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有着丰富的案件资源,每年全国各级法院审理和执行的案件逾千万,而且增长的趋势非常明显,这简直可以说是新闻的浩瀚海洋。惊天大案就不用说了,就是那些并不具有轰动效应的普通案件,也常常在某些方面有新、奇、特的地方,这些案件在微观领域带有社会发展的印记。即使是同一个案件,从不同的角度切入,换一个视角来观察,都会从中看出当代社会的问题、现象和矛盾,从而得出具有启迪意义的结论。
在本书中,作者抓住受众对重大案件深层次的并经常是矛盾的情感——受众对这些案件或强烈,或牵肠挂肚,或无所适从。作者非常巧妙地以讲故事的方式,不仅将案件的事实、概念、思想、感情叙述得平易流畅,如行云流水;而且,还报道出了案件各方对案件的各种观点,努力遵循着新闻学上的“平衡”原则。这样,受众读完这篇案件报道后,总有很大的收获与启发。
本书收录了作者在《人民法院报》上发表的几十篇反映我国大要案内容的案件报道,集中体现当代社会问题、现象和矛盾,具有深刻的教育和启迪意义,是一部大要案报道的精品文集。其报道内容有着引人入胜、发人深思的故事性,新鲜活泼、价值极高的信息性和平易朴实、集思广益的互动性。
本书不仅可作为大众阅读读物,也是从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的典范读本,更是法制新闻从业者难得的业务研究资料。
序言
道义:更需法律的保护
交通惨案发生之后
女研究生校园遇害众评说
苍山洱海作证——云南“7·27”特大走私毒品案审判纪实
加入WTO前的预演——从TMT商标案看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
权欲与生命的较量——官场雇凶杀人现象透视
疯狂者的代价——汕尾市中院审理6亿元假币案纪实
八宝粥引发的伤害案
凤阳法院当了回被告
这是对法律的践踏
“最大宗中药秘方被剽窃”事件调查
洛阳大火三问——写在“12·25”特大火灾案庭审之后
红与黑——透视百色地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我们正在创造历史”——写在中国加入WTO之际
票价听证会:政府让百姓敞开心扉
黑龙江毒品第一案审判纪实
“蚂蚁搬家”:搬出14亿人民币
北京特大贩枪团伙覆灭记
职工8年上告:“败家厂长”终落马
欣文,受伤的白血病患儿
20年前那惊天一“破”
缅甸妇女贩卖入华的原始“生意链”
萧县:谁在违规建设开发区
教师“揭弊” 学校“炒人” 孰是孰非
建立协会:业委会的又一波权利之争
建平:谁该得到征地安置补助费
公安涉黑,这一次是副厅长
又是一场国企改制的纷争
局长惨杀副手:背后隐藏着什么
北京:酒仙桥危改的“民主”操作
股市风险及风险应对
黑车“挂靠”:成灾背后有成因
集体职工援外期间养老保险由谁付
方正维权:本土企业的进攻战略
中国慈善:一项并非“公益”的事业
一个人大代表的两面人生
一个村主任枪杀6人的背后
揭开“东方锰都”的冰山一角
“带头大哥777”:从股神到嫌犯
首起长江航道损害赔偿案引起的法律思考
又一起保险官司:告的是保监局
因公受伤后自杀:缘何认定为工伤
为“二奶”维权:是炒作还是反腐
一个工会主席的抗争与落寞
后记
女研究生校园遇害众评说
风华正茂的姑娘韩婕中专毕业工作2年后,凭着自己对生活和理想的追求,于1999年9月考取了山西大学科学技术与社会研究所研究生。入学不到2个月,韩婕就路遇奸诈凶残的歹徒施暴,为维护自己的尊严和人格,她奋勇抵抗歹徒的暴行,结果过早走完了自己短暂的24年人生里程。社会为之震惊,学校为之惋惜,亲朋好友为之痛心。
