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讲两面三刀的罪孽。这种人在人前说好话,背后说坏话;要不,说话时装出好心好意的模样,或开玩笑似的,实际上包藏祸心。
现在讲辜负人家信任;这行为使人出丑,事实上,这造成的伤害几乎无法弥补。/
现在来讲威吓;这是公开干蠢事,因为经常威吓人家的家伙,往往威胁的成分多于他实际干的能力。
现在来看无聊话;这种话对讲的人和听的人都没有好处。无聊话也指既无必要又无益的话。当然,有时无聊话只是轻罪,但还是应当保持警惕,因为今后在神的面前,得为此付出代价。
现在讲饶舌;饶舌必有罪孽。所罗门说:“公开干傻事就是罪孽。”所以当一位哲人被问到怎样取悦人,他说:“多做好事,少讲废话。”/
现在讲小丑的罪孽。这些人是学魔鬼坏样的猴子,以粗俗的滑稽话使人大笑,就像看猴子胡闹。圣保罗禁止这种行径。看看对勤勤恳恳侍奉基督的人,纯洁而虔诚的话能给多少慰藉,那么,对于为魔鬼效劳的人,这类小丑的鬼话和花招也能给同样慰藉。上面讲的,都是嘴巴犯的罪孽,由愤怒和其它罪孽所引起。
下面讲愤怒的救治办法
能够治愤怒的,是人们称作恺悌的美德,也就是温良;另一种美德也行,就是人们所说的忍耐或容忍。
性情温和,就能控制和抑制心中的急躁和冲动,不让在怒火中烧时爆发。/耐心好,对骚扰和不公正待遇就可逆来顺受。关于温良,圣哲罗姆说:“这绝不伤害人,不讲伤人的话;即使人家伤害自己或说伤害的话,也不会丧失理智而动怒。”这种美德有时是天生的,正像那位哲人讲的:“人是活灵的,天性温和而向善;如果温和中还有宽厚,就更加可贵。”
耐心是另一种救治愤怒的美德,它能温文尔雅承受人家善意,受到伤害时也不会激怒。那位哲人说:“耐心这美德对一切肆虐的厄运和各种恶毒言辞都能逆来顺受。”/基督说,这美德使人神圣并成为神的亲爱孩子。这美德能克敌制胜。所以那智者说:“你若想战胜敌人,就要学习忍耐。”要知道,外界给人的苦恼有四种,所以人得有四种耐心,与之抗衡。
第一种苦恼来自恶言恶语;但耶稣基督很有耐心并毫无怨言忍受了,尽管犹太人多次指责他,不把他放在眼里。所以你们要耐心忍受,因为那智者说:“同蠢货争吵,那么无论他发火或大笑,你都不会安宁。”另一种外来苦恼是财产损失。基督被抢走他世上的一切,即身上衣服,但他耐心忍受这损失。/第三种苦恼是人身受伤害。但基督耐心忍受钉上十字架的全部痛苦。第四种苦恼是过度劳累。对此我要说:有人让仆人干得太苦,或干活时间太长,或休息曰也得干。真的,这些人在犯大罪。这方面,基督也非常耐心地忍受,尽管他将被无情钉死,却用神圣的肩膀扛着十字架并教导我们要耐心。由此,人们可以学得有耐心;事实上,不仅基督徒为了耶稣基督的爱,为了获得永生这一神圣回报而有耐心,连那些老异教徒,那些从不是基督徒的异教徒,也称赞耐心这一美德并身体力行。
曾经有哲人要责打门徒,因为门徒做了大坏事,他大为恼火,拿来棍子准备打。/门徒见了,便对师傅说:“你想干什么?”师傅说:“我要打你,让你改正。”“说真的,”门徒答道,“你因为年轻人犯错而完全失去耐心,首先就得改正。”“不错,”师傅流着泪说,“你的话很对;亲爱的孩子,你拿好这棍子,为我这样没耐心而帮我改正吧。”有了耐心就会有顺从;这样,便会顺从基督,顺从他因基督而应顺从的一切。要知道人在做应当做的一切时,如果完全真心实意,高高兴兴并勤勤快快,那才是十足的顺从。(P740-741)
译者前言
一、为什么我要译《坎特伯雷故事》
17世纪英国文学巨匠德莱顿称乔叟为英诗之父,认为他应当享有希腊人对荷马、罗马人对维吉尔那样的崇敬。乔叟的代表作《坎特伯雷故事》是英诗奠基之作,而我当初决定翻译此书有下面几个想法:
1.为这部巨著提供诗体译本,内容上既忠实于原作,又反映原作格律形式,以纪念乔叟逝世六百周年,并体现英诗汉译百余年来要求的演进。
2.证明诗有可译性,至少,一些英语叙事诗在汉语中可译。当然,要求应合情合理,事实上,要求若过于挑剔,那么散文也未必可译。
3.证明译诗不仅可在内容上较忠实反映原作,还可在格律形式上较准确反映原作,同时也证明:这种要求看似严格,却完全可行。
关于后两点,我已有十来本译诗集和十来篇文章可以证明,但它们比较分散,诗集的规模与重要性远不及《坎特伯雷故事》。因此,凭借本书在英国诗史上的源头地位和世界诗史中的影响,探讨诗歌是否可译和应当怎样译这两个众说纷纭的问题,既使讨论更具“根本性”,也更清楚明白。
