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主要着眼于普及宣传而编写的,在编写时力求做到正确、生动活泼、深入浅出。因此,在形式上采用了以讨论为主,以问答和辩论为辅的形式。
前言
一 扰乱公共秩序罪
二 招摇撞骗罪
三 妨害公文印章证件罪
四 非法生产买卖警用标志警械罪
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罪
五 非法持有国家秘密罪
六 计算机犯罪
七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八 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淫乱罪
九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黑社会组织到境内发展成员罪
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十 传授犯罪方法罪
十一 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 携带违禁物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罪破坏集会、游行、示威罪
十二 破坏国家法律法规实施罪
十三 财博罪
第二部分 妨害司法罪
十四 妨害司法罪
十五 扰乱法庭秩序罪
十六 窝藏包庇罪
十七 窝赃销赃罪
十八 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
妨碍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
十九 脱逃罪
劫夺罪犯 被告人 犯罪嫌疑人罪
组织越狱罪 暴力越狱 劫狱罪
第三部分 妨害文物管理罪
……
法院的定性是准确的,因为该组织部长教唆两个警卫的行为以及两个警卫痛打那位交警的行为都发生在交警依法执行公务完毕之后,因此不能认定为妨害公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