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博弈是魔鬼,在事物发展的关键时刻,往往决定着事件的走向和结果。
如果我们懂得逻辑博弈的思维方法,在很多情况下,在知道了一定的环境条件以及一定的规则约束的前提下,依靠所掌握的信息,就可以相当合理地预计到事件未来发生的结果,这必将有效地提升我们认识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从而更好地处理工作、生活以及人际关系中所遇到的诸多问题。
周建武、王宇编著的《魔鬼逻辑学:揭露潜藏在历史与社会表象下的博弈法则》力图通过博弈的逻辑分析来论述历史事件与社会生活中的一些现象,通过揭露表面的一些博弈现象,努力探索隐藏在其背后的逻辑博弈,从而力求在竞争中获胜。
博弈逻辑(Game Logic)研究的是理性的人在互动行为中即博弈中的推理问题,是逻辑学科的一个分支,是“理性的”行动者或参与者在互动的过程中如何选择策略或如何做出行动的逻辑,属于应用逻辑范畴。
《魔鬼逻辑学:揭露潜藏在历史与社会表象下的博弈法则》是一部有关逻辑博弈的大众通俗读物。以发生于真实的历史与日常生活中的故事为分析对象,力图把社会中错综复杂的关系理性化、抽象化、推理化,以便更精确地刻画并把握事件发展变化的深刻内涵。
《魔鬼逻辑学:揭露潜藏在历史与社会表象下的博弈法则》由周建武、王宇编著。
什么是博弈
博弈论是由两位杰出的学者——冯·诺依曼和摩根斯坦恩在20世纪中期创立的。1944年,冯·诺依曼与经济学家奥斯卡·摩根斯坦恩合作出版了巨著《博弈论与经济行为》,标志着现代博弈理论的初步形成。由于二人此时研究、提出和建立的是一种标准型、扩展型和合作型的博弈模型,因而他们的理论又被称为合作型博弈论。
合作型博弈论指的是研究分析的对象是二人的零和博弈,也就是说,二人互相博弈,这一方赢一点,就意味着另一方输一点,双方的净获利为零。这一理论的缺陷有二:一是社会活动中常常是多人参与,并非只有二人互相博弈;二是博弈的结果并非你输了,我就必然赢,常常出现整个群体大于零或小于零的非零和结局。正因为有上述缺陷,加之行文比较抽象,所以,此理论提出以后,并不为世人所知,仅是少数数学家的专利。直到20世纪50年代初,由当时仅20出头的美国数学家纳什通过两篇论述非合作博弈的论文对博弈理论做了进一步的创新和完善,才使博弈理论走入了一个崭新的天地。
纳什在论文中解决了过去人们少有涉猎因而也尚未解决的多人参与、非零和博弈的理论问题,由此创立和提出了著名的“纳什均衡”。其博士论文在普林斯顿大学发表后,引起轰动。自此,纳什置身于博弈论大师之列,并于40多年后的1994年获诺贝尔经济学奖。而非合作博弈论也成为博弈理论的新主流而为愈来愈多的人所熟知,在实践中得到愈来愈多的运用。
为了解释和理解博弈决策的相互影响,我们可以设想一下一个石匠的决策和一个拳击手的决策会有什么样的区别。当石匠考虑怎样开凿石头的时候,他的“对象”原则上是被动的和中立的,不会对他表现出策略对抗。然而,当一名拳击手打算攻击对方要害的时候,不仅他的每一步计划都会招致抵抗,而且他还会面临对方主动的攻击。他必须设法克服这些抵抗和攻击。
在博弈的过程之中,你必须要意识到,你的对手都是聪明而且是有主见的人,是关心自己利益的活生生的人,而不是被动的和中立的角色。一方面,他们的目标常常与你的目标发生冲突;另一方面,他们当中包含着潜在的合作因素。你在作决定的时候,必须将这些冲突考虑在内,同时注意发挥合作因素的作用。
为了自己,也为了与他人更好地合作,你需要学习一点博弈论的策略思维。当然,博弈论不是万能的。我们不可能用它来解释所有事情。博弈论的基本公设之一就是,人是理性的。所谓理性的人,是指行动者具有推理能力,在具体策略选择时的目的是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而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在作决策时往往是有限理性。因为人的精力和时间永远是有限的,人不可能具备完全理性,不可能掌握所有知识和信息。人类也不可能搜寻到所需的全部信息。另一方面,也要意识到信息的搜寻需要成本,因为人类必须为此付出大量的时间、精力和财力等。意图搜寻到所有信息,企图作出收益最优的决策只是一种理想。