二、乔叟和《坎特伯雷故事》
(一)乔叟的生平
杰弗里·乔叟(Geoffrey Chaucer,1340?—1400)生于伦敦中产阶级家庭,祖先是法国人,父亲是颇有地位的酒商,母亲艾格尼丝·德·科普顿与宫廷关系密切。他自幼受良好教育,十七岁进宫,在英王爱德华三世的儿媳厄尔斯特伯爵夫人处当少年侍从。1359年随英王参加英法百年战争(1337一1453),在法国被俘,其父筹集了二百四十英镑(英王捐助十六镑)赎回。
乔叟约于1366年娶爵士之女菲莉帕(死于1387年)为妻,后因妻妹成为爱德华的四子兰开斯特公爵(1340一1399)的第三位妻子,乔叟一直受其保护,先后得到爱德华三世、理查二世和亨利四世的信任和帮助,担任过一些公职。他阅历丰富,多次衔外交使命去欧洲大陆,到过法国和意大利,在热那亚与佛罗伦萨逗留较久,受到意大利文学影响。
1400年乔叟逝世,葬于伦敦威斯敏斯特教堂,是那里著名的“诗人之角”的第一位入葬者。他葬在那里并非因为是伟大诗人,但当时平民身份的人葬在那里却是殊荣。
(二)乔叟的诗歌创作
乔叟受教育的情况至今仍不清楚,但他肯定成长于城市文化中,勤于阅读而知识渊博,他的六十册藏书在当时很可观。他通晓拉丁语、法语和意大利语,热心阅读一些古罗马作品,熟悉法语和意大利语诗歌,对星象学和炼金术也有了解。同样重要的是,他对社会有广泛而精细的观察。不像同时代一些名家,他不用拉丁语或法语写作,而用当时的英语写作,这使他成为中古英语文学的伟大代表、英语诗歌的奠基人。
乔叟的创作可分三个时期。第一时期从14世纪60年代到1372年,受法国影响,作品包括从法语诗翻译的《玫瑰传奇》和创作的《公爵夫人之书》。在当时,受法国影响十分自然,但他在此期间奠定了英国诗律和诗体形式的基础,证明当时伦敦一带的方言能成为文学语言。第二时期从1372年到1387年,受意大利影响,作品有《声誉之宫》《百鸟会议》《特罗伊勒斯和克莱西德》《好女人的传说》等。这同他70年代两次前往意大利有关,在此期间,他到过热那亚、比萨、佛罗伦萨和米兰等地,接触到但丁、彼特拉克、薄伽丘的作品,受到人文主义思想影响,并从中世纪浪漫主义转向现实主义,而这些作品显示了他的创作力。1387年起是他创作的成熟期,作品就是英国文学史上第一部现实主义典范《坎特伯雷故事》。
(三)《坎特伯雷故事》简介
这部巨著由许多故事组成,但作者将故事有机结合,成为完整的统一体,虽未完成原先的庞大计划,但统一体的轮廓已明确呈现。
此书“总引”介绍了这次“故事会”的缘起。那是4月的傍晚,乔叟见到二十九位骑马的男女朝圣者来泰巴旅店投宿,他们身份、地位、职业不同,三教九流几乎应有尽有,包括骑士、扈从、跟班、修女院院长、修女、修女院教士、修道士、托钵修士、商人、牛津学士、律师、平民地主、缝纫用品商、木匠、织工、染坊主、织毯匠、厨师、海员、医生、有手艺的巴思妇人、堂区长、庄稼汉、磨坊主、伙房采购、管家、教会差役和卖赎罪券的人。结果,乔叟和旅店主人也参加了这支去坎特伯雷的队伍。
坎特伯雷在英格兰东南角,离伦敦(当时面积仅一平方英里)六七十英里。14世纪的英国人口约二百五十万,居民密度不大,结伴而行比较安全,也有利于相互照应和减少旅途寂寞。所以自告奋勇充当领队的旅店主人提议,各人在往返需四天的路上讲四个故事,由他评判谁的故事讲得“最有意义最有趣”,回来后在他旅店里由大家出资设晚宴犒赏那人。
如果每人讲四个故事,故事总数应在一百二十左右。现在文本中却只有二十三人讲了故事,有的故事没讲完(如厨师和扈从的),有的被打断后重讲(如乔叟本人的),有的包含很多历史小故事(如修道士的),但仍可看出组织得很好的整体性。首先,“总引”形象而幽默地介绍了各位朝圣者;其次,每个故事前往往有长短不一、内容不拘的引子,让故事同全书布局联系起来。有趣的是,故事问往往有因果关系,互有矛盾的朝圣者会以故事做攻击手段。如管家认为磨坊主的故事伤害了他,便以故事回敬;托钵修士与教会差役也在故事中相互攻讦,反映了不同教派间的利害冲突。而讲故事者与所讲故事往往也有联系,如修女院教士故事中的主角是公鸡,周围有好多母鸡,这同他本人的处境相像,因为他周围有很多修女,经常要听她们忏……
说,量化了的语言)讲故事,如果译文中只剩下故事而没有了格律,那还算诗吗?
