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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城南旧事(手绘插画本)
分类 文学艺术-文学-中国文学
作者 林海音
出版社 万卷出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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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编辑推荐

林海音,中国现代著名女作家。原名林含英,小名英子,原籍台湾省苗栗县。5岁来到北京,在北京度过了她的童年与青年时期,北京也是她文学之路的起点。1948年,举家迁往台湾,在台湾她出版了众多文学佳作,被称为台湾文学的“祖母级人物”。其代表作《城南旧事》,是怀着对故乡——北京深深的眷恋写的。在小说中,作者透过主角英子童稚的双眼,向世人展现了大人世界的悲欢离合,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天真,却道尽人世复杂的情感。

《城南旧事(手绘插画本)》是著名作家林海音女士的自传体短篇小说集。

内容推荐

《城南旧事(手绘插画本)》是著名作家林海音女士的自传体短篇小说集,其笔端凝结着深深的思念与淡淡的忧伤,潺潺溪水般诉说着对儿时旧人旧事的怀念,温文尔雅的语言雕琢出历久弥新的记忆,《城南旧事(手绘插画本)》将北京城南的童年生活娓娓道来,闪耀着自然质朴的微光。

那段曾经拥有、最终流逝的岁月,那些曾经相伴、最终别离的人们,皆化为一丝一缕恒久而美好的感动,仿若春日之恬淡微风,冬日之温柔暖阳,雅致清丽,常驻心底。

目录

城南旧事(代序)

惠安馆传奇

我们看海去

兰姨娘

驴打滚儿

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

冬阳·童年·骆驼队(后记)

附:追寻母亲的足迹夏祖丽

试读章节

是昨天,我跟着妈妈到骡马市的佛照楼去买东西,妈是去买搽脸的鸭蛋粉,我呢,就是爱吃那里的八珍梅。我们从骡马市大街回来,穿过魏染胡同,西草厂,到了椿树胡同的井窝子,井窝子斜对面就是我们住的这条胡同。刚一进胡同,我就看见惠安馆的疯子了,她穿了一件绛紫色的棉袄,黑绒的毛窝,头上留着一排刘海儿,辫子上扎的是大红绒绳,她正把大辫子甩到前面来,两手玩弄着辫梢,愣愣地看着对面人家院子里的那棵老洋槐。干树枝子上有几只乌鸦,胡同里没什么人。

妈正低头嘴里念叨着,准是在算她今天共买了多少钱的东西,好跟无事不操心的爸爸报账,所以妈没留神已经走到了“灰娃馆”。我跟在妈的后面,一直看疯子,竟忘了走路。这时疯子的眼光从洋槐上落下来,正好看到我,她眼珠不动地盯着我,好像要在我的脸上找什么。她的脸白得发青,鼻子尖有点红,大概是冷风吹冻的,尖尖的下巴,两片薄嘴唇紧紧地闭着。忽然她的嘴唇动了,眼睛也眨了两下,带着笑,好像要说话,弄着辫梢的手也向我伸出来,招我过去呢。不知怎么,我浑身大大地打了一个寒战,跟着,我就随着她的招手和笑意要向她走去。一一可是妈回过头来了,突然把我一拉:

“怎么啦,你?”

“嗯?”我有点迷糊。妈看了疯子一眼,说:

“为什么打哆嗦?是不是怕一一是不是要溺尿?快回家!”我的手被妈使劲拖拉着。

回到家来,我心里还惦念着疯子的那副模样儿。她的笑不是很有意思吗?如果我跟她说话一一我说:“嗯!”她会怎么样呢?我愣愣地想着,懒得吃晚饭,实在也是八珍梅吃多了。但是晚饭后,妈对宋妈说:  “英子一定吓着了。”然后给我沏了碗白糖水,叫我喝下去,并且命令我钻被窝睡觉……

这时,我的辫子梳好了,追了宋妈去买菜,她在前面走,我在后面跟着。她的那条恶心的大黑棉裤,那么厚,那么肥,裤脚缚着。别人告诉妈说,北京的老妈子很会偷东西,她们偷了米就一把一把顺着裤腰装进裤兜子,刚好落到缚着的裤脚管里,不会漏出来。我在想,宋妈的肥裤脚里,不知道有没有我家的白米?

