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房保卫战(金牌律师教您应对离婚房产分割45招全新升级版)》是一本针对“新婚姻法”打造的“婚房”分割指南,所有关于“裸婚族”、“啃老族”、“试婚族”处理房产纠纷的秘密都在这里!
读者定位为普通大众,每一个案例就是一个生动的买房故事和一段难解的情感纠葛。细分为婚前购房、婚后购房、父母出资、同居购房、特殊产权房、离婚后分房、婚内隐瞒转移房产七大类型。金牌律师颜宇丹都会为您提供锦囊妙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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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 婚房保卫战(金牌律师教您应对离婚房产分割45招全新升级版) |
分类 | 人文社科-法律-中国法律 |
作者 | 颜宇丹 |
出版社 | 中国法制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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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编辑推荐 《婚房保卫战(金牌律师教您应对离婚房产分割45招全新升级版)》是一本针对“新婚姻法”打造的“婚房”分割指南,所有关于“裸婚族”、“啃老族”、“试婚族”处理房产纠纷的秘密都在这里! 读者定位为普通大众,每一个案例就是一个生动的买房故事和一段难解的情感纠葛。细分为婚前购房、婚后购房、父母出资、同居购房、特殊产权房、离婚后分房、婚内隐瞒转移房产七大类型。金牌律师颜宇丹都会为您提供锦囊妙计。 内容推荐 《婚房保卫战(金牌律师教您应对离婚房产分割45招全新升级版)》读者定位为普通大众,每一个案例就是一个生动的买房故事和一段难解的情感纠葛。金牌律师颜宇丹都会为您提供锦囊妙计。 《婚房保卫战(金牌律师教您应对离婚房产分割45招全新升级版)》细分为婚前购房、婚后购房、父母出资、同居购房、特殊产权房、离婚后分房、婚内隐瞒转移房产七大类型。为免案例交叉重复,首版特以章回体例将全书分为七编三十六回,虽然不能囊括全部婚房分割类型,但管中窥豹可见一斑。 目录 第一编 “无房不婚”时代,当婚房保障不了爱情时…… 第一回 为购婚房东拼西凑 为争婚房东奔西走 第二回 隐婚前后两进两出 财产混同分房难题 第三回 跨国婚姻网恋夫妻 为避债务法院确权 第四回 你争我夺“双向判决” 顾此失彼有失公允 第二编 “裸婚”后共筑爱巢,一朝恩断义绝时…… 第五回 婚姻触礁债务累累 争夺房产价高者得 第六回 为房奋斗掏空婚姻 覆水难收净身出户 第七回 白手起家多处置业 为获自由重金赎身 第三编 啃老族、富二代的父母赞助房,当不再是儿媳、女婿时…… 第八回 团购买房父子相赠 曾经媳妇不依不饶 第九回 只作投资不作赠送 内部协议父母确权 第十回 外地老婆本地老公 夫家房多难舍难分 第十一回 父母倾囊三世同堂 媳妇铁心人走茶凉 第十二回 奉子成婚父母相助 离婚官司一波三折 第十三回 娶媳过门一团和气 反目成仇分毫必争 第四编 “恐婚”同居时代,昔日恋人劳燕分飞时…… 第十四回 未入洞房先进新房 试婚不成闹上法庭 第十五回 恋人分手腾房之争 举证不能人财两空 第十六回 初恋情人城乡差距 改弦更张情非得已 第十七回 老夫老妻不是夫妻 个人共有争执不休 第十八回 共同购房三七分成 情侣翻脸四六分房 第十九回 山盟海誓明日黄花 瞒天过海互不相让 第五编 享受了廉价房以后,面临着离婚分房难…… 第二十回 曾经军嫂昔日军婚 婚姻易断财产难分 第二十一回 闪婚闪离婚姻儿戏 分道扬镳不劳而获 第二十二回 再婚夫妇再度离异 限购公房再起事端 第二十三回 糟糠之妻形同陌路 患得患失难圆其说 第二十四回 死而复生亡母买房 继承无效失而复得 第六编 离婚时的诺言,有多少可以相信…… 第二十五回 喜旧厌新夫妻无情 离婚赠与形同虚设 第二十六回 父母指婚劣性难改 花心前夫据房己有 第二十七回 单亲妈妈出售房产 前夫阻止交易不成 第二十八回 前夫房产前妻私卖 合同无效返还房款 第二十九回 郎才女貌曾经恩爱 口说无凭背信弃义 第三十回 半路夫妻难抵亲情 离离合合财产纠结 第三十一回 老夫少妻红杏出墙 抛夫弃子竹篮打水 第三十二回 强势老婆被炒鱿鱼 非亲生子点燃战火 第三十三回 无良前夫偷梁换柱 一房押售前妻维权 第七编 同床异梦,谁算计了谁…… 第三十四回 离婚三年发现房产 重新分割前妻获赔 第三十五回 未雨绸缪婚内转让 夫妻公婆对簿公堂 第三十六回 冒名顶替离奇离婚 共有房产不翼而飞 第三十七回 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全职太太愤然分家 第八编 投资客、炒房族的婚变,分房没商量…… 第三十八回 房叔房婶房事纷杂 转移财产‘房’不胜防 第三十九回 为筑爱巢以小搏大 投资所得难分你我 第四十回 白头偕老梦想破灭 绝望主妇分房无望 第九编 假戏真做,分手了就别再来找我…… 第四十一回 首套购房一时便宜 赔了老公回天乏术 第四十二回 为避限购离婚娶房 前妻变节另起炉灶 第四十三回 自作聪明逃避债务 前夫失信另结新欢 第四十四回 为生二胎恩爱离婚 玩弄伎俩终害自己 第四十五回 夫蹲班房妻子炒房 弄虚作假独吞房产 试读章节 韦雨(女方化名)与吴志(男方化名)是大学同学,他们当年是金童玉女式的校园恋人。