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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 正才之风(周泽雄谈人) |
分类 | 文学艺术-文学-中国文学 |
作者 | 周泽雄 |
出版社 | 福建教育出版社 |
下载 | ![]() |
简介 | 内容推荐 《正才之风(周泽雄谈人)》相当部分是作者专栏文章的归类辑录,辑录时做了部分修改。书中对中外文化领域的一批作者做了视角独特的精当评论,主要侧重文学领域。作者博览全书,评论纵横比较,语言常妙趣横生。这些评论主要从文化学和语言艺术的角度切入,常常三言两语便直抵问题核心,是读者在解颐的同时深思。书中涉及的杰斐逊、丘吉尔也是从历史学和语言艺术的角度进行分析研究。 作者简介 周泽雄,1963年生于上海。1984年毕业于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作家,批评家,学者。著有:《当代眉批》,上海三联书店,1999;《耳朵的立场》,春风文艺出版社,2001;《说文解气》,上海文艺出版社,2001;《齐人物论》(与人合作),上海文艺出版社,2001;《文人三才》,湖南文艺出版社,2006;《追问三国——与罗贯中论理》,东方出版中心,2007;《望文号脉》,湖北人民出版社,2010;《异议的魅力》,北岳文艺出版社,2012;《性格卡片》,山西教育出版社,2014。 目录 自序 兰姆的功夫 随笔之神:蒙田散论 奇迹与奇缘——约翰逊博士与包斯威尔 ——读《约翰逊传》 托马斯·杰斐逊三论 丘吉尔的眼光 ——读丘吉尔《二战回忆录》 时间的殊相——托马斯·曼的《魔山》 作为榜样的福尔摩斯 一语道破的艺术 ——评安·比尔斯《魔鬼辞典》 马尔克斯:一面怪诞的文学镜子 文明的刺客:嫉妒 ——读赫·舍克《嫉妒论》 罗念生——圣火的采集者 致韩非 顾准——苦难岁月的伟大先知 钱锺书、杨绛的“异量之美 不读《管锥编》,无以识钱锺书 余光中——正才之风 王小波——尊严的布道师 佑护苍生 ——读丰子恺《护生画集》 唐德刚:山人自有主张 一代文学青年的苦出身 塞南古·余秋雨·同里镇 黄裳:中坚文人的背影 吴清源——天才的胜负师是一种审美奇迹 决战AlphaGo:天外有天 《齐人物论》节选 一、随笔篇 丰子恺《作客者言》 王蒙《作家是用笔思想的》 ——《读书》一九九。年第一期 李敖《由一丝不挂说起》 ——《独白下的传统》 朱自清《荷塘月色》 ——《朱自清散文选集》 苏青《我的手》 ——《苏青文集》下册 扬之水《中年情味》 ——《脂麻通鉴》 余光中《听听那冷雨》 ——《余光中精选集》 余纯顺《滴水之恩》 ——《余纯顺孤身徒步走西藏》 辛丰年《两全其美,有得有失》 ——《如是我闻》 茅盾《白杨礼赞》 ——《茅盾散文》 林语堂《所谓名士派与激昂派》 ——《人生的盛宴》 杨绛《孟婆茶》 ——《杨绛作品集》 杨朔《荔枝蜜》 ——《杨朔散文选集》 郁达夫《故都的秋》 ——《郁达夫文集》 张中行《书蠹行述》 ——《读书》一九九〇年第八期 郑逸梅《名片谈往》 ——《清娱漫笔》 柯灵《遥寄张爱玲》 ——《读书》一九八四年第四期 残雪《艺术复仇》 ——《书屋》一九九九年第一期 黄永玉《往事和散宜生诗集》 ——《黄永玉散文》 董鼎山《忆中南京路》 ——《万象》一九九九年第一卷第五期 王安忆《屋顶上的童话》 ——《新时代的忍耐》 邓拓《一个鸡蛋的家当》 ——《燕山夜话》 李欧梵《重绘上海文化地图》(随笔) ——《上海摩登》 刘齐《老艾访华》 ——《小葱大酱》 刘亮程《风中的院门》(散文集) 刘墉《我不是教你诈》 陈四益《绘图新百喻》 易中天《忏悔与做人》(随笔) ——《书生意气》 莫斯《摇滚旅行》(随笔) ——《如歌流浪》 章克标《文坛登龙术》 曹聚仁《万里行记》(长篇随笔) 蓝英年《法捷耶夫之死》 ——《寻墓者说》 二、小说篇 邓友梅《那五》(中篇小说) 巴金《家》(长篇小说) 王蒙《活动变人形》(长篇小说) 白先勇《金大班的最后一夜》(短篇小说) 孙犁《风云初记》(长篇小说) 史铁生《务虚笔记》(长篇小说) 卢新华《伤痕》(短篇小说) 叶圣陶《潘先生在难中》(短篇小说) 李敖《北京法源寺》(长篇小说) 刘恒《贫嘴张大民的幸福生活》(中篇小说) 沈从文《边城》(中篇小说)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长篇小说) 阿城《棋王》(中篇小说) 陆文夫《美食家》(中篇小说) 张贤亮《男人的一半是女人》(中篇小说) 张承志《黑骏马》(中篇小说) 郁达夫《沉沦》(中篇小说) 阎连科《夏日落》(中篇小说) 三、诗歌篇 卞之琳《距离的组织》 ——《现代派诗选》 艾青《大堰河——我的褓姆》 ——《艾青诗选》 李金发《弃妇》 ——《微雨》 芒克《天空》 ——《北京青年现代诗十六家》 何其芳《赠人》 ——《预言》 余光中《乡愁》 ——《与海为邻》 汪静之《蕙的风》 周作人《丙之三·滚灯》 ——《儿童杂事诗图笺释》 废名《街头》 ——《现代派诗选》 郑愁予《旧港》 ——《莳花刹那》 闻一多《死水》 郭小川《团泊洼的秋天》 ——《郭小川诗选》 郭沫若《凤凰涅槃》 ——《女神》 胡风《旅途》 ——《野花与箭》 徐志摩《沙扬娜拉》 ——《徐志摩诗集》 席慕蓉《白鸟之死》 ——《名家诗歌》 臧克家《老马》 ——《臧克家文集·1》 戴望舒《雨巷》 ——《戴望舒诗全编》 序言 编辑建议我,从早年出版的文集里,选出尚值 一读的文章,重加编纂,分两集出版。这建议着实 温馨,对一名写作跨度逾四分之一世纪的写作者来 说,简直在享受一种覆水可收、落子可悔的便利。 我曾坚持,不把一篇文章塞进不同的集子。我 以为,只要尊重读者的情感和钱袋,这就是个起码 要求。除非,像本书这样,作者对书中内容作出预 警式告白。我的告白是:本套书依“正才之风—— 周泽雄谈人”和“谁在自铸新词——周泽雄谈文” 编排,内容选自如下七本旧集:《当代眉批》《耳 朵的立场》《说文解气》《文人三才》《望文号脉 》《异议的魅力》和《文心不雕龙》,汰除率约为 五分之四。我还依编辑之命,从《齐人物论》里摘 出若干内容。这本与张远山先生合作、署名“庄周 ”的小册子,原属游戏文字,当年浪得虚名。我挑 出的文字,约占书中拙撰部分的五分之二。此外, 两卷合计仍有三分之一文字属于新作,如关于蒙田 和杰斐逊的两篇长文,置于“谈文编”卷首,探讨 叙事黑洞的几篇文字,均写于最近两年。 “豆瓣读书”一位读过不少拙著的网友,有个 让我感动的习惯:相对于评价一本书的优劣,他更 喜欢对单篇文章分别论断。在他看来,虽然我有些 文章还算不赖(他客气地给出了-五分),但仍有不少 文字,只能算滥竽充数,给三分都嫌多。我认同他 的评价,尤其是针对后者的。这类挑剔读者的存在 ,也是我鼓起勇气出这套袖珍自选集的原因之一。 我喜欢并且尊重挑剔的读者,他们的存在,写作才 有意义可言。我唯愿此次入选的文字,分数有所提 高。 入选的标准颇为主观,即那些我认为还行、不 忍其随一本本绝版旧集子一并消失的文字。当然, 有些文章遭到汰除是出于题材,我发现它们无法在 “谈文”“谈人”的框架里立足;有些属时令原因 ,如当年针对特定事件发表的时评(它们大多来自报 刊约稿),即便观点和表述尚可,由于所评事件已冷 ,再予收入会增加读者的理解成本,故果断丢弃。 有些文章入选,又并非表明作者对它们有多满意, 而是出于私人纪念。如《魔中自有天籁》,那是我 在正式刊物上发殳的第一篇长文,《读书》一九九 二年第十二期曾头条予以刊载。对于当年如日中天 的《读书》,这不是一个明智选择,对于默默无闻 的作者,又的确是一个巨大鼓舞——当时我恨不得 把报刊亭上的当期《读书》全部买走,向每个人喋 喋炫耀。今日之我不会写这种玄虚文章了,但既然 对区区写作人生尚存顾念,且允我敝帚自珍。