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中国已确定为最神圣最高尚之共和国体,而共和国政治之运用,全赖政党,此不待烦言者也。国中先觉,深知此义,故一年以来,注全力以从事于政党之建设。其先各党林立,派别繁多,至今日已渐合并成为数大政党。若共和党国民党皆是也。民主党成立虽稍晚,然其分子之健全,则不让他党,此亦天下所共见,不劳鄙人再为颂祷者也。
政党事之重要即若是,然则如何始能办成真正之政党,此举国所应研究者也。外人对于中国今日政体之变迁,每多为失望轻薄之词者,故鄙人在海外,已几不愿与外人为政治谈。彼以为中国人无运用立宪政体之能力。推求其原因,则谓中国人之性质,不能组织真正之政党。此言实足令人愧愤,但愧愤无益,我辈当有以雪此辱,且我辈固不能承认此等外人之言。然我辈不能不承认组织政党为一至难之事,其艰难之责任,亦唯我辈负之而已。
将欲令一国真正政党之成立,必先有一模范之标准,今举所见略陈数义。
(一)凡政党必须有公共之目的
政党者团体也,凡团体皆具有人格。政党之为人格,虽非法律上之人格,然社会学上则不能不认为一种人格。例如国家及自治团体等然。中国国家虽存于四万万人中。而实立于四万万人之上;北京自治团体虽在于数百万人中,而实立于数百万人之上,皆有自己之意思及自己之行为者也,否则即不名为人格。故凡团体虽合多数人而成,然一面既存于多数人之中,一面仍立于多数人之上,别有自己之意思及自己之行为。譬如今日在座诸君,皆民主党党员,然于诸君之外,尚有一人焉。其人之姓名为谁,则民主党是已。明夫此义,则知团体之人格与自然人之人格性质无异。凡人所以生存者,必有其目的,唯有目的,故能为有机之发达。团体亦然。唯人之发达为人所易见,若团体则难见。其目的自何而来,视之无形,听之无声,除其组织此团体之团员以外,又何从而认识之?然团体之生命,虽寄存于团体之中,而欲集合多数人之目的为一团体之目的,则断乎其有不能者也。譬如集三四人于此,各有其目的,欲集合此三四人之个人目的而成一三四人之总目的,人多知其不可,况以一团体之大,又谁能集合无数人之目的,而以算学上加减乘除之法得其总目的乎?是必于个人私目的之外,尤有一公共之目的焉,为团体之目的。故凡团体员,必有两种之人格:一为私人之人格,一为公人之人格。譬如某某一私人也,然又为中华民国之国民,团体与团员之间关系皆若是矣。自构成团体之个人言之,虽各有其私目的,而自团体言之,则有一公共之目的以立于各私目的之上。各个人放弃其私目的,以服从此公目的,始能成为团体。若有一丝一毫之私目的以加入此公共目的之中,则虽以父子兄弟之亲,亦不能成为团体也。故凡为政党员者,必辟除其个人之私目的以服从政党之公目的,此政党存立之根本要素也。试问我中国人有此精神道德以履行此说乎?我观于今日之政党,而又有不能不为之慨然者,分明政见不相同,而居然可以同党;分明无意识之人,而亦居然加入党中,几令人不能知其公共目的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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