韦雨读高二时,父亲患病离开了人世,她和母亲相依为命地生活。在韦雨大学毕业那年,母亲改嫁了。母亲改嫁前把自己的首饰全部送给了韦雨。 韦雨与吴志毕业找到工作后,俩人租了一间小房住下来。俗话说“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况且俩人有着不错的感情基础,但韦雨的意见是先买房后结婚,否则没有自己的房子,即使成了婚也没有家的感觉。吴志尊重韦雨的想法,俩人辛辛苦苦地攒着买房的钱。 两年后,俩人攒了几万块钱。韦雨开始留意房地产市场的动态,并研究房屋的升值判断和室内的布局设计,仿佛离买房结婚的梦想越来越近了。韦雨每天上下班路过一个正在修建的楼盘,这里地段很好,是一个正在开发建设中的大社区。韦雨判断,待周围的配套设施一步步完善后,这个楼盘一定具有升值潜力。韦雨相中的楼盘开盘以后,韦雨带着吴志去看了样板房,吴志对这个楼盘的感觉也不错,这里出售的几款精品房很适合没有时间打理装修的上班族。更吸引人的地方是,这里的付款方式很适合俩人目前的经济状况。开发商推出“零首付”的付款方式,购房者只需交纳2万元定金,余款可以在一年内免息按季度交纳或按月交纳,俩人决定就购买这个楼盘里的房。 俩人正在计划买房的时候,韦雨的公司派遣韦雨到外地培训一个月。韦雨在外地时,吴志打来电话说售楼小姐通知他这个楼盘再过两天就要交房了,现在购买享受的是“楼花”价也即预售价格,交房仪式以后就按现楼价出售,房价涨了不少。韦雨一听就急了,但自己在外地又赶不回来,便让吴志赶紧去把房号订下来。吴志便选了一套俩人早就看好的楼层和朝向的房子,以自己的名义和开发商签订了《认购书》,购买了一套含装修总价为22万的房子,并交了2万元定金。《认购书》中约定,余款20万元于一年内按每季度交纳5万元付清。 签订《认购书》的一个月后,韦雨和吴志交纳了第一期房款5万元。俩人共同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并到国土房产部门备案登记,合同约定,韦雨和吴志各占房产50%产权份额。婚房算是买下来了,但后面几期的房款还不够,韦雨到首饰店卖掉了妈妈当初留给她的首饰,吴志卖掉了他从小收集的心爱的邮票,吴志退休的父母把仅有的一点养老金也都凑上了,东拼西凑地好不容易凑齐了所有的房款。 好事多磨,到了合同约定的办理房产证的时间,开发商因没有交纳税款而迟迟没有办出房产证。购买了这个楼盘的业主联合起来,共同聘请了一位房地产专业律师,向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机构提起仲裁,请求裁决开发商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办理房产证,并按合同约定支付业主迟延办证的违约金。由于提起仲裁的那段时间韦雨工作忙,所以由吴志一个人张罗,提交仲裁委的《仲裁申请书》以吴志一人作为申请人并签名。 虽然还没有拿到房产证,但婚房已买下,婚事不能再拖了,俩人向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无巧不成书,就在领取结婚证的第二天,俩人收到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裁决开发商于该裁决书送达之日起20日内协助申请人吴志到房地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房屋的产权转移登记手续。20日后,由于开发商没有执行仲裁裁决,业主们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房地产权登记部门根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及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将吴志和韦雨购买的这套婚房的产权从开发商名下强制转移至吴志名下。韦雨当时想着房产证反正是婚后取得的,即使登记在老公吴志一人名下,也是夫妻共同财产,就没有要求在房产证上增加自己的名字。可就是因为当时夫妻间的信任,却导致了后来的麻烦。 有人说,爱情是最容易变质的东西,这个说法就在吴志和韦雨的身上得以体现。吴志和韦雨在婚后“锅碗瓢盆交响曲”中度过5年以后,俩人都感到这段婚姻无法再继续下去,经商议俩人都同意离婚,但就分割房产问题上二人出现了分歧。