2000年4月6日,随着“砰——”的一声枪响,杀害韩婕的凶手杨文结束了他罪恶的一生。
不该发生的血案
面对韩婕的遗照,我们怎么也不愿意相信,她已永远离开了这个世界。我们更不愿意相信,她是以那样一种惨烈的形式离开的,直至火化时,她的尸骨依然残缺不全。
据警方介绍,1999年10月28日下午2时20分左右,韩婕从学生宿舍出来,匆匆忙忙赶去教室上课。路上,碰到一位自称是学生科工作人员的男子,叫她去核对她的学费交纳的情况,并说山西大学与相邻的山西财经大学的电脑联网,需要去该校核对。刚刚入学不到两个月的韩婕信以为真,与其乘103路电车来到了这所高校。该男子将韩婕带至该校教学楼的地下室后,便凶相毕露,欲施强暴。韩婕拼命抵抗,无奈人单力薄,被其杀害。
作案后,歹徒仓皇逃离现场。夜幕降临时,他又悄悄潜回,把韩婕的尸体装入编织袋内,连夜骑摩托车带至太原市小店区汾河一桥边的河滩,用钢锯将尸体肢解,连同被害人衣物等浇上从摩托车内抽出的汽油一起焚烧,后将烧剩的尸体残骸及作案工具抛入河滩附近的水塘中。
1999年11月11日,当罪犯再次窜入山西大学校园骚扰女学生时,被该校保卫部干警当场抓获。经突审,他交代了自1999年4月以来,多次到山西大学校园骚扰女学生屡屡得手并杀害韩婕的犯罪事实。据警方调查,罪犯叫杨文,是太原市小店区小店镇无业人员,1969年出生,1990年曾因强奸罪被判刑入狱。1999年12月8日,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强奸罪、故意杀人罪判处杨文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00年1月17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核准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1999]并刑初字第102号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杨文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杨文有期徒刑15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判决。
杨文被捕后,在其交代的弃尸地点,警方、韩婕的亲属及校方虽采取多种方式查找、打捞,依然未将韩婕的尸骨全部找到。1999年12月15日,韩婕的遗体告别仪式在太原市永安殡仪馆举行,其间哀乐低回,满目缟素,闻者无不动容。
血案引起强烈反响
韩婕被害一案,经过许多媒体报道后在全社会引起强烈的反响。
一位母亲闻知此案后,立即给在广州中医药大学读研究生的女儿打电话,千叮咛、万嘱咐其女儿不要与陌生人搭话,不要一个人出校门等等。2000年1月31日上午,记者在山西大学采访时,恰巧遇上了这位寒假返乡的女研究生。她还对记者说:“韩婕被害的这个噩耗传至广州时,人们无不为之震惊。当时,适逢深圳要举办一个贸易洽谈会,我准备参加,但导师再三叮嘱并让我写下安全保证书,否则决不让我参加。”
韩婕中学时的一位老师说:“有的媒体把韩婕被害简单地归结为孩子的防范意识差是不客观的。凶手在杀害小韩前屡次窜入该校园内骚扰女大学生并频频得手,可见学校的管理及整个社会环境存在着极大的问题。”
一名就读于初中三年级并与韩婕是同一所中学的男生,谈起师姐被害一案时,诚惶诚恐地说:“社会的治安环境太可怕了,太可怕了!”
