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条文严密但却枯燥,人们往往敬而远之。代宝义著的《一个萝卜的法律遭遇(大字版)》以一个萝卜的法律遭遇为线索,对日常生活中的各种法律问题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同时附带相关法律法规介绍,有利于丰富人们的相关法律知识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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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 一个萝卜的法律遭遇(大字版) |
分类 | 人文社科-法律-中国法律 |
作者 | 代宝义 |
出版社 | 中国盲文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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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编辑推荐 法律条文严密但却枯燥,人们往往敬而远之。代宝义著的《一个萝卜的法律遭遇(大字版)》以一个萝卜的法律遭遇为线索,对日常生活中的各种法律问题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同时附带相关法律法规介绍,有利于丰富人们的相关法律知识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内容推荐 法律条文严密但却枯燥,人们往往敬而远之。《一个萝卜的法律遭遇(大字版)》的作者代宝义充分发挥自己的艺术天才,换一种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方式来宣传和普及法律知识。通过讲述一个萝卜的各种法律遭遇,使人们学会更好地运用法律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目录 一、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与刑事诉讼 二、特殊的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 三、夫妻对萝卜的所有权问题 四、夫妻对萝卜的处分权问题 五、这些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六、这些萝卜该怎么继承 七、萝卜的遗嘱 八、萝卜和萝卜公司 九、两年之后钱还能要吗 十、购车合同可以这样签吗 十一、定金和订金的区别 十二、小萝卜可以不尽赡养义务吗 十三、农村的房子可以买吗 十四、萝卜仔该随谁的姓 十五、这些萝卜该还吗 十六、萝卜表弟能得到仙丹吗 十七、能退款吗 十八、送出去的东西能要回来吗 十九、钱该啥时候还 二十、萝卜还能继续租房吗 二十一、萝卜被哮天犬咬了 二十二、萝卜该让行吗 二十三、萝卜通信公司的做法对吗 二十四、公司章程有什么作用 二十五、萝卜公司能告太白金星吗 二十六、白骨精能做公司法定代表人吗 二十七、太上老君能把股票转让给哪吒吗 二十八、萝卜公司该在天庭设子公司吗 二十九、小A萝能继承A萝的股东资格吗 三十、闲置地的用途谁说了算 三十一、警察可以直接逮捕小A萝吗 三十二、警察可以随便进入萝卜家吗 三十三、萝卜兄弟能查看小萝卜的日记吗 三十四、萝卜兄弟可以骂八戒吗 三十五、八戒可以把绿地圈起来吗 三十六、众人可以对八戒游街吗 三十七、白骨精可以改名吗 三十八、牛二的信息该公开吗 三十九、土行孙构成盗窃罪吗 四十、小A萝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吗 四十一、红孩儿该被抓吗 四十二、蜘蛛精七姐妹能进居委会吗 四十三、行政拘留与刑事拘留 四十四、太上老君构成放火罪吗 四十五、太白金星该到哪里去告老君呢 四十六、邻居该到哪里去告老君呢 四十七、这个萝卜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吗 四十八、谁有权把这些萝卜赶走 四十九、肖像可以随便用吗 五十、哮天犬能被引渡吗 五十一、这棵人参果是谁的 五十二、萝卜传媒公司能印刷萝卜兄弟祖父的书吗 五十三、萝卜兄弟的叔叔有继承权吗 五十四、萝卜兄弟该找谁要医疗费 五十五、白骨精的儿子还能继承亲生父母的萝卜叶吗 五十六、太上老君可以不抚养小外孙吗 五十七、二郎神可以不扶养自己的哥哥吗 五十八、扶养、抚养和赡养 五十九、萝卜的表叔可以再婚吗 六十、牛魔王能离婚吗 六十一、萝卜兄弟和萝卜姑娘算是复婚了吗 六十二、白骨精和狼王的婚姻还存在吗 六十三、二郎神要承担还钱义务吗 六十四、二郎神该给小秀花帮助吗 六十五、火车杂志能做香烟广告吗 六十六、六耳猕猴的车可以不买交强险吗 六十七、交警能指定维修厂吗 六十八、警察可以这么罚款吗 六十九、这个钱该谁赔 七十、紫萝卜构成交通肇事罪吗 