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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叛逆年代
分类 文学艺术-文学-外国文学
作者 (英国)约翰·韦恩
出版社 译林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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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编辑推荐

痛恨古板守旧的父亲,厌恶一成不变的生活。愤怒青年为追寻理想离家出走,然而,前方是不归路……还是环形道?

《叛逆年代》是英国作家约翰·韦恩的长篇小说。本书以20世纪50年代的英国为背景,讲述了青年杰里米反抗父亲与学校的刻板教育,逃出家庭,去从事自己心爱的爵士乐的故事。

本书译文优美流畅,情节曲折,富有时代气息,适合阅读和收藏。

内容推荐

约翰·韦恩的《叛逆年代》讲述了20世纪50年代,出身于高知家庭的青年杰里米自幼丧母,他的父亲是大学教授,对他的教育十分严格。然而,杰里米认为父亲的说教和学校的管束限制了个性发展,于是逃出家庭,去伦敦和巴黎投身他热爱的爵士乐。

当他经历了许多世故之后,却发现自己仿佛踏上了和父亲相同的生活轨迹……

目录

“愤怒的青年”与“反抗的悲歌”(代译序)

叛逆年代

译者后记

附:那花园中苹果的落地声—— 忆约翰·韦恩

试读章节

第一部

阿尔弗雷德

我绝不是一个随便怀疑同事的人;不过,回想起今天下午副校长拉住我谈话这件事,我总觉得他的动机未免有点虚假。

校评议会今天开会;我这个人一向饮食有节制,下午两点半开会,在我全无所谓;可是,校中有些教授显然就受不。我也知道,在大学里,就像在以前的修道院里那样,人们在进餐时总喜欢喝上几杯酒,吃几道菜,这已经成为一种根深蒂固的传统。不过,照我看来,这传统如今已不可多见。如果说仍有存在的话,那也仅仅在那些好客而贪杯的老牌大学里才可见到。像我们这所创建于十九世纪的学校,其办学目的只是为了给这个工业城市的居民多少带来一些文化上的光明;我们特有的传统是简朴勤奋,甘于清贫,这是我们应该牢记在心的。老实说,我们的薪金并不足以使我们能窖藏多少葡萄美酒;同时,按照我们的道德标准,即便是偶尔大吃大喝一顿,也未免有悖情理,与学校的气氛很不相称。我们生活的内容是在坐满了学生的课堂里上课,每天乘电车往返于住所和学校之间,竭尽全力向那些平民家庭出身的学生灌输文化,或者至少是构成人类文化基础的精确知识。“这儿不是阿波罗神的光顾之地。”但也许会得到信使神的光临吧,无论如何,酒神在这儿是没有立足之处的。

这些年来,我就怀着这种思想,看到有些同事在下午开评议会或院务会议时的那种神态,我觉得既难过又好笑。他们为了使自己不打瞌睡,一个个进行着英勇而艰苦的斗争,还谈得上什么集中注意力!尤其是那位数学家巴克,平时他大白天就总是睡眼惺忪的(我知道,他大部分工作总放在夜里做),午饭后要他坐在那儿开会,那模样看起来真是可怜。他的眼眶四周准会发黑,胖胖的面颊耷拉下来,仿佛脸上的肌肉都散开了;尽管他竭力支撑,可是他的头还是一次又一次地往前磕。要是碰巧我坐在他身边,我总是时时拍一下他的肩膀,免得他睡着;可是有些人就故意让他去大打呼噜,这是由于漠不关心呢,还是出于好意(这当然是不妥当的),我就不得而知了。

