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推荐 中国法制出版社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案例注释版第4版)》所编选案例的原始资料尽量来源于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审结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对于没有相应真实案例的重点法条予以专业的条文注释。 所选案例紧扣法律条文规定,本身具有示范性、指导性的特点,对于读者有很强的参考借鉴价值。 本书设置了“相关案例索引”栏目,列举更多相关案例,并归纳出案件要点。还收录了重要配套法律文件,以及相应法律流程图表、文书等内容,方便读者查找和使用。 目录 适用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立法目的】 第二条 【诉权】 案例1刑事案件未予立案的行为属于刑事诉讼法明确授权 的刑事案件侦查职权,依法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第三条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第四条 【独立行使审判权】 第五条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第六条 【合法性审查原则】 案例2第一审理行政案件,对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 第七条 【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原则】 第八条 【法律地位平等原则】 第九条 【本民族语言文字原则】 第十条 【辩论原则】 第十一条 【法律监督原则】 第二章 受案范围 第十二条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案例3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而提起的行政诉讼,第一应当受理 案例4地方人民政府对其所属行政管理部门的请示作出的批复,一般属于内部行政行为,不可对此提起诉讼。但行政管理部门直接将该批复付诸实施并对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产生了实际影响,行政相对人对该批复不服提起诉讼的,第一应当依法受理 案例5相对人认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有权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受案范围的排除】 案例6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第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不属于第一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第三章 管辖 第十四条 【基层第一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第十五条 【中级第一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第十六条 【高级第一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第十七条 【第一高第一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第十八条 【一般地域管辖和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 第十九条 【限制人身自由行政案件的管辖】 第二十条 【不动产行政案件的管辖】 案例7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第一管辖 第二十一条 【选择管辖】 第四章 诉讼参加人 第五章 证据 第六章 起诉和受理 第七章 审理和判决 第八章 执行 第九章 涉外行政诉讼 第十章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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