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系“清史研究资料丛编”之一,《律例图说》十卷,清万维翰撰,清乾隆十五年(1750)芸晖堂刻本。清代武英殿虽然出版了不少精美的官书,但官版法律书籍出版速度慢、印数少,而律例尤其条例部分又在频频不断更新,故官书的出版状况,一方面远远跟不上律例修订的频率,另一方面,也无法满足上自官府、下至社会大众对国家法律信息更新的及时了解,由此刺激了私家注律之风以及坊刻本法律书籍的盛行。私家注律者既有司法官员,又有刑名幕友,其注律多为对司法实践经验之总结,雍正、乾隆期间,官方修订大清律时,从中多有吸收与借鉴。
作为清代有代表性的一部私家注律之作,本书是研究清代法制史的案头参考资料;而作为当时江南坊刻中大量私家法律书籍中的一种,它对于研究当时江南法律书籍的出版、流通等,也是一个可以进一步探讨的实例,是研究清代江南出版史的资料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