还是言归正传吧。上面几句话仅仅是为了着重说明,在开会时我没有思想开小差的习惯;事实上,我在担任古典文学教授的三十年中,曾在决定各项行政事务、经费开支的问题上,为我系赢得了不少次胜利,这一成绩应该归功于我开会时头脑清醒、思路敏捷,而这种头脑清醒的状态又与我饮食上的节制有关。英国语言教授马塞逊老是暗示要同我们大干一仗,尤其在图书馆经费问题上,更是如此。可是一到正式交锋时,得胜的往往是我。这是因为那位先生午饭时总离不开牛排和黑啤酒,到开会时,他便没精神了。如今,和希特勒的这场战争已经打到第三年,牛排自然是没有了,可是他的胃口依然极佳,午饭仍然是吃得过了头。  不过,我得承认,今天下午的会议却使我觉得有点难熬。讨论的问题与本系关系不大,也许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我好几回发觉自己的思想竟在开小差。有一次,副校长不无突兀地问了我一句:“科尔曼,您看怎样?”我猝不及防,只得请他把问题重说一遍。我发觉有几位同事望着我,眼神颇有几分诧异。在那之后,我决心不再让人看出我的思想不集中,便强迫自己注意议题的每一细节,时而提出一两个问题。糟糕的是,有一次我竟然问到了不相干的事情上;我没有弄清讨论的中心。尽管马塞逊每次开会都要出这样的岔子,可是看到我这回竟也出了错,他自然很有些幸灾乐祸。他假作关心地微笑着,身子往前靠了靠,随口说道:“恐怕科尔曼对我们讨论的问题还没有弄清楚吧。”我当然很难堪,脸一下飞红了——我人不胖,平时并不容易脸红——他望了望我,又微笑了起来。不过,尽管他这样厚着脸皮来找茬儿,我自信能克制住自己,我没有理睬他。在散会的时候,副校长伸手挽住我的胳膊——我很不喜欢这种动作——一脸的虚情假意显而易见,他说:“科尔曼,有空吗?我想找您聊一会儿呢,到我那里去坐坐,好吗?”

我同意了,不过并没有学他的样,模仿着年轻人那种随便的口气来说话。照现在的标准来看,作为副校长,雷诺克斯并不特别年轻;不过他总比我小十岁。我有时觉得,或许正是由于我比他年纪大,才使他在礼节上找不出恰如其分的式来同我打交道。

……

P1-4

序言

“愤怒的青年”与“反抗的悲歌”

——论约翰·韦恩的小说创作

(代译序)

在英国,二十世纪的五十年代有“愤怒的年代”之称.因为从五十年代初到六十年代初,一批被称做“愤怒的青年”(Angry Young Men)的小说家和剧作家称雄文坛,引人注目。这批作家包括约翰·韦恩、金斯利·艾米斯、约翰·奥斯本、约翰·布莱恩、艾伦·西利托、科林·威尔逊。他们的创作表达了战后人们普遍的幻灭感,宣泄了青年一代对现实强烈不满的愤怒情绪。

约翰·韦恩生于一九二五年,毕业于牛津大学的圣约翰学院。五十年代初开始文学创作。一九五三年发表长篇小说《误投尘世》(HUFF,,伽Down),这是他的成名作,也是“愤怒的青年”文学运动的第一部重要作品。此后十余年间,他相继创作了((生活在现世》(Living in the Present,1955)、《竞争者》(The Contenders,1958)、《女旅行者》(A Traveling Woman,1959)、《叛逆年代》(Strike the Father Dead,1962)等。这些小说的故事多有不同,但它们的主题是共同的:愤怒。韦恩以现代“流浪汉”,或称“反英雄”(anti-hero)的形象塑造,大胆直率的文学语言和下层社会的表现视角构成了他对战后英国现实的嘲讽和批判。六十年代中期,随着这场文学运动的慢慢退潮,韦恩的创作也王要转向诗歌和文学批评。

韦思的小说塑造了一系列“愤怒”的青年的形象。他们对战后的社会现实极为不满,对现存秩序持批判态度,具有强烈的叛逆情绪,并拒绝接受传统的道德观念,从而与现行的社会制度及意识形态产生了剧烈的冲突。他们的愤怒首先是针对教育的。他们大多出身中下层阶级,但比起他们的父辈来,他们有了较多受教育的机会,甚至可以进入名牌大学深造。应该说,较多的受教育机会也就意味着较多的就业机会及较多的改善社会地位的机会。这无疑体现了社会的进步,这也正是人民大众长期斗争的成果。但愿望与效果、理想与现实常是矛盾的或不统一的,而且,等级思想由来已久,根深蒂固。因此,即使是大学教育也并不保证就能把一个来自中下阶层的子弟造就为国家的“有用之才”或“社会栋梁”,四十年代中期英国工党实施的教育法案无法实现让他凭借所受教育出入头地甚至飞黄腾达的金色梦想。这样,那些受过良好教育的青年一旦走出校门,就会发现自己在现实面前进退失衡,难以立足。于是,他们对所受的教育深感失望,不禁满腹怨恨。韦思的小说由此触及了一个十分现实且十分敏感的社会问题:受过教育的来自中下层的青年或平民子弟的出路问题。这可以说是一个十九世纪的小说主题:一个青年如何在社会立足?但在韦恩笔下,这一主题具有二十世纪的或者说现代特征:这代青年对社会和人生缺乏足够的信心。  《误投尘世》的主人公兰姆利步出大学校门,感到无所适从,无路可走,前途渺茫。他将他遭遇到的这种失败、这种处境归咎于教育,因为他觉得他在学校所学的知识十分虚幻,在现实生活中一无用处。而且更糟糕的是“大学里三年盲目又不像样的填鸭式教学并没有给他训练出一个适合认真思维的头脑”。多年的教育已将他弄得十分虚弱、十分呆板,根本无法适应社会,甚至还不如一个没有受过教育的劳动者。他愤愤地想:那些劳动者从生活中获得了激励,进一步磨砺了自己的锋芒,而他自己呢?他的锋芒却已被自己所受的教养和教育有步骤地磨掉了。从育婴室开始,人家就一直教他说话时要把声音压低,教他尽一切可能避免出头露面,教他听从别人的旨意。结果就成了现在这个样子!“在他被掷进这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的弱肉强食的世界前,他所受的教育都是为了适应别的更幸运的年代的需要而设计的。”