但博弈论至少可以帮助我们得到对现实的客观世界近似的描述,毕竟人是理性的动物,所以,博弈论仍然是我们目前所能得到的一种非常有效的分析工具。就像并不完美的力学是自然科学的哲学和数学一样,博弈论是社会科学的力学和数学。没有牛顿力学,我们连最简单的物理现象都无法理解。同样的道理,没有博弈论,我们也无法解释分析很多现实的社会现象。
博弈的分类
在不同的状态下,“博弈”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在这里,我们可以简单地看一下下面的分类法: 一是分为合作博弈与非合作博弈。如果各博弈方能达成某种有约束力的契约或默契,以选择共同的策略,此种博弈就是合作博弈,反之,就属于非合作博弈。企业之间的联合定价就属于合作博弈,而经常挑起价格战的企业采用的便是非合作博弈。在合作博弈中往往包含着非合作博弈,如石油输出国组织是合作博弈的产物,但其中为了各自利益的超产和争吵又属于非合作博弈。
二是分为零和博弈、常和博弈与变和博弈。零和博弈指的是所有博弈方的得益总和为零,赌博就属于零和博弈。例如4个人参与一场赌博,其中3个人输了总共1 000元,那么另外一个必然赢了1 000元。期货交易市场参与者之间的关系也属于零和博弈。人们平常所说的“损人利己”实际上也包含零和博弈的意思。
常和博弈则是指所有博弈方的得益总和等于非零的常数。例如,若干人分配一份总额既定的财产乃典型的常和博弈,即蛋糕的总量是不变的,而每人享有的份额是可变的。
变和博弈则是指随着博弈参与者选择的策略不同,各方的得益总和也不同。如在同一个股票市场,在一定的时间段内,面对同样的大盘走势,伴随着投资者的投资策略不同,有可能大部分人赚钱而小部分人亏钱,也有可能小部分人赚钱而大部分人亏钱。
三是分为静态博弈与动态博弈。所有博弈方同时或可看做同时选择策略、采取行动的博弈是静态博弈。比如,在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投出标书一般虽有先后,但因为所有投标人在开标前都不知道其他投标人的标价,因此可看做是同时选择策略、采取行动。在体育竞赛中,双方出场阵容的选择也属于静态博弈。动态博弈则是指博弈方的选择和行动有先后之分,后行者可以根据先行者的策略选择来决定自己的策略。比如,A企业降价后,B企业也跟着降价;足球比赛中,一方换上一名攻击型前卫后,另一方有针对性地换上一名后卫;如此等等。
四是分为完全信息博弈与不完全信息博弈。在前一种博弈中,每一个参与者都拥有全部的相关信息;在后一种博弈中,参与者则只拥有部分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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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世间的种种行为,在其美好、神圣的表象之下,存在着多少不为人知的另一面……
世界上既没有离开现象而单独存在的本质,也没有脱离本质的纯粹的现象。现象是表面的,本质是内在的。现象是本质的表现,本质总要表现现象。现象下的本质才是人们想要看到的,才是这个世界最为真实的一面。
我们生活在一个竞争时代,优胜劣汰,适者生存。如果你一心只读“圣贤书”,两耳不闻“窗外事”,那么,可能你将一事无成。详细阅读此书,借给你一双慧眼,让你把复杂的世界看个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真真切切,透过现象看到本质。因为此书将给你介绍一个有关隐藏在表面下的博弈的理论,它有可能改变你的世界。
有人说过这样一句话:要想在现代社会做一个成功的人,你必须对逻辑博弈有一个大致的了解。博弈作为一种逻辑理论,也是现代经济学的基础理论之一,它研究的是人们的决策选择以及相应的均衡问题。这个理论对现代人的处世、生存有着很重要的指导意义。
“博弈”,指的是人们在一定的规则之下进行竞赛。博弈是人类社会和自然界中普遍存在的一种现象,博弈的双方可以是个人、群体,也可以是各类组织,各方都力图用自己的理性思考和逻辑推理,在错综复杂的相互影响中得出最合理的策略并加以实施,以取得理想的结果或收益。