韦雨认为这个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应该平均分割;可是吴志却认为,这套房子是自己的婚前个人财产,原因是这套房最早以自己个人名义与开发商签订了《认购书》,开发商出具的该房的所有收款收据上都写的是自己一个人的名字,房产证上写的也是自己一个人的名字。俩人无法就房产分割事宜达成共识,万般无奈之下韦雨一纸诉状,将吴志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并平均分割该房产。 在法庭上,被告吴志的代理律师辩称,虽然原告韦雨称其曾支付过部分房款,其主张的权利应是债权而不是物权,根据韦雨的相关证据,吴志可以向其返还部分购房款。吴志父母也为吴志支付了一部分房款,但不能因为曾支付过购房款就取得该房的产权,因为全部房款均是以吴志名义支付的,并登记在吴志名下,只有吴志才是房屋的唯一产权人。P2-4 序言 今年四月间,我刚定下计划出版的房地产专业法律新书的写作提纲和样稿,正着手于案例的收集准备工作,《婚房保卫战》的策划编辑孟文翔兴奋通报,首印七千册售罄,编辑部拟增加十个新案例修订再版。我欣然放下新书的编撰,立即倾情投入到《婚房保卫战》的再版写作中。 拙著《婚房保卫战》一书于前年9月由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孟文翔编辑可谓我的伯乐,也是《婚房保卫战》的总策划师。在房价攀升和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即将出台的背景下,孟编辑当时正在策划将婚房分割从离婚诉讼的案例中剥离出来单独成书,他与我甫一提起,便碰撞出思想的火花,经选题会决定由我来执笔完成这一重大任务。本书读者定位为普通大众,每一个案例就是一个生动的买房故事和一段难解的情感纠葛,灵感就在一瞬间,我将孟编辑最初的思路扩大到同居期间和离婚后的房产分割,并细分为婚前购房、婚后购房、父母出资、同居购房、特殊产权房、离婚后分房、婚内隐瞒转移房产七大类型。为免案例交叉重复,首版特以章回体例将全书分为七编三十六回,虽然不能囊括全部婚房分割类型,但管中窥豹可见一斑。至于写作手法上,在本书开笔之初,着实令我踟躇不已,意将案例表现得有血有肉,以便读者汲取法律知识,又恐故事情节渲染过度反有舍本逐末之虞。感谢孟编辑和家人在我创作的全过程中给予我的鼓励与支持,也好在我大学修的汉语言文学专业并且记者出身,也算略微有些文学功底,这才使我能够克服困难坚定不移地完稿。 首版付梓之后,一年有余脱售,可以再版重印,弥补前版不足进行全新升级,使我有了机会报答已成为和即将成为本书的读者。孟文翔编辑到底是青年才俊,能迅速与时代接轨,由于房地产新政,今年在全国范围内“假离婚”数量骤然增加,他提议再版增加“假离婚”一编。虽说首版体例已成型,依葫芦画瓢便是,但“假离婚”的案例不太容易收集,因为“假离婚”一般是协议离婚或调解离婚,很少通过诉讼离婚方式,且离婚后一方反悔由此引发争议打起官司的也不多。经过多方查找,布局谋篇增加了五个不同类型的“假离婚”案例,成为再版的亮点。同时在我主攻房地产行业的办案实践中,接触到不少“炒房族”由于婚房数量庞大而使其离婚案件更加棘手,由此也在再版中增加了这一编。 再版增加两编内容后,再回顾首版内容,发现有些案例由于是《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出台前所判决,存在与新规定出现脱节的情况。黑格尔曾说过:“法律决非一成不变的,相反地,正如天空和海面因风浪而起变化一样,法律也因情况和时运而变化。”在再版修订过程的数月中,我收集了有关《婚姻法司法解释(三)》颁布后的新判决书,对首版部分判决内容进行了替换。《婚姻法司法解释(三)》颁布两年多来,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理解与适用》,通过行业内的探讨与争鸣,有些争议已经达成共识,因而我在再版中对原来的案例点评增加篇幅进行了深度剖析,不像首版点评时诚惶诚恐、如履薄冰地担心误导读者。因此,也使再版在点评部分更为丰满。再版由首版三十六回新增十回,删去与现行法冲突的一回,成为最终的四十五回。 回顾写书的日子里,满脑子都在构思书中的人物和情节,经历了寒冬酷暑灰头土脸地闭关创作,对于一个还在为谋生计而奔波的专职律师,在忙碌的办案之余,苦思冥想、舞文弄墨实属不易!习惯了这种充实的思考和深夜里键盘的敲击声,终于瓜熟蒂落到了收获的时间,突然歇下来,生活仿佛没有了前进的方向。或许,这辈子,我就似一个陀螺,旋转起来再也停不下!与书结缘,宁做书虫,不断吃书吐书,此生足矣! 纸短情长,在此还要感谢为本书再版付出辛劳与智慧的舒丹编辑、林林编辑以及幕后工作人员。笔者自觉才疏学浅,书中谬误难免,诚望读者朋友批评指正! 颜宇丹 2013年11月19日夜于深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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