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正在迅速滑入全球金融资本主义体制的时代。互联网金融使这一进程呈几何级数加快。与此同时,经济的投机性、市场泡沫破裂的风险性、社会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也在不断膨胀。于是,对无限递增的数码空间进行监管、对迅速增值的金融权力进行约束的呼声也渐次高涨。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许多奇主编的《互联网金融法律评论(2016年第1辑总第4辑)》应运而生,旨在把层出不穷的金融创新纳入法治轨道,对网络互动中产生的涨落和混沌进行有序化处理,为新式商业信用系统的形成和发展提供坚实的制度基础。在业界支持下,由一群新锐法学者创办的《互联网金融法律评论》能够为那些勇于直面现实问题、试图凝聚制度共识的各领域才俊搭建一个影响深远的交流平台。
金融服务以及各种衍生产品在深度嵌入人们日常生活的过程中也增大社会的流动性、不确定性以及风险性。因此,互联网金融不能简单地理解为电子信息技术加自由竞争,还应该把金融与公权力的微妙关系以及适当监管的必要性纳入视野之中。对于金融而言,最基本的监管就是法治,互联网金融尤其需要拥抱法治。没有法治,通过电子信息技术而降低的融资成本就有可能因其他类型的交易成本增高而被抵消。许多奇主编的《互联网金融法律评论(2016年第1辑总第4辑)》以及相关研究的宗旨,就是要防止微观合理性与宏观不稳定性之间形成短路联接现象,为“互联网+金融”的各种经济发展提供必要而充分的制度保障。
慎思篇
论网络股权众筹集资门户的法律地位:以美国法为视角
我国台湾地区股权众筹之规制走向:以民间平台的开放为中心
众筹时代,何为“证券”?
众筹:快速成长的新兴产业
股权众筹的法律和商业分析
证券法如何回应股权众筹的兴起?
论我国股权众筹法律监管制度的构建
审问篇
昙花一现抑或持久繁荣:“互联网+”时代P2P网贷所涉民刑问题
及进路探究——以司法裁判为切入点
第三方支付中沉淀资金的归属及监管研究
第三方支付的“铸币税”及其监管对策——以支付宝为例
笃行篇
2015年互联网金融律师业务发展报告
支付宝网络支付案件司法审查报告(2008年3月~2015年3月)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热点事件法律评析
广闻篇
《电子签名法》对网银支付结算业务影响机制研究
电子商务小额争端解决机制研究、
约稿启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