而山西大学哲学系一位97级研究生却对此事有着更深的理解:“韩婕遇害,既有其自身原因,又有其社会原因。我个人认为主要在于社会原因。譬如说,当我遇上歹徒敲诈,该怎么办?打110报警?人家已经把刀架在我的脖子上了,没那个机会啊。向周围的人们求救?这年头,舍己救人者多乎哉?不多也!向歹徒屈服?没出息,贪生怕死,十足的胆小鬼,窝囊废!与之搏斗?有勇气,敢拼才会赢,但十有八九的结局是跟韩婕一样。”
“我们的老师和学校究竟怎么啦?对于这些关系到我们能否在社会上生存的实际问题,为什么不能运用书本上的理论给予分析与解答?在我寻求实际答案的过程中,有的老师说:‘社会上的事情本来就是错综复杂的,何况我们正处在社会转型时期,即使是很有理论修养和实践经验的人,也不可能为各种各样的社会实际问题提供标准答案。可是老师是‘传业、授道、解惑’的呀!我们总认为学校是一片净土,学生应多考虑的是‘学习、学习、再学习’,以使自己将来能更多地报效祖国、报效父母。然而,韩婕一案,使我们对社会上出现的问题明白的越来越少而不是明白的越来越多。”
吴巧慧是99级法律专业研究生,曾与韩婕同住一个寝室。她告诉记者:“韩婕是一位优秀、纯洁、善良的姑娘。为了捍卫人的尊严和人格,为使更多的姐妹们不再受欺辱(罪犯承认,在韩婕遇害之前,他曾经强奸了该校十几名女生,但后来公安局调查核实时却只有2人承认),她面对强暴奋力抗争、宁死不屈的精神,为我们当代青年甚至为当代世人,树立了一个学习的榜样。唤起我们努力提高自我防范的意识;唤起国家、社会、学校都来重视防范意识的教育,都来维护正义、伸张正义,同各种邪恶势力和犯罪分子作坚决的斗争。”
1月30日,记者来到韩婕家中,见到她年过半百的父母。韩婕的母亲退休前是一名中学教师,韩婕遇害后,她一直没能从巨大的悲痛中解脱出来。她含着泪水反复问记者:“听公安局的同志讲,罪犯在杀害韩婕前已经糟蹋了该校的好几个姑娘。你说,这些孩子受了辱,怎么不报案呢?她们如果能及时报案,歹徒不早就落网了吗?”
自从韩婕遇害后,她母亲好像掉了魂似的,目光呆滞、精神恍惚。整天呆坐在韩婕的房间里,不停地责备自己:“玉萍(韩婕的乳名),妈妈怎么就没有保护好你呢?!让你过早地走了!妈妈真的对不起你啊!”
平日,韩婕的母亲独自在家,唯恐她出什么意外,韩婕的爸爸韩国生特地把刚放寒假的外甥从老家灵石接到太原,陪伴着妻子。深夜,韩婕的妈妈会“忽”地一下坐起,把被子搬到韩婕的床上,打开房间里的台灯,傻傻地等着、盼着。任凭家人如何劝说,她总是念叨一句话:“韩婕刚才对我说了,她今晚一定会回家的。我要等着女儿,等着女儿……”
韩国生是位高级工程师,他以知识分子所特有的理智,谈了自己对女儿遇害一案的想法与看法:“韩婕已经走了,罪犯也已得到了法律的惩罚。我不愿意再为女儿的死追究些什么,因为韩婕的生命不会复活的。但只要用我女儿的生命,换得社会,尤其是学校的警醒,我这个做爸爸的也就心满意足了。否则,发生在韩婕身上的惨案,还将会在其他大学生身上重演的,这样的话才是韩婕死的最大悲哀!”
“但是,”韩国生话锋一转:“可惜呀!几乎穷毕生精力,我精心培养出韩婕这枝高层次、高素质的鲜花,还没有来得及盛开怒放,却惨遭摧残,让我好痛心啊!我这一辈子再也不可能培养出这样一枝鲜花啦!”说着、说着,韩国生的眼睛湿润了……
学校该承担什么责任
针对韩婕被害一案,法律界有关人士认为山西大学对此不应承担法律责任。
他们的理由有二:一是韩婕被骗离开校园时山西大学并不知道;二是韩婕为山西大学的学生是事实,但她并没有在山西大学校园内遇害。
而韩婕的父母刚开始时,则认为应追究学校的法律责任。但经法院耐心解释后,他们也放弃了该念头。然而,韩国生认为,学校仍然应负管理方面的责任。
但山西大学的部分学生却认为,山西大学应负道义上的责任,而韩婕遇害的那所大学应该比山西大学承担更大的责任。因为遇害地点是那所大学一座十几层高的主体教学楼,其地下室闲置数载,竟然无人管理,给罪犯创造了十分便利的作案地点。据警方介绍,罪犯下午4时左右将韩婕杀害,直至傍晚7时左右才将韩婕的尸体运走,其间足有2个小时的时间,但就是没有被人发现。
