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凡看过电视的人都不会对这个场面陌生:一名特工敲着看上去颇为平常的民宅或者办公室的门。门应声而开,握着门把手的那个人被要求表明身份。接着特工会说:“我得请你跟我们走一趟。”
他们总是那么镇静自若,那些特工们。如果被问“凭什么让我跟你走”,他们会理理衬衫袖口,或掸掸外套袖管上的几根散发,说道:“哦,我想你知我知。”
嫌犯然后得选择到底是负隅顽抗呢还是乖乖顺从,这幕戏要么以交火收场,要么以绅士般套上手铐告终。偶尔也会有认错人的个案发生,不过大多数情形下,嫌犯对自己的被捕原因心知肚明。貌似他甚至在期盼着这一幕的发生。他的一生都笼罩在这种预期的阴云下,此刻,总算,这场等待结束了。你有时甚至会有理由相信这家伙事实上颇有如释重负之感,但我从来不信这一套。虽然躲躲藏藏的日子也有它不好过的时候,但总比待在监狱里强得多。锒铛入狱后,到了决定谁能睡下铺的那个时刻,我想任何人都会同意,那些当时负隅顽抗的选择是有其充分道理的。
特工是在地理课时找上我的。她进门后,向正站在一幅欧洲地图前皱眉的五年级老师点了点头。事后回想起来,整件事刺痛我的是:这一切早已安排妥帖。按照计划,我在星期四下午两点半整被擒。那个特工将身着红色高领毛衣,外套屎黄色西装,明智地选择低跟鞋,显然为防止嫌犯开溜。
“大卫,”老师说,“这是萨姆森小姐,她想让你现在就跟她走。”
其他人都没有被传唤,为什么偏是我!我在脑海中迅速列出最近犯下的罪案清单,试图从中寻找出是哪一宗捅了娄子。在一件号称是防火的万圣节戏装上点了火;从一座无人照看的阳台上偷走一套烧烤钳子;体育馆门上贴着的那串规则中,只要一出现“击打”这个单词,我就一律改掉。我当然知道自己并非善类。 “你恐怕得把书也带上,”老师说,“还有你的夹克。下课前你可能回不来了。”
虽然那个特工在当时看起来蛮老的,但她极可能只不过大学刚毕业而已。她和我并肩走着,一边问了一个毫无恶意,亦不相关的问题:“那么,你是更喜欢州立呢,还是卡罗来纳。!”
她指的是三角洲地区两个最大的大学运动队之间的敌对情形。那些热衷此道的人喜欢通过身着柏油脚跟队的粉蓝色或者狼群队的红色。表忠心,这两个颜色在我看来堆在谁身上都很难好看得起来。在我所居住的北卡罗来纳州的这个区域,问你中意哪个队这个问题可谓司空见惯,你的回答要么说明你曾是怎样一个人,要么说明你希望成为怎样一个人。虽然我对橄榄球和篮球之类都不感兴趣,但是经验教会我最好得装出一副恰好相反的样子。如果一个男孩子不喜欢吃烤鸡或土豆片,人们会将此归因于个人口味予以接受,他们会说:“哦,好吧,世上之人,无奇不有。”你可以对总统,或者可乐,甚至上帝都嗤之以鼻,但是对于那些不喜欢看体育比赛的男孩子,人们可有一个专有名词。所以每当谈起这个话题,我发现最好的应对方法就是问提问者偏好哪个队,然后我跟风说:“真的!我也是!”
当特工问起我喜欢哪个队,我从她的红色高领衫中获得了提示,告诉她我支持州立大学。“当然州立了。州立,没得讲。”
这是一个将令我悔恨终生的答案。
“你说是州立!”特工问。
“是的,州立。他们是最最棒的。”
“我明白了。”她将我领进一扇靠近校长办公室的、没有任何标记的门,内里是一问无窗的小房间,只有两张面对面的桌子。这是那种适合用来反复拷问、直到对方最终招供的房间,它的墙壁也一定是因为要掩藏血迹而经常被粉刷。她示意我坐到那个将成为我专座的椅子上,开始一串质询。P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