经过惠安馆,我向里面看了一下,黑门大开着,门道里有一个煤球炉子,那疯子的妈妈和爸爸正在炉边煮什么。大家都管疯子的爸爸叫“长班老王”,长班就是给会馆看门的,他们住在最临街的一间屋子。宋妈虽然不许我看疯子,但是我知道她自己也很爱看疯子,打听疯子的事,只是不许我听我看就是了。宋妈这时也向惠安馆里看,正好疯子的妈妈抬起头来,她和宋妈两人同时说:“吃了吗?您!”爸爸说北京人一天到晚闲着没有事,不管什么时候见面都要问吃了没有。

出了胡同口往南走几步,就是井窝子,这里满地是水,有的地方结成薄薄的冰,独轮的水车来一辆去一辆,他们扭着屁股推车,车子吱吱扭扭地响,好刺耳,我要堵起耳朵啦!井窝子有两个人在向深井里打水,水打上来倒在一个好大的水槽里,推水的人就在大水槽里接了水再送到各家去。井窝子旁住着一个我的朋友一一和我一般高的妞儿。我这时停在井窝子旁边不走了,对宋妈说:

“宋妈,你去买菜,我等妞儿。”

妞儿,我第一次是在油盐店里看见她的。那天她两只手端了两个碗,拿了一大枚钱,又买酱,又买醋,又买葱,伙计还逗着说:“妞儿,唱一段才许你走!”妞儿眼里含着泪,手摇晃着,醋都要洒了,我有说不出的气恼,一下蹿到妞儿身旁,叉着腰问他们:

“凭什么?”

就这样,我认识了妞儿。

妞儿只有一条辫子,又黄又短,像妈在土地庙给我买的小狗的尾巴。第二次看见妞儿,是我在井窝子旁边看打水。她过来了,一声不响地站在我身边,我们俩相对笑了笑,不知道说什么好。等一会儿,我就忍不住去摸她那条小黄辫子了,她又向我笑了笑,指着后面,低低的声音说:

“你就住在那条胡同里?”

“嗯。”我说。

“第几个门?”

我伸出手指头来算了算:

“一,二,三,四,第四个门。到我们家去玩?”

她摇摇头说:“你们胡同里有疯子,妈不叫我去。”

“怕什么,她又不吃人。”

她仍然是笑笑的摇摇头。

妞儿一笑,眼底下鼻子两边的肉就会有两个小漩涡,很好看,可是宋妈竟跟油盐店的掌柜说:

“这孩子长得俊倒是俊,就是有点薄,眼睛太透亮了,老像水汪着,你看,眼底下有两个泪坑儿。”

我心里可是有说不出的喜欢她,喜欢她那么温和,不像我一急宋妈就骂我的:“又跳?又跳?小暴雷。”那天她跟我在井窝子边站一会儿,就小声地说:“我要回去了,我爹等着我吊嗓子。赶明儿见!”P12-15

序言

差不多快十年了,我写过一篇题名《忆儿时》的小稿,现在把它抄写在这里:

我的生活兴趣极广泛,也极平凡。我喜欢热闹,怕寂寞,从小就爱往人群里钻。

记得小时在北平的夏天晚上,搬个小板凳挤在大人群里听鬼故事,越听越怕,越怕越要听。猛一回头,看见黑黝黝的夹竹桃花盆里,小猫正在捉壁虎,不禁吓得呀呀乱叫。但是把板凳往前挪挪,仍是怂恿着大人讲下去。

