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新法兰克福学派和新实用主义的中坚人物,阿尔布雷希特·韦尔默在他的代表作《伦理学与对话》中,通过重新解读康德的形式伦理学,在捍卫对话伦理学的基本直觉的同时,对哈贝马斯和阿佩尔的共识理论提出了严厉的批评,并尝试从一种“准康德式”的观点重新表述对话伦理学的基本原则。《伦理学与对话——康德和对话伦理学中的道德判断要素》的最大特色是用可错论的解释取代对于普遍主义对话伦理学的共识论的解释,用一种多维的、弱的辩护要求取代一种单维的、强的辩护要求,从而扬弃最终的哲学奠基,超越伦理学基础问题上的绝对主义与相对主义之争。
哈贝马斯和阿佩尔所倡导的对话伦理学是20世纪晚期西方伦理学中异军突起的一家之说,已经在基础理论和应用研究两个方面都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作为新法兰克福学派和新实用主义的中坚人物,阿尔布雷希特·韦尔默在他的代表作《伦理学与对话》中,通过重新解读康德的形式伦理学,在捍卫对话伦理学的基本直觉的同时,对哈贝马斯和阿佩尔的共识理论提出了严厉的批评,并尝试从一种“准康德式”的观点重新表述对话伦理学的基本原则。
《伦理学与对话——康德和对话伦理学中的道德判断要素》的最大特色是用可错论的解释取代对于普遍主义对话伦理学的共识论的解释,用一种多维的、弱的辩护要求取代一种单维的、强的辩护要求,从而扬弃最终的哲学奠基,超越伦理学基础问题上的绝对主义与相对主义之争。
《伦理学与对话——康德和对话伦理学中的道德判断要素》是对话伦理学的经典之作,它对真理共识理论的批评迫使哈贝马斯修正他的语用学奠基立场,对道德与法律之关系的观点则是哈贝马斯的《事实与规范之间》的一个重要思想来源,译介本书不但有助于国内哲学界对对话伦理学的全面认识,也有助于我们理解哈贝马斯思想的晚期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