是传统中国最重要的社会生活方式和最有代表性的社会群体。然而,不同特质的社会生活方式和社会群体的形成,又与人们不同的精神生活有关。和其他宗教信仰不同,与宗族形成紧密相关的是祖先崇拜观念。祖先崇拜和宗族,成为最有“中国特色”的精神信仰和社会群体。孔子说:“岁时以敬祭祀,以序宗族。”(《礼记·哀公》)因敬祭先祖,才得以汇聚起宗族。
基于慎终追远的祖先崇拜观念,宗族以宗庙、祠堂和坟墓作为最重要的祭祖场所,以谱牒、族谱分别宗支的尊卑和延续祖先的支脉。宗族以族权和宗法管理族众,以宗族公产和个人捐资维系着宗法活动和族人的团结不散。宗族重视孝悌、忠君的伦理和耕读传家的理念,讲求家训和族学。宗族在家、国之间的关系,有时会有不协调的一面,然而更多的时候起着维护地方稳定的作用,所以古代王朝对于宗族既有限制的措施,更有扶持和笼络的手段。
为了了解古代宗族自身的特点,以及它是如何产生和发展的,首先应厘清“宗族”与“宗亲”“同宗”“同族”的概念。宗族与宗亲、同宗、同族不同,简单来说,前者具有组织性,后者则只是父系亲属的自然形态,对古人来说,也就是“宗”和“族”的区别。按照《白虎通·宗族》的说法,族,是一个“生相亲爱,死相哀痛,有会聚之道”的自然群体。宗,则是“宗人之所尊也”,是“所以纪理族人”的宗主或族长;他掌管族内的祭祖,能够率领族人和睦相处、相互帮助,并依据一定的宗法原则进行组织和管理。在“族”的群体中,有了“宗”,也就有了族权,由此也就构成了社会组织。宗族的本质,在于它对族人的组织性。由此说来,宗族是一个既带有血缘关系特色,又具有组织和管理性质的社会群体。宗族与家庭的区别,在于宗族比家庭更重视社会的团体性和组织性,宗族不是自然的社会细胞,而是后天人为的团体,是在宗法观念的规范下组成的社会组织。
《说文解字》解释“族”字说:“族,矢锋也。束之族族(簇)也。从献从矢。”族是“簇”的本字,本是箭簇之簇的意思。段玉裁的《说文解字注》进一步解释说:“旌旗所在而矢咸在焉,众之意也。”族的本义,在于像箭矢那样聚合,进而引申为族类之众。“族”字的从从从矢,是其字原本与旌旗、箭矢有关。钱穆先生据此文字的结构认为,“族”字是一面旗与一支箭,同族即是在同一旗帜下的作战者。古人之族类的凑集和会聚,最初是在同一面旗帜下有组织的一群战士。上海博物馆藏有商代晚期青铜酒器黄觚,圈足内有“黄”字铭文,为做器者族氏之称。觚的口部、颈部饰三角形变形兽纹,形似刀剑,其接近顶部口边的剑形图纹,又恰似箭簇之状,与足内铭文“壬”相合。它表明了这一族氏的形成,是与箭矢有关。
人类社会最早产生的社会群体是原始人群和氏族公社,它们都是带有血缘性质的社会组织。早期宗族组织便脱胎于此,它与氏族仍有着很多的联系。父权制宗族出现于殷商时代。到了周代,父系的贵族宗族组织制度日臻完善。此后数度出现危机,时衰时兴地延续下来,迄今仍可以见到它活动的身影。作为社会组织,中国历史上还没有一个群体的存在能有宗族这样长久,可以说宗族是既古老而又富有生命力的群体组织。
《中华文化元素》是我国第一部系统研究中华文化元素的大型普及类丛书,共14册,吸收了最新研究成果,将学术性与普及性相结合,采取“即器即道”的撰写方法,试图通过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核心元素,昭显中国文化的特质、流变和前行方向。图文并茂、四色印刷、装帧精美,读可悦目、思可悦心、藏可上架。本书是其中的《宗族》分册,由闫爱民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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