对于韩婕遇害,记者又走访了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刑法专家张明楷先生,他告诉记者,这起惨案表明,学生们对社会上存在的犯罪手段认识不够,总认为书本上的犯罪描写离自己很远,放松了对身边罪恶的防范,缺乏自我保护意识与防范心理。高学历与社会知识不成正比。通过此案,年轻的女性更要清醒地认识到,遭受不法侵害的可能性是存在的,必须保持应有的警觉。在社会交往中,不要轻信陌生人。到陌生的地方,或与陌生的人约会时,最好与朋友、亲人结伴前往,不要单独行动。任何不法分子在实施犯罪行为之前,会因行为的反社会性产生惊慌、恐惧心理,有警觉的年轻女性此时应敏锐地捕捉到这点,要大声地呼救,到安全人群中寻求保护;在人群稀少的地方,要运用智慧与不法分子展开周旋,巧妙地采取一些策略,以求尽快脱身。此案还反映这样一个事实,作为老师,本应引导学生在理论联系实际方面做得尽可能好一些,而问题在于,长期的应试教育已把老师与社会实践隔离开来,从而导致学生观察问题和分析问题的能力很差。近两年,虽然社会口头上高谈“素质教育”,实际上仍在大力推行应试教育。因此,学生的综合素质不尽如人意,出现了诸多社会问题。另外,随着高校后勤社会化程度的提高,学生的生活不仅仅局限于大学校园,如果学校、社会和学生再不引起高度重视,那么发生此类案件的机会会越来越大。
1月31日,山西大学武装部部长王永辉接受了记者的采访。据王部长称,自韩婕遇害后,这是学校首次正式接受新闻媒体的采访。
王永辉从学校保卫的角度谈了自己的看法:“韩婕被害案确实给我校敲响了警钟。因为此案是与山西大学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所以,学校应更加系统化地加强管理。现在山西大学有学生约1.5万人,学校不可能为每名学生安排一名‘保镖’,如果真是那样,学生本人也不会答应的。再说,大学生尤其是研究生已是成年人,应该能够自己照顾自己。”
“我认为韩婕被害并不意味着山西大学的管理出了什么问题。但是我校保卫处干警目前存在着有服无衔,有职无权,有名无实,待遇偏低的不正常现象。这也是公安主管部门亟待解决的问题,否则,大学的学习和治安环境将会更加恶化。”
校园安全立法刻不容缓
在刚刚闭幕的九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和全国政协九届三次会议上,校园安全已成为代表、委员最为揪心的话题,并引起代表、委员们的极大关注。其中编号为1925、1926、1927的三个政协提案,内容惊人的一致:建议制定“校园安全法”。
提出议案的委员们指出,校园安全已到非关注不可的地步,某高校每年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就有200至250件。谢克昌委员认为,校园安全的现状令人十分担忧,尤其是目前保障校园安全和治理周边环境处于一种尴尬境地:责任不明,职责不清,管理不顺,机构不全。师生的人身安全及合法权益难以保障,学校的公共财产经常受到不法侵害,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不时遭到破坏。
学校附近的环境究竟如何?校武装部部长王永辉把一份《关于山西大学校园及周边治理现存问题的报告》交给了记者。报告中称,山西大学位于太原市的城乡结合部,其校园东门有一个企业,由于下岗职工增多,厂门外摊贩管理难度很大。校方曾出面与厂方主要领导协商,厂方领导不仅不予协助,反而以下岗职工无法生活为借口,公开支持职工在厂区外摆摊、搭建房屋,并收取租金。目前,该厂区内有各类小型饭店,多家对外营业,卫生条件较差。此外,还设有台球厅一个,游艺厅一个,均为无证经营。厂区外门面房中也有“录音棚”(即歌舞厅)一个,各类商业网点多个,多数为无证经营。
报告中还谈到该校南门外现有违章建筑15间之多,均为一村民所盖,主要用于服务业。其中设有录像厅一个,人员复杂,管理混乱,多为无证经营。目前该校东门(即许西西口)进出小型三轮车、自行车、游商小贩及各类人员较多,虽然已盖好了门房并增设铁门,安排24小时值班,但仍然难以阻止许西村民及各类人员的进出,无法阻止许西村民对外及校内学生出租房屋,致使各种身份不明的人员时常在校园内穿行,隐患较大。
另外,旧西门外200米处有一家咖啡屋对外营业;校北门斜对面50米处是一家歌城;校西围墙外门面房有近10家网吧。
山西大学除周边环境问题多以外,学校内部居住人员也较复杂。如学校北现有平房几十间,并有几十处违章建筑,住户多数不是山大职工和家属;同时校内暂住人口年均500人,人员复杂,管理难度较大。
呼吁制定校园安全法的冯明光委员说:“校园不应该成为治安上被遗忘的角落,校园安全立法刻不容缓。”
(刊登于2000年4月9日《人民法院报》)
P14-20
记得1999年3月25日上午,人民法院报社对笔试合格的应聘大学毕业生进行最后一次面试。时任报社副总编辑的我是那次面试的主考官。
记不得进行到第几个学生,突然进来一个穿着破旧、满脸疲惫的男生,一屁股坐在了我的对面。
“你叫什么名字?”