《叛逆年代》这一触目惊心、骇人听闻的书名所揭示的则不仅仅是父与子之问的严重)中突,而且表现了青年一代对诸如传统、权威、规范等价值标准进行决裂的决绝态度。杰里米曾这样来形容他对父辈的不耐和恼怒:

在蹬车骑过门口时,我心里有一种动刀子的感觉,倒不是要动刀杀人,而是要与一种生活方式一刀两断。我再也不愿过那种生活了,除了这个想法之外,我也闹不清自己还要干什么。别人把没完没了的责任啊、义务啊当做是生活硬塞给我——这并不是生活,这是欺骗,我现在完全明白了。要是别人还不知道,那他们就更糟。“他们”是指所有的人,包括父亲在内,或者不如说特别是指他。滚远些吧!我想。我已经挣断了锁链,我要奔到自由的天地里去。奴隶逃了出来,他一定会将拦路的一刀砍倒,此时不容退缩。

这部小说中的父亲是个大学教授,妻子去世,留下一子;他为人勤勉,思想老派,严于律己,家教甚严。但让他始料不及的是,“我这是扮演了一个传统的可怜角色,儿子造了自己的反。老头子辛辛苦苦想指点儿子怎样处世为人,却不料儿子一下子跑到天边在取笑他”。这确实充满讽刺意味:教育不仅制造驯服工具,培养绅士,而且还孕育叛臣逆子;也充满悲剧意味:父辈的教诲、父辈的期望,及至父辈的爱却会构成儿女的不堪重负。杰里米的反叛并不一定针对他父亲本人,知识他父亲已经成了他要反叛的东西的代表和化身。生活的诱惑和内心的渴望使他不仅要从学校逃离,还要从家庭逃离。教育激化

这种反叛和造反的悲剧确实一代代地上演过。这位大学教授当年就曾同他做神父的父亲有过冲突,而且也没有按他老人家的心愿成为一个神父。只是他不知不觉已从儿子的角色转换到父亲的角色了。而且他弄不明白的是,他年轻时尽管也让父录伤心过,但他毕竟对父辈还心存敬畏,并没有公然造反同父亲决裂。在他看来,“人不该离开自己的家,否则就会成为一个流浪汉,便会为天地所不容”。他弄不明白:他到底错在哪里?现在的年轻人到底怎么了?确实,这一代青年的思想和行为有些不可思议:受过良好的教育,偏去干下贱活;放着好好的书不念,偏要逃学。一个个犟头倔脑,什么也不放在眼里,什么话也敢说,做什么事也不计后果。这恐怕正反映了战后人们尤其年轻入对社会现实,对传统说教和价值标准的不信任的叛逆姿态。杰里米就坦率地对他父亲说:“您对我的那一套教育方法毫无作用。”他要选择一条新的生活道路,与学校、家庭的教育对着干,把原来那一套价值观念彻头彻尾地颠倒过来。