类似 例子还包括《塞南古·余秋雨·同里镇》,它亦属 今日之我懒得问津的写法,入选纯属“聊备一格” ——我的诗人朋友默默先生认定这篇东西算我的“ 代表作”,我不置可否。文章写完后,作者不必认 为自己对它持有最终解释权。有些作者喜欢向读者 汇报某部作品的写作缘起,我缺乏此类热情。写完 的文章就像'2-#的风,前年的雨,它的确存在过, 但也只是存在过而已。 还有些文章,入选理由是尊重他人认可,如《 作家的胆量》,篇幅较短,阐述不够充分,但它似 乎多次成为高考模拟考试的篇目,《文采是个低端 概念》也是如此,偶尔还得到其他作者的善意引用 。评论余光中先生的那篇《正才之风》,当年有幸 得到余先生认可,得以在台湾版的《余光中精选集 》里,作为序言之一登载。九歌出版社的编辑转告 我,那是余先生亲自挑选的。我自豪的是,与书中 其他序言相比,拙文还是唯一对余先生略有批评的 。 早先,我像某些中文系背景的作者那样,喜欢 在文章里插入情绪语,冀希借助情感的外力,使观 点或题旨更容易得到接受或喝彩。我无法指出某个 具体时间点(我的日常生活极为平淡),但我后来否 定了这种态度。发表在《天涯》杂志上的《我的抒 情散文过敏症》,似可说明这份改变,文章写于十 五年前。在另一些文章里(如《半仙笔法》)也能看 到类似态度。不过,我困惑地发现,有些读者未必 喜欢这种改变,他们过于欣赏所谓“文贵有我”, 而今天的我更愿意追求“理尚无我”。我无意追求 “心潮澎湃”“热泪盈眶”的文字效果,不算计读 者的眼泪,也是我的小小立场之一。 倘能兼顾文章漂亮与阐述通脱,自是头等美事 ;若力有不逮,追求后者至少能存续若干笔墨尊严 。我坚信,在写作世界,再没有比文字漂亮却思维 混乱更可耻的了。弗吉尼亚·伍尔芙说过:“究竟 是做一个思想家,用最明白、最准确的语言把‘种 种事物的道理’表达出来呢,还是做一个画家,爱 抚地看着一笔一笔蓝的、红的颜色,呼吸着新鲜的 空气,在肉体感官的活动中讨生活呢?——这是两 种有明显差别甚至互不相容的理想。”——有意思 的分类,思想家过于高远,但我至少可以提醒自己 :我不是“画家”。 两集共一序,是否暗示读者把两本集子都买下 呢?作者都是贪婪的,我无需否认。可以补充的是 ,我确实视它为一套书。 写作者的一大好处是,不出家门就能结交朋友 。坏处也有,他也可能不出家门就无端树敌;比树 敌更可怕的,则是受到冷落。但在此之前,我依旧 怀抱“以文会友”的奢望。这是我的电子邮件: zzexiong@hotmail.com,如蒙见教,不胜荣幸。 周泽雄 2018年9月28日于上海梅陇 导语 《正才之风(周泽雄谈人)》作者周泽雄迄今出版的七八本著作皆有较多读者,大部分著作皆重印,《齐人物论》、《青梅煮酒》等产生了较大影响。作者还是《世界经济观察报》、《书屋》等报刊的专栏作者。本书相当部分是作者专栏文章的归类辑录,辑录时做了部分修改。书中对中外文化领域的一批作者做了视角独特的精当评论,主要侧重文学领域。 精彩页 兰姆的功夫 在百度上输入“兰姆”,首先跳出的居然不是与蒙田齐名的英国随笔大家查尔斯·兰姆(1775—1834),而是美国NBA一名场均3.1分的边缘球员杰里米·兰姆,真让人沮丧,那相当于搜索“莎士比亚”却出来“杀死比尔”的片名。今人好言“民国范”,我不知确指——我对情怀满满但缺乏内在界定的概念,不敢轻用——不过倘若结合细节,我敢说,对随笔家兰姆的激赏,属于“民国范”的应有之义。 民国时期的知识人,说起兰姆每每透着一份亲切味。才子梁遇春声称“最爱兰姆”,只是不敢翻译,唯恐自己的译笔辱没原作韵味。和兰姆一样,梁遇春也有口吃,另一位才子温源宁(他的文笔也明显模仿兰姆)提到两人的口吃都“惹人喜爱”,梁遇春恐心下窃喜。“事实上,”温源宁发挥道,“(兰姆)《伊利亚随笔集》引人人胜的魅力,不正是由于在文章中大量使用插入语吗?而那些插入语,不正是文体上的口吃吗?”对偶像的生理缺陷都能咂摸出恁般美味,也是一绝,更绝的是,没人指责他肉麻。