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自2001年加人世界贸易组织(WTO)开始推行“走出去”的政策,鼓励中国企业进行境外投资,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2001年12月18日成立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2006年实行“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lI)制度、2007年建立中国的主权投资基金——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此外,2004年7月颁布了《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奠定了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政策体系转型的基础,为中国制定新的对外直接投资政策提供了明确的转型方向。在《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的指导下,2004年中……”这是来自江荣卿专著的《境外投资法规解读及双边投资保护协定应用》的节选部分。
江荣卿专著的《境外投资法规解读及双边投资保护协定应用》分为上下两部分。
第一部分为我国对外投资政策法规解读,从散见于我国不同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法规中,归纳分析了我国对外投资领域当前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共包括审批核准制度、鼓励政策、税收机制等十个方面的制度。该部分由大成律师事务所王璐律师和江荣卿律师共同编写完成。
第二部分为双边投资保护协定在对外投资中的适用,结合华盛顿公约仲裁中心的判例和我国实践案例,重点分析了双边投资保护协定的公正公平待遇、战争损害、国有化征收、汇兑限制、东道国违约等十方面核心内容,对我国企业如何应用双边投资保护协定有效保护对外投资进行了分析。该部分由大成律师事务所实习生陈亚奔和江荣卿律师共同编写完成。
《境外投资法规解读及双边投资保护协定应用》是我国对外投资政策法规和如何使用双边投资保护协定保护对外投资的实务性专业书籍,对对外投资领域相关法律工作者、研究人员、在校学生的工作和学习具有很强的借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