他们的愤怒还表现为对现有社会结构的反抗。社会层次化、网络化;人被投入社会这个大棋盘,被固定在一个个格子内。人的出身、职业和地位有高下贵贱之别。西方社会自文艺复兴以来,等级制度一再遭受冲击,社会结构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社会阶层之间也有了更多流动的机会。但时至二十世纪中叶,等级思想仍在社会的各个领域顽强地存在并起着作用。兰姆利的冲动和抱负之一便是要从这个格子化的等级社会中逃出来,他发誓要摆脱金钱和地位的控制。因此,他曾摒弃出人头地的名利思想,拒绝所受教育可能提供的向上爬的便利;他鄙视生养哺育了他,并对他寄予厚望的庸俗势利的中产阶级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他决心冲破社会为青年,尤其是为平民子弟规范设置的重重牢笼[一九五四年《误投尘世》在美国出版,就易名为《置身牢笼》(Born in Captivity)],给自己闯出一条路来。犹如传统小说中的流浪汉一样,他四处闯荡,过着漂泊不定的生活。他先后做过擦窗户工人、汽车司机、医院杂务工、有钱人家的车夫、夜总会的把门人,最后是为一家电台编撰低级趣味的笑话。但在那些有身份、有教养的人看来,这无疑是自暴自弃.是不负责任.是疯子行为。兰姆利的一个大学同学就当面羞辱他:“那种工作是生来就下贱的人干的,虽然我看你的行为举止有失检点,可毕竟你也受过一定的教育,有一定的教养。你本该找个体面的、和你的教养及教育相称的工作。把这种该死的倒尿壶的事留给受过倒尿壶训练的人去干。”同样,真正让那位父亲痛恨的不是杰里米对学校和家庭的叛逃,而是他的“堕落”:堂堂大学教授的儿子竟然到酒吧夜总会一类的下流场所去弹钢琴,还是爵士乐i这使他痛心疾首怒不可遏并最终下决心同儿子划清界限。

而且,等级观念已经通过教育等途径渗透到这些叛逆者反抗者的思想中了。兰姆利尽管流落到社会底层,自食其力,但他并不心甘情愿地同劳工阶级进行认同。当他目睹下层生活犹如“活地狱”般黑暗和悲惨之后,不禁大为惊骇畏而止步了。而说到底,在一个分层的网络社会,要达到“无阶级”的境界,只能是不切实际的幻想罢了。

因此,“愤怒的青年”发动的这场反叛是以失败告终的。易卜生笔下的娜拉非常勇敢。当她认清社会道德、法律的虚伪,认清女性在家庭和婚姻中的不幸处境,毅然决然地离家出走时,确实是迈出了力求自尊自立的不平凡的一步,但离开了“玩偶之家”的娜拉下一步迈向何处?娜拉的前途实在让人不放心.门外的世界也许精彩,但也很险恶。鲁迅先生写了《娜拉走后怎样》的文章,预感到后面的故事并不美妙,并以《伤逝》中于君的故事说明,在社会制度没有得到改革之前,娜拉的出走难免是悲剧:不是堕落就是回来。兰姆利和杰里米们一气之下 逃离了自己的家庭,逃离了自己的阶级,但他们能逃向何处?他们的反抗也很大胆,很勇敢,他们为之进行的斗争也艰苦卓绝,虽说不以成败论英雄,但他们未能得胜回朝还是显然的。杰里米我行我素,走自己想走的路,做自己喜欢做的事,但到头来仍找不到明确的生活目标,感受不到生活的情趣和快乐;他人不老,精神倒先颓唐起来;即使有他视为生命的音乐,他也已经成了一个时代的落伍者。他不仅最终同父亲和解,而且在此之前,他已经认同了他父亲十分看重并竭力向他灌输的一

我们不能就此责怪兰姆利和杰里米放弃了原则,嘲笑其何必当初,要知道生活比原则坚硬得多。这仍是一个金钱社会,金钱到处散布罗网,“你要么做一只蜘蛛,舒舒服服地坐在正中,并藏起身来,喜滋滋地等着坑害别人;要么就做一只苍蝇,浑身缠满着蜘蛛丝拼命挣扎”。兰姆利是只苍蝇,而且“他一直打心底里看不起这些蜘蛛,哪怕是翅膀被拔掉,自己被蜘蛛吃掉,那种蔑视他也不会改变”。但蔑视归蔑视,他不甘心只做一只苍蝇,听任给蜘蛛吃掉。为了心爱的女子,他忍不住要像巴尔扎克笔下的拉斯蒂涅一样,热血沸腾:“咱们来拼一拼吧!”