“张召国。”
“你的声音为什么沙哑而且精神还显得这么疲惫?”
“昨晚看电视熬的时间太晚了。”
“难道你不知道今天要来报社面试吗?”
“当然知道。”
“那怎么还熬到那么晚?”
“我也没办法,北约对南斯拉夫联盟共和国的空袭一直‘拖’到今天凌晨3点。”
“北约空袭南斯拉夫联盟共和国,跟你有什么关系?”
“我是学新闻的研究生,将来要从事新闻工作,当然要关注最新发生的这个国际大新闻。”
有了上述的对话,作为主考官的我当时心里一阵暗喜:“这小子,是个当记者的料!”
10多年过去了,当年的毛头小伙子也先后成了人民法院报社和《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业务骨干。并且,集他10多年心血的这本通讯集——《张眼看社会(大要案卷)》即将付梓了。说实在话,当这份书稿大样摆在面前时,我并不吃惊,我知道他会成为一个出色的记者。
目前,我国的案件报道还没有作为独立的报道领域和新闻类型进入学术的视野。但是,作为法制新闻的重要组成部分,案件报道日益显示出独特的新闻效力和巨大的资源潜力。
我国有着丰富的案件资源,每年全国各级法院审理和执行的案件逾千万,而且增长的趋势非常明显,这简直可以说是新闻的浩瀚海洋。惊天大案就不用说了,就是那些并不具有轰动效应的普通案件,也常常在某些方面有新、奇、特的地方,这些案件在微观领域带有社会发展的印记。即使是同一个案件,从不同的角度切入,换一个视角来观察,都会从中看出当代社会的问题、现象和矛盾,从而得出具有启迪意义的结论。
其实,在《张眼看社会(大要案卷)》这本书里收集的几十篇案件报道,早在报社工作的时候,我几乎每篇都看过,有的甚至是我改后签发的。因此,对于这些作品我是熟悉的,我敢说,本书的出版价值至少有三点:
第一,有着引人入胜、发人深思的故事性。大要案本身就是一个跌宕起伏、充满各种玄机与矛盾的统一体,但是,案件新闻报道的整体风格是严肃的。案件新闻一般都发生在法院,鲜明的特色在于专业性,这个专业就是法律。也就是说,对案件新闻写作来说,首先要解决好“法言法语”向大众化语言转化的问题,这是新闻传播大众化的基本要求。
审判中法律专业性有两个层面,一是实务中涉及的法学理论,二是具体法律条文的理解和适用。无论哪个层面,都有其规律,这就对案件新闻报道中的专业性提出了很高的要求:确定案件有无新闻价值,必须有一定的法律知识背景做基础;在写作时,必须严格遵循法律自身的程序性、公正性,才能保证科学、严谨。同时,专业性也对作为大众传播方式的新闻写作提出了挑战,即必须解决好专业性与大众化之间的矛盾。新闻媒体面对的是大众消费者,过多的专业术语和生硬的专业知识会给受众带来阅读和理解上的困难。所以,大要案报道的新闻写作就成为案件报道成功与否的一个关键环节。
在《张眼看社会(大要案卷)》这本书中,作者抓住受众对重大案件深层次的并经常是矛盾的情感——受众对这些案件或强烈,或牵肠挂肚,或无所适从。作者非常巧妙地以讲故事的方式,不仅将案件的事实、概念、思想、感情叙述得平易流畅,如行云流水;而且,还报道出了案件各方对案件的各种观点,努力遵循着新闻学上的“平衡”原则。这样,受众读完这篇案件报道后,总有很大的收获与启发。
第二,有着新鲜活泼、价值极高的信息性。新闻工作者报道的不仅仅是发生了什么,还包括“如何”和“为什么”等要素,成功的新闻报道总是反映民众的渴望。
