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剪不久的头发甚至还没朝两边分开。镜子里的人歪歪扭扭,不过弗兰基知道自己长什么样。她耸起左肩,头转向一侧。
“哦,”她说,“我从来没见过比他们还漂亮的人儿。我只是不明白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什么怎么回事,傻瓜?”贝蕾妮丝道,“你哥哥带着准备迎娶的女孩回家,今天跟你和你爸爸一起吃个饭。这个礼拜天他们打算在女孩的家乡冬山举办婚礼。你和你爸爸要去参加这个婚礼。事情就是这么简单,你有什么想不通的?”
“我也说不清楚,”弗兰基答道,“我敢说他们肯定每一分每一秒都开心得不得了。”
“那我们也玩开心点。”约翰·亨利插话道。
“我们玩开心点?”弗兰基反问,“我们?”
三个人重新回到桌子旁边坐下,打三人桥牌,贝蕾妮丝负责发牌。自打弗兰基记事起,贝蕾妮丝就是厨娘了。她皮肤特别黑,肩膀宽阔,个头很矮。她老说自己三十五岁,这话至少说了不下三个年头了。头发中分,编成辫子,抹了头油,紧贴着头皮,面孔扁平温和。贝蕾妮丝只有一个地方显得比较别扭,那就是她的左眼。那只眼睛是一颗宝蓝色的玻璃球,从温和的黑脸庞向外直直地瞪着。天知道她为什么要选一只蓝眼珠。她的右眼是黑色的,看起来很忧郁。贝蕾妮丝发牌时动作很慢,碰到扑克牌被汗黏在一起就舔舔拇指。她发每张牌时约翰·亨利都要过目。他光着膀子,白白的胸脯全是汗,脖子上挂着一块细线串起来的小铅驴。亨利是弗兰基的亲戚,是她的亲表弟。整个夏天他们朝夕相处,一块吃饭,一块玩耍打发时间,她没法把他撵回去。他年纪很小,才六岁,但膝盖骨长得很大,反正弗兰基还没见过比这更大的。他老摔跤擦破膝盖,总有一边结着疤或缠着纱布。约翰·亨利的小脸白白净净,喜欢皱缩着眉头,脸上戴着一副小小的金边眼镜。他刚输牌,已经欠了贝蕾妮丝“五百多万”,所以格外小心地盯着每张牌。
“我叫红心1。”贝蕾妮丝说。
“黑桃1。”弗兰基道。
“我要叫黑桃,”约翰·亨利说,“本来我要叫的。”
“嗯,算你倒霉,我先叫的。”
“啊,你这笨蛋!”他叫道,“这不公平!”
“别吵闹了,”贝蕾妮丝表示,“说实话,你们就是瞎叫,谁也拿不出好牌来。我叫红心2。”
“我又没说什么,”弗兰基解释道,“无所谓了。”
事实也是如此。下午弗兰基玩桥牌时,见到什么就出什么,亨利也是这个样子。他们坐在厨房里,房间阴沉沉的,令人难受。约翰·亨利在墙上到处涂鸦,手够得着的地方都留下了他稀奇古怪的杰作。这使厨房看起来无比荒唐,就像疯人院里的病房。现在,这间破旧的厨房让弗兰基觉得很不自在。究竟是什么原因,她也说不上来,但能感觉到自己的心挤作一团,正反复拍打着桌子的边缘。
“这世界真小。”她说。
“为什么这么说?”
“我是说太快,”弗兰基答,“这世界变得太快了。”
“哦,不知道,”贝蕾妮丝说,“有时快,有时慢。”
弗兰基双眼微微闭着,说:“对我来说,太快。”对她而言,自己的声音听起来是那么悠远而又刺耳。
昨天以前,弗兰基还从未对一桩婚礼这么上过心。她明白,唯一的哥哥贾维斯将要结婚了。他去阿拉斯加之前,在冬山同一个女孩订了婚。贾维斯在部队里是一名下士,在阿拉斯加待了差不多两年时间。弗兰基已经很长一阵子没见到哥哥了,他的脸变得模糊不清、变幻无穷,仿佛水中之月。但是阿拉斯加!弗兰基梦里千百回见到它,尤其在这个夏天,它变得格外真实。她看见皑皑白雪、茫茫冰海和冰川,还有爱斯基摩人的冰屋、北极熊和美丽的北极光。贾维斯刚去阿拉斯加时,她寄给他一盒精心包装的自制奶油软糖,每颗都被单独包上蜡纸。想到那些糖在阿拉斯加被吃掉,她心里就万分激动,还想象着哥哥把糖分发给全身裹着皮毛的爱斯基摩人的情景。三个月后,贾维斯寄来一封信,对她表示感谢,信里还夹着一张五元的钞票。(P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