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讲义(Ⅰ总则第3版)》由山本敬三著,解亘译,是有关日本民法总则的教科书。
日本自古以来就受到中国文化的巨大影响,就法律制度而言,也是从继受中国开始的。本书能够在这样的国度被翻译、出版,对笔者来说,实在是莫大的荣誉和无上的喜悦。没有中日两国的无数先知的积累,就不可能有本书的问世。一想到此,除了无以言表的感激之情外,便是难以抑制的、诚惶诚恐的心境。殷切期待着本书能够为中国的同仁们深化对日本法的理解和关心作出哪怕是一点点的贡献。
本书是有关日本民法总则的教科书。
《民法讲义(Ⅰ总则第3版)》由山本敬三著,解亘译,本书特别重视空间是“为了什么”才学习法律。学习法律的第一要务是解决涉及法律的诸多问题。欲完成这样的作业,就必须能从复杂的事实中有可能在法津上成为问题的事项,并通过恰当的论据为自己就此的判断提供理论基础。从而,预先掌握什么才是有可能在法律上成为问题的事项、就此存在怎样的主张、各种主张的背后有什么样的理论基础,便成为其前提。如果没有正确理解基本的问题以及相应的主张和论据,绝对无法运用法律。基于这样一种想法,《法学精品教科书译丛:民法讲义1·总则(第3版)》尝试着用大量的设例来阐明成为问题的事项,并尽可能明确地整理相关判例和学说的主张、论据。
《民法讲义(Ⅰ总则第3版)》的汉译,将给我国法学界提供良多的借鉴意义。
要件事实、规范构造分析的意义及本书中表格的读法
凡例
1 法律学的学习意味着什么
2 民法的全貌序
3 权利能力、意思能力、行为能力
4 行为能力各论Ⅰ
5 行为能力各论Ⅱ·失踪
6 法律行为总论
7 法律行为的成立、解释
8 心里保留和虚伪表示
9 错误Ⅰ--总论
10 错误Ⅱ--各论
11 欺诈、胁迫
12 法律行为的内容规制
13 消费者契约法
14 无效与撤销、条件与期限
15 代理总论、基本要件
16 无权代理
17 表见代理Ⅰ
18 表见代理Ⅱ
19 法人总论、法人制度Ⅰ——设立、组织·运营管理、变动·再编
20 法人制度Ⅱ——法人的外部关系
21 法人以外的团体
22 时效总论、时效的完成Ⅰ
23 时效的完成Ⅱ
24 时效的援用、放弃
25 民法的基本原则
判例索引
事项索引
译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