但你不能说兰姆利和杰里米们的反抗只是一场胡闹,没有意义。应该说,他们的反抗表现了对种种不公正、不合理现象的正义的愤怒(正如杰里米所说的:一个十八岁的青年在首次接触到社会上的不平时,总难以抑制自己的愤怒),表现了人的青春朝气和生命活力,而这种朝气和活力无论对个人或对社会都是十分可贵的。他们的反抗是人的主动精神的体现,是对个人尊严的捍卫。成功或失败,其实并不重要。他们反抗的初衷就是要摒弃一种现在的生活方式,挣脱和拒绝别人的摆布。尽管兰姆利吃了不少苦头,杰里米也认可了他父亲的某些生活原则,但他们并不后悔当初的选择。他们确实为自己开辟出了一条生活道路,尽管这条道路并不平坦;他们通过探索和实践获得了人生经验,尽管这种经验未必是真理。他们通过自己的努力和奋斗,形成了他们的自我,形成了他们自己的生活方式和生活准则。可以说,他们是他们自我选择、自我发展的结果。

在“愤怒的青年”的众作家中,约翰·韦思的小说并不是最出色的,比起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像乔伊斯、伍尔夫这些大作家来更逊色不少;但在英国小说史上,韦恩的创作起着承前启后的作用。他继承了十八、十九世纪流浪汉小说的传统并发扬光大,他还和艾米斯等作家一起开启了日后在戴维’洛奇手中蔚为大观的“学院小说”新潮。而且,韦思的小说中充溢着维护个人尊严、自我选择、承担责任等思想,同当时欧洲大陆声势浩大的存在主义思潮相通。

唐建清

后记

三十年前,我在厦门大学外文系攻读研究生时,我的导师徐元度(霞村)教授告诉我说,福建人民出版社约请他组织人手翻译介绍一些当代英国文学的小说,他要我承担其中的一册。接到这个任务,我自然十分高兴。大家知道,自一九四九年以来,我国对当代西方的文学研究可以说基本上处于一种与世隔绝的状态。尤其是在十年动乱中,当代英美文学成了禁区,大家避之唯恐不及,哪里还有人敢于翻译出版?改革开放之后,国门打开,我们又有机会接触到当代英美作家的优秀作品,这自然令人十分兴奋。至于选题,在徐师的首肯下,大家选定了活跃于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英国文坛以“愤怒的青年”为代表的作家群体。记得当时确定的作家便有金斯利·艾米斯、约翰.韦恩、约翰·布莱思和戴维·斯托里等。

我之所以选定《叛逆年代》进行翻译,一个是因为它情节曲折,故事动人,也就是“可读性比较强”。二是当时人们对“代沟”的问题讨论热烈,这本书的主题恰好是这一点。不过,在翻译的过程中,我也禁不住时时会有些疑惑:“像本书主角杰里米这样出生于高级知识分子家庭的青年人,不好好读书,跑到夜总会弹钢琴,岂不是有点不务正业。这样的书会不会被人批评为对中国读者没有什么教育意义?”如今回想起来,这种顾虑真令人觉得可笑,这也说明,“解放思想”是一件多么不容易的事。

几年后,《叛逆年代》在福建人民出版社出版,赢得了广泛的好评。记得《文汇读书周报》和《新民晚报》等均有短文介绍。《读书》杂志还刊发了长篇的评论文章,后来,该书还获得了华东地区图书出版二等奖。

上世纪九十年代,该书的版权转给了译林出版社重新出版,反应也很好。我收到过好几封读者来信,询问何处可以购到该书。

如今,译林出版社旗下的北京凤凰壹力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决定再出新版,我觉得这是件好事。一部文学作品是否有价值,就看它能否经得起时间的考验。《叛逆年代》的中文本问世已经二十余年,读者仍然需要它,这是很令人欣慰的。

有趣的是,二十年前我在英国游学时,还去拜访过本书的作者约翰·韦恩,同他谈了他的作品。关于这次访问,我于上世纪九十年代末写过一篇访问记,现附在下面,供读者参阅。

书评(媒体评论)

以一种极大的热情讲述一个令人信服的故事,充满温和的喧嚣与愤怒。

——《每日快报》

充实的内容,深刻的思考

——《伯明翰邮报》

我们养了很多教授来指导青年学习哲学和其他高雅的学问,然后又把他们推到一个完全不需要这些学问的世界上……

——约翰·韦恩

随便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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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 0:0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