案件新闻信息传播的信息包括三个层面。首先是案件的客观的事实性信息,比如何时、何地发生了什么样的案件,案件的具体情节、阶段性进程如何,结果如何,以及有关这个案件的其他有价值的情况等等。这些信息之间是孤立的,尽可能大的信息量是为了使受众能够全面地了解案件的情况,并从中获得对自己有价值的信息。其次是通过案件新闻的报道,告诉受众一个完整的案件故事,挖掘案件背后的原因、细节,注重弄清事件的来龙去脉、事实与事实之间存在着的因果逻辑,或者单就案件中最有新闻价值的一点展开纵向开发,以期达到规律性的深度和借鉴性的意义。第三是以具体的案件或者个案作由头、平台,来展示法律文化,透视法律走向,审视社会问题。高明的法制新闻记者对立法层面有着强烈的影响欲望,对建设和谐社会有着最高理性的善良。
只要读者细读这本《张眼看社会(大要案卷)》,就会发现很多的案件报道中,尤其是作者在2006年、2007年、2008年三年中写的报道,十分明显地在上述三个层面上表现出的深度与力度。
第三,有着平易朴实、集思广益的互动,I生。新闻体现了不断进行的社会各界间的公开对话,包括被报纸征引的公民、专家学者和政府官员,以及在报纸的言论版上发表意见的作家。案件新闻报道更是如此。
美国学者谢丽尔·吉布斯曾说过:“最好的……新闻报道不会解释了一个事件之后就跳到一个又一个其他的事件,而是长期追踪事件的重要进展,提供信息使人们了解利害关系,知道如何参入其中,介绍社区的整体运转状况。负责任的记者将自己提供的服务视同于一个城市广场:在那里可以听到不同的观点,推进对时事的争论;在那里人们可以倾听与被倾听,作出深思熟虑的判断。”
在《张眼看社会(大要案卷)》这本书中,不乏这类文体的案件报道文章,非常值得新闻从业者探讨与尝试。
总而言之,我要说的是——
这是一部大要案报道的精品文集。
这是一册已经成为历史的大要案实录。
这是法制新闻学术研究难得的业务资料。
更是一本从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的典范读本。
杨传春
2010年4月
于北京
从1999年进入人民法院报社工作以来,我做了10多年的法制新闻报道,特别对大要案件的报道颇为关注,因为许多案件集中体现了最新型、最尖锐、最复杂的社会矛盾,而审判的结果关系到对这些社会矛盾的关注程度、解决力度。当然,仅仅抓住案件本身还是不够的,从某种意义上讲,案件不过是新闻由头,藉此,媒体可以将触角伸向更广阔、更深刻的社会层面。
今天出版这部文集,无论是在案件报道角度上,还是从写作方式和方法上,基本体现了我在上述那些方面的探索与尝试,努力使读者在了解案件真相的同时,更关注其背后带给我们某些深层次的思考。所以,即使是同一个案件,我都会努力从不同的角度切入,换一个视角来观照,这样就会成为不同的新闻素材,从中得出具有启发意义的结论。
本文集部分文章是与他人合作完成的,但主笔是我,在此就不一一署名了,感谢他们在文稿写作中给予的大力支持和帮助。
感谢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为本书提供了与读者见面的机会。编辑的辛勤劳动使本书大为增色。
感谢在平面设计界颇有声名的贾飞先生为本书设计封面。
最后,我特别要感谢我的妻子和岳母,她们为我能够安心“乐业”,付出了大量的心血。本书截稿之时,正值我儿子7周岁生日,是他给了我无尽的欢乐,让我不断地勉励自己要更好地肩负起社会和生活赋予我的责任。
尽管本人已对书稿内容进行了精挑细选,但难免还有不少舛误,敬请各位方家不吝指正。
作者
2010年4月2日
于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