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詹姆斯编著的《财产与德性--费希特的社会与政治哲学(德意志古典法学丛编)》这部对于费希特的社会与政治思想的研究专著中,David James提供了对于费希特在这一领域中的那些著名作品,如《自然法权基础》,《对德意志民族讲演》的深入解释,本研究集中于两个主题,其一是财产,其二是美德。这些主题为如下问题的讨论提供了一个基础,这些问题包括,保障所有国家公民的自由意味着什么,在国家之间的经济依附的不平等关系的问题,以及权利与道德的法律和政治范围的区别和联系问题。James也将费希特的主要的社会和政治观念同哲学史中的其他的一些重要的人物关联起来,比如同洛克、康德和黑格尔关联起来,同时也与法国大革命的激进阶段关联起来。对于那些对费希特的哲学及其智识和政治背景感兴趣的读者们来说,James的论证十分重要。
詹姆斯编著的《财产与德性--费希特的社会与政治哲学(德意志古典法学丛编)》代表当前英语世界费希特法权—政治哲学研究的最新成果,系英语。世界(包括德语世界)为数不多的系统研究费希特法政哲学的学术专著之一。立足于费希特法政哲学的核心文本《自然法权基础》《锁闭的商业国》和《对德意志民族的演讲》,以财产和德性两个主题为切入点,深入阐释费希特的社会和政治思想,兼及与洛克、康德、黑格尔和巴贝夫的比较研克思全集关于社会与政治思想的论述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缘起
“德意志古典法学丛编”出版说明
中译本说明
导 言
第一章 费希特的财产理论
1.1 费希特论财产
1.2 财产与自由
第二章 法权概念的运用:费希特与巴贝夫
2.1 费希特与法国革命
2.2 费希特与巴贝夫
2.3 费希特的传统主义
第三章 费希特重评康德的世界公民法权理论
3.1 费希特《自然法权基础》中的康德世界公民主义
3.2 费希特对康德世界公民法权理论的批判
3.3 康德论经济依赖性
第四章 费希特耶拿时期的国家与社会理论中的法权与道德的关系
4.1 法权与道德的分离
4.2 必然性的国家
4.3 费希特的伦理义务学说
4.4 德性在费希特法权理论中的作用
第五章 《对德意志民族的演讲》中德性的作用
5.1 费希特论学者的使命
5.2 费希特对历史的使用(误用)
5.3 培养德性
5.4 良知
参考书目
索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