本书中还有些十一字五顿行和十字五顿行。它们本是十二字五顿行,但有时为让诗行字数有点变化或考虑到行中标点和排印的整齐,删成了十一或十字,就是说:拙译大多用兼顾顿数与字数的要求,少数用以顿代步要求;个别诗行则虽非五顿,但每行仍保持十二字。对于原作的四音步八音节及三音步六音节诗行,拙译都以十字四顿及八字三顿诗行解决。
所以,拙译建立在形式与原作对应的基础上,因为以顿代步及字数与原作音节数相应的译法仍属对应范畴。事实上,在知道英诗有格律后,我已不敢在译文中放弃原作格律。因为传统诗与歌曲相比,前者把语言的节奏因素发挥到极致,后者则把语言的旋律因素发挥到极致。所以,读抛开格律的“自由化”译诗,就像是以读歌剧唱词代替听歌剧;而读格律“一体化”的译诗,就像是用一种曲调唱任何一种歌剧。
《坎特伯雷故事》是英语诗歌乃至英语文学的基石,篇幅既大,又以我不熟悉的中古英语写成,译起来自然困难。何况我还受另两种情况牵制,一是时间较紧,因为我希望拙译在公元2000年前出版,以纪念乔叟逝世六百周年;二是我视力越来越差,译了一半左右,用放大镜看原文都已困难,白内障已到了非解决不可的地步。但眼科专家建议我尽可能晚些手术,因为我很早就患有视网膜色素变性,做手术风险较大。于是我只得滴药水略为放大瞳孔,让光线多进一些,抓紧时间工作以求尽早完成,另一方面在翻译中仍不敢疏忽,因为我希望提供合格的诗体译本,来证明诗的可译和这样译诗的合理。当然,错误和缺点在所难免,望专家学者批评指教。
这里我想到最早译出《坎特伯雷故事》的方重先生。他在半个多世纪前开始翻译此书,开创之功不可磨灭。单是看作者姓氏译乔叟,书名译《坎特伯雷故事》,就显出他考虑之周到:用“叟”象征英国文学始祖地位;不用“集”则可区别于一般的故事集,强调作品的整体性与内在的有机联系。几十年来,他的译本几乎是我国读者了解这一巨著的唯一途径。据说台湾有两三种散文译本,我看到1978年出版的一种,几乎就是方译的翻版。据曾为方译《坎特伯雷故事》做责编的吴钧陶先生相告,方先生在80年代初为其译本不是诗体而遗憾,但其时他年高体弱,又加目疾,难以做大幅度改动了。
最后要交代的是,拙译依据的原作是Walter W.Skeat编辑的《乔叟全集》(1933年牛津大学版),这是手边几种原作中最权威的,而且标有行码,对拙译这样等行翻译的译本来说,便于读者查对。但该书字体小,所以翻译中也利用现代丛书版等原作,最后再以这牛津大学版校核。 本书中有些拉丁文,尤其是最后的“堂区长的故事”中出现较多。蒙复旦大学杨烈教授和美国霍尔约克山学院助理教授Paula Debnar指点,得以顺利解决,特此鸣谢。
黄果炘
1998年2月
杰弗雷·乔叟著,黄杲炘译的《坎特伯雷故事(插图修订本)(精)/经典名著名译》是英国诗歌之父乔叟的代表作,也是英国诗歌的奠基之作。全书由许多故事组成,每个故事前往往有长短不一、内容不拘的引子,让故事同全书布局联系起来;故事间往往有因果关系,互有矛盾的朝圣者会以故事作攻击手段,而讲故事者与所讲故事往往也有联系;讲故事的有骑士、扈从、跟班、修女院院长、修女、堂区长、庄稼汉、磨坊主、修道士、托钵修士、商人……三教九流应有尽有。
《坎特伯雷故事》是形象鲜明的巨幅画卷、清晰展示了14世纪下半叶英国的社会面貌。
杰弗雷·乔叟著,黄杲炘译的《坎特伯雷故事(插图修订本)(精)/经典名著名译》大部分以韵诗形式写成,是一部诗体故事集。每个故事前往往有长短不一、内容不拘的引子,让故事同全书布局联系起来。故事内容与文体各异,但都符合每一个讲述者的身份。作品幽默风趣,通过对不同阶层人物的刻画,反对禁欲主义,宣扬世俗享乐,体现了反封建倾向和人文主义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