在我七八岁的时候,北平有一种穿街绕巷的“唱话匣子的”,给我很深刻的印象。也是在夏季,每天晚饭后,抹抹嘴急忙跑到大门外去张望。先是卖晚香玉的来了;用晚香玉穿成美丽的大花篮,一根长竹竿上挂着五六只,妇女们喜欢买来挂在卧室里,晚上满室生香。再过一会儿,“换电灯泡儿的”又过来了。他背着匣子,里面全是些新新旧旧的灯泡,贴几个钱,拿家里断了丝的跟他换新的。到今天我还不明白,他拿了旧灯泡去做什么用。然后,我最盼望的“唱话匣子的”来了,背着“话匣子”(后来改叫留声机,现在要说电唱机了!),提着胜利公司商标上那个狗听留声机的那种大喇叭。我便飞跑进家,一定要求母亲叫他进来。母亲被搅不过,总会依了我。只要母亲一答应,我又拔脚飞跑出去,还没跑出大门就喊:

“唱话匣子的!别走!别走!”

其实那个“唱话匣子的”看见我跑进家去,当然就会在门口等着,不得到结果,他是不会走掉的。讲价钱的时候,门口围上一群街坊的小孩和老妈子。讲好价钱进来,围着的人便会挨挨蹭蹭地跟进来,北平的土话这叫作“听蹭儿”。我有时大大方方地全让他们进来;有时讨厌哪一个便推他出去,把大门砰地一关,好不威风!

唱话匣子的人,把那大喇叭安在话匣子上,然后装上百代公司的唱片。片子转动了,先是那两句开场白:“百代公司特请梅兰芳老板唱《宇宙锋》”,金刚钻的针头在早该退休的唱片上摩擦出吱吱的声音,啦啦地唱起来了,有时像猫叫,有时像破锣。如果碰到新到的唱片,还要加价呢!不过因为熟主顾,最后总会饶上一片“洋人大笑”,还没唱呢,大家就笑起来了,等到真正洋人大笑时,大伙儿更笑得凶,乱哄哄的演出了皆大欢喜的“大团圆”结局。

母亲时代的儿童教育和我们现代不同,比如妈妈那时候交给老妈子一块钱(多么有用的一块钱!),叫她带我们小孩子到“城南游艺园”去,便可以消磨一整天和一整晚。没有人说这是不合理的。因为那时候的母亲并不注重“不要带儿童到公共场所”的教条。

……

花事最盛是当我们的家住在虎坊桥的时候,院子里有几大盆出色的夹竹桃和石榴,都是经过父亲用心培植的。每年他都亲自给石榴树施麻渣,要臭好几天,但是等到中秋节,结的大石榴都饱满得咧开了嘴!父亲死后的第一年,石榴没结好;第二年,死去好几棵。喜欢迷信的人便说,它们随父亲俱去。其实,明明是我们对于剪枝,施肥,没有像父亲那样勤劳的缘故。

父亲的脾气尽管有时暴躁,他却有更多的优点,他负责任地工作,努力求生存,热心助人,不吝金钱。我们每一个孩子他都疼爱,我常常想,既然如此,他就应该好好保重自己的身体,使生命得以延长,看子女茁长成人,该是最快乐的事。但是好动的父亲,却不肯好好地养病。他既死不瞑目,我们也因为父亲的死,童年美梦,顿然破碎。

在别人还需要照管的年龄,我已经负起许多父亲的责任。我们努力渡过难关,羞于向人伸出求援的手。每一个进步,都靠自己的力量,我以受人怜悯为耻。我也不喜欢受人恩惠,因为报答是负担。父亲的死,给我造成这一串倔犟,细细想来,这些性格又何尝不是承受于我那好强的父亲呢!