七十一、萝卜兄弟可以要求紫萝卜偿还1万元利息吗 七十二、萝卜兄弟能向太上老君要利息吗 七十三、萝卜兄弟可以要求太白金星还款吗 七十四、木吒到底欠萝卜兄弟多少钱 七十五、萝卜兄弟可以撤销赠与吗 七十六、萝卜兄弟可以要回汽车吗 七十七、萝卜兄弟还能继续租用铁拐李的葫芦吗 七十八、长途车可以不搭载萝卜兄弟吗 七十九、红孩儿可以每月只给钱吗 八十、小白星可以不尽赡养义务吗 八十一、牛魔王可以要求退货吗 八十二、商场可以搜牛魔王的身吗 八十三、太上老君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八十四、小蓝星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八十五、百花仙子该把花移走吗 八十六、小萝卜的婚约有效吗 八十七、小萝卜的老师做得对吗 八十八、小荷的爸爸还应该承担抚养费吗 八十九、商店能向小萝卜出售香烟吗 九十、萝卜兄弟的表弟还可申请强制执行吗 九十一、萝卜局的花费该公开吗 九十二、萝卜局有权限制萝卜兄弟的人身自由吗 九十三、黑萝卜可以躲起来吗 试读章节 一、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与刑事诉讼 某一天,我们故事的主角——萝卜降临到了世界上,可是,世界上却有两个人——甲和乙都看上了这个萝卜,于是故事开始了…… 第一种版本:甲和乙争执不下,都说这个萝卜是自己的。这时,甲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确认这个萝卜是自己的,并向法院提交了一系列的证据。此时,甲和乙之间发生的诉讼,就是民事诉讼,这种案件叫民事案件,我们老百姓常说的打官司就是指这种案子。这种案件发生在两个平等的主体之间,甲和乙是没有高低之分的,无论甲是公司CEO还是政府部门的局长,他在这个案件中,同乙在法律上的地位是一样的,不因为自己的身份而获得法律上的特殊照顾。在这里,甲如果想胜诉,想让法院判决这个萝卜归他,就必须向法院提交证明萝卜属于他自己的证据;如果他的证据不足,就要承担败诉的后果,也就得不到萝卜。 第二种版本:甲向行政机关(就是我们常说的“政府”或“政府部门”,但又有所区别)申请了行政确权,行政机关经过调查,作出了行政确认,确认萝卜是甲的,乙不服。这时候乙该怎么办呢?他应该以作出行政确权的行政机关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行政确权,然后再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法院确认萝卜是自己的。这个过程中,乙起诉行政机关的诉讼就是行政诉讼,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民告官”案件。 第三种版本:假如,甲通过法律途径,确认了萝卜属于自己,乙不服气。这时候,乙采取了极端措施。在_个夜深人静的夜晚,头戴丝袜、手持尖刀、脚踏风火轮,跑到甲的家里,在甲正在无限深情地观赏自己的萝卜时,突然从窗户跳了进去,用一把异常锋利的、吹毛断发的屠龙宝刀威逼甲,抢走了那个伟大的萝卜。甲因失去这个伟大的萝卜十分伤心,当即拨打110报警。警察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乙抓获,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后报请检察院批捕。检察院依法对乙做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并依法提起公诉。法院经过审理后,以抢劫罪判处乙有期徒刑三年。以上发生的就是刑事诉讼。刑事诉讼是法院对刑事被告人依法判处刑罚的一种诉讼活动。 萝卜的上面三种经历,向我们解释了三种诉讼的基本形态。至于抽象的法律概念,这里就不说了,因为这不是本书的任务。大家通过这个故事,先有个形象的认识吧。 二、特殊的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 某一天,我们的市政府要召开年度总结会议了,参会的代表们向市长提出了一个要求:开会很辛苦,能不能每人发一个萝卜吃了提提神?市长自然很高兴,因为买个萝卜可比买饮料便宜,便让办公室立即采购3000个萝卜。于是,市政府办公室以市政府的名义向种萝卜的老罗采购了3000个萝卜,发给与会人员一人一个。我们的萝卜主人公非常幸运地和他的兄弟们一起被采购了。但是,不巧得很,我们的萝卜和兄弟们最近身体不大舒服,出了点毛病,味道不怎么好。萝卜买回来以后,市长先尝了一个,发现萝卜味道有问题,便指示办公室退货,重新采购。但是卖萝卜的老罗不同意,老罗坚持称自己的萝卜没问题,不能退货。双方僵持不下,市长大怒,对办事人员吼道:“老虎不发威,当我是病猫啊!马上给我找律师,起诉老罗!”于是,办事人员马上找了律师,把老罗告上了法院。 P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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