英国文坛大家弗吉尼亚·伍尔芙擅长写一手心高气傲的随笔,对兰姆则心悦诚服,理由是,“实在说来,在所有死去的文人中,兰姆是最亲切的人之一;就是那么一个人我们会很高兴地对他说,‘那么告诉我你怎么写散文的?’”。与兰姆同期的随笔家威廉·赫兹里特,也是眼高于顶的狠角,对兰姆则衷心钦佩,他乖觉地写道:“我仍不敢冒昧地认定,在署名‘伊利亚’的那些优秀的作品中,到底哪一篇最优秀。”赫兹里特看不惯那些喜欢用古英语装点文字门面的同行,但是,他再次乖觉地补充道:“兰姆先生模仿古英语的文风,是惟一一个我读之甚悦的;他的心里充满了创作的激情,以致模仿的痕迹荡然无存。” 不必说,兰姆在今日中国少有人阅读了,原因倒不是年代久远或题材落伍。我相信,每一位略具悠然心态的读者,读他的随笔都会爱不释手,不信请试读《贝斯特夫人谈惠斯脱牌》《穷亲戚》《古瓷器》等名篇。兰姆文章具备抗拒时间的特质,题材家常,情境日常,洋溢着语言风趣和人生机趣,既能逗笑于随时,也能催泪于无形,其喜剧因素略近于查理·卓别林的电影,擅长营造“带泪的微笑”。不过,障碍也正缘于这份“悠然”。兰姆恬淡过度了,《1984》的作者乔治·奥威尔有一次愤然表示“幽默感是英国作家的致命伤”,我猜,他肯定不是反感兰姆,而是“在原子弹的阴影下”失去了一份淡定,遂迁怒于本民族的幽默。的确,在任何一个峻急或功利时代,兰姆式的恬淡和幽默,均属不急之务。 某英国随笔家尝如此自嘲自己的新书:“现代读者要求一本书应能发挥教导人、改善人和提高人的作用。这本书呢,连奶牛也不会有所提高。”兰姆也会这么说,但多半更有趣些。兰姆致力于一种拒绝伟大的写作,身为作家,他“生怕自己看起来像一个地方上的要人——这种忌讳久而久之变为一种怪癖”,他不断提醒读者“我只是小人物伊利亚”,他不愿展示作家的雄心抱负,相反,他反复表明自己正是天底下最不在乎自家文字的人。他在《除夕随想》里这么数落自己: 如果我还算略有自知之明,那么,在一切爱反躬自省的人们当中(说来难过,我正是其中的一员),谁也不会对于自己的现状像我对于成年后的伊利亚这个人如此缺乏敬意。我了解他这个人轻浮、狂妄、反复无常;……除此之外,还是——一个爱说笑话的结巴磕子;你怎么说他都行,不必留情;说得再重,重得你说不出口,也不要紧,我都赞成。 不应把兰姆的姿态定性为“低调”。所谓低调,其实是大人物的特权,一项与底层民众无关的风度教养。低调者的本意有时是平抑他人的嫉妒,有时是规避潜在的风险,有时又仅仅视为一种世故,免得在生意场或社交场上树敌太多,约而言之,低调即所谓“情商”,作为大人物的必修课,它的目标是“人情练达”。小人物谈不上低调——阿Q先生若低调起来,还像什么话!由于老是担心被人小瞧,小人物往往冷不丁就秀一把优越感。兰姆对此知之甚详,他在一篇为伦敦乞丐呼吁行乞权的妙文里写道:“穷人在街上见了穷人,只要自己的境遇稍微好一点点儿,就要不客气地亮对方的老底儿。”而兰姆本人,依其身份及自我评价,虽然谈不上底层——他毕生供职于东印度公司位于伦敦的某个账房里,五十岁后则是“一个瘦瘦怯怯、靠着养老金过活的人”——但也绝对不是有钱人。有资格高调的人,才存在低调的可能,兰姆不在其中。那么,他一味自嘲自贬,所为何来呢? 我们发现,自嘲至少给兰姆提供了无穷乐趣。与常见的“欲扬先抑”式自嘲不同,兰姆的自嘲无比诚恳,他全力以赴地挖苦自己,你从中觅不到一丝醉翁之意。更过分的是,他还会假托他人之手,对自己痛加挞伐。如果读者不清楚(读者确实一度蒙在鼓里),或许以为嘲笑者乃是兰姆的世仇宿敌。比如,就像作家柯南·道尔厌倦了侦探小说创作就在小说里把福尔摩斯写死一样,兰姆一度也厌倦了《伦敦杂志》上的“伊利亚”专栏,他伪托朋友之名,宣布伊利亚随笔的作者已然“神归大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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