童年在北平的那段生活,多半居住在城之南——旧目京华的所在地。父亲好动到爱搬家的程度,绿衣的邮差是报告哪里有好房的主要人物。我们住过的椿树胡同,帘子胡同,虎坊桥,梁家园,尽是城南风光。

收集在这里的几篇故事,是有连贯性的,读者们别问我那是真是假,我只要读者分享我一点缅怀童年的心情。每个人的童年不都是这样的愚杲而神圣吗?

林海音

一九六零年七月

后记

骆驼队来了,停在我家的门前。

它们排列成一长串,沉默地站着,等候人们的安排。天气又干又冷,拉骆驼的摘下了他的毡帽,秃瓢儿上冒着热气,是一股白色的烟,融入干冷的大气中。

爸爸在和他讲价钱。双峰的驼背上,每匹都驮着两麻袋煤。我在想,麻袋里面是“南山高末”呢,还是“乌金墨玉”?我常常看见顺城街煤栈的白墙上,写着这样几个大黑字。但是拉骆驼的说,他们从门头沟来,他们和骆驼,是一步一步走来的。

另外一个拉骆驼的,在招呼骆驼们吃草料。它们把前脚一屈,屁股一撅,就跪了下来。

爸爸已经和他们讲好价钱了。人在卸煤,骆驼在吃草。

我站在骆驼的面前,看它们吃草料咀嚼的样子:那样丑的脸,那样长的牙,那样安静的态度。它们咀嚼的时候,上牙和下牙交错地磨来磨去,大鼻孔里冒着热气,白沫子沾满在胡须上。我看得呆了,自己的牙齿也动了起来。

老师教给我,要学骆驼,沉得住气的动物。看它从不着急,慢慢地走,慢慢地嚼,总会走到的,总会吃饱的。也许它天生是该慢慢的,偶然躲避车子跑两步,姿势就很难看。

骆驼队伍过来时,你会知道,打头儿的那一匹,长脖子底下总系着一个铃铛,走起来“当、当、当”地响。

“为什么要一个铃铛?”我不懂的事就要问一问。

爸爸告诉我,骆驼很怕狼,因为狼会咬它们,所以人类给它戴上铃铛,狼听见铃铛的声音,知道那是有人类在保护着,就不敢侵犯了。

我的幼稚心灵中却充满了和大人不同的想法,我对爸爸说:  “不是的,爸!它们软软的脚掌走在软软的沙漠上,没有一点点声音,你不是说,它们走上三天三夜都不喝一口水,只是不声不响地咀嚼着从胃里反刍出来的食物吗?一定是拉骆驼的人类,耐不住那长途寂寞的旅程,所以才给骆驼戴上了铃铛,增加一些行路的情趣。”

爸爸想了想,笑笑说:

“也许,你的想法更美些。”

冬天快过完了,春天就要来,太阳特别地暖和,暖得让人想把棉袄脱下来。可不是吗?骆驼也脱掉它的绒袍子啦!它的毛皮一大块一大块地从身上掉下来,垂在肚皮底下。我真想拿剪刀替它们剪一剪,因为太不整齐了。拉骆驼的人也一样,他们身上那件反穿大羊皮,也都脱下来了,搭在骆驼背的小峰上。麻袋空了,“乌金墨玉’’都卖了,铃铛在轻松的步伐里响得更清脆。

夏天来了,再不见骆驼的影子,我又问妈:

“夏天它们到哪儿去?”

“谁?”

“骆驼呀!”

妈妈回答不上来了,她说:

“总是问,总是问,你这孩子!”

夏天过去,秋天过去,冬天又来了,骆驼队又来了,但是童年却一去不还。冬阳底下学骆驼咀嚼的傻事,我也不会再做了。

可是,我是多么想念童年住在北京城南的那些景色和人物啊!我对自己说,把它们写下来吧,让实际的童年过去,心灵的童年永存下来。

就这样,我写了一本《城南旧事》。

我默默地想,慢慢地写。看见冬阳下的骆驼队走过来,听见缓慢悦耳的铃声,童年重临于我的心头。

1960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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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8 12:3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