人与人之间的竞争与合作,其实就是~个博弈的过程,它意味着通过选择合适策略达到合意结果。作为博弈者,最佳策略是最大程度地利用游戏规则;作为社会的最佳策略,是通过规则引导社会整体福利的增加。
博弈论的英文名叫Game Theory,又称对策论,它起源于20世纪初,1944年,冯·诺依曼和摩根斯坦恩合著的《博弈论和经济行为》奠定了博弈论的理论基础。简单地说,博弈论是研究决策主体在给定信息结构下如何决策以最大化自己的效用,以及不同决策主体之间决策的均衡。著名经济学家保罗·萨缪尔森说:“要想在现代社会做一个有文化的人,你必须对博弈论有一个大致了解。”
博弈逻辑(Game Logic)研究的是理性的人在互动过程中即博弈中的推理问题,是逻辑学科的一个分支,是“理性的”行动者或参与者在互动的过程中如何选择策略或如何做出行动的逻辑,属于应用逻辑范畴。
古语说得好:世事如棋。你就是一位棋手,你的每一个行为都会化作棋子在棋盘中和别人激战。而此时精明慎重的棋手们大多数会揣摩着,思考着,“算计”着……精彩的棋盘会带出精彩的人生。
逻辑博弈是生活中不可回避的问题,人生处处都隐藏着博弈,不同的现象都隐藏了不同的逻辑博弈。帕默斯顿说过:没有永恒的敌人,没有永恒的朋友,只有永恒的利益。我们之所以进行博弈,就是要取得利益的最大化。为了实现利益的最大化,就一定要学习博弈逻辑的精髓,做好利益的分割,争取最好的结果。
想要了解社会生活中不为人知的一面,想要看清种种现象的本质,我们就必须了解生活中的种种博弈。任何事物都是现象和本质的统一,世界上既没有离开现象而单独存在的本质,也没有脱离本质的纯粹的现象。现象是表面的,本质是内在的。现象和本质密切联系,不可分割。很多问题的答案都隐藏在表象的背后,只有认真分析、深入推理,才能找到真正的答案。本书中的事件都取自于历史的真实以及当今社会的现实,只不过由于大多数人没有进行逻辑分析,因此往往是普通人所注意不到、想不到的。
逻辑博弈是魔鬼,它能改变我们的一些想法和做法,它能改变我们的人生,同样,它也是我们不得不注意观察的东西,因为在人生的关键时期,它可能会决定我们一生的命运。
对于商业竞争的主体——企业来说,拥有博弈思维至为关键。中国是一个崇尚智谋的国度,自古以来就不乏博弈思维,从《孙子兵法》的理论到孙膑著名的实践“田忌赛马”和“围魏救赵”,都是家喻户晓的经典之作,《三国演义》以及《三十六计》也都可以说是博弈论的通俗案例解说教材。近年来,众多的企业管理人员都在研习“孙子”、“三国”,就是想从中汲取智谋的营养以用于商业竞争。因此,在商业竞争中,思维的博弈也不失为一种良策。
本书力图通过博弈的逻辑分析来论述历史事件与社会生活中的一些现象,通过揭露表面的一些博弈现象,努力探索隐藏在其背后的逻辑博弈,从而力求在竞争中获胜。
博弈理论虽然产生于西方,但早在两千多年前的中国古代已经在实际生活中运用了。人们熟知的“田忌赛马”就是一个典型的博弈案例。赛马双方各派出三匹马,分为上中下三等,甲方总体较弱而乙方较强。甲方怎么才能取胜呢?他先用下等马与乙方的上等马比,输个零比一。再用上等马与乙方的中等马比,扳成一比一。最后,用中等马与乙方的下等马比,二比一,甲方胜。因策略的不同,使本来较弱的一方最终战胜了较强一方。这不由让人想起世界乒乓球赛和其他一些团体比赛,如果参赛者讲究博弈策略,排阵有方,较弱一方是有可能打败较强一方的。
如今,博弈论已被广泛应用到各个领域。当然,博弈论只是一种分析工具,不能为你的某个具体问题提供可以操作的具体做法,仅仅是为你提供一种分析方法,指明一个思路。它有助于你作出正确的决策,但绝不是给你一个现成的决策。在处事的过程中,我们要学会运用博弈理论解决实际问题。那么,应该如何运用博弈论呢?
在运用博弈论的时候要注意两个问题:一是设身处地地考虑问题,也就是站在对方的立场上思维,即我们平时所说的换位思考。只有这样,才能了解对方有可能采取哪些策略,采用哪一种策略的可能性最大,从而作出正确的决策。二是向前展望,倒后推理。也就是说,首先要确定自己希望最后达到什么样的目标,然后从再从这个结果往后倒推,找出自己现在应该作出哪种选择,这样才能以最低的代价达成既定的目标。
有一种比较常见的博弈情况:有两只山羊从对面走上了只能过一只山羊的独木桥,谁也过不去。这就有四种可能:其一,两只山羊谁也不让谁,大家对峙在那里。其二,两者相斗,这两种可能的结局都是一样的——两败俱伤,这也是谁都不愿意看到的。其三,一退一进,但是那个退者是有损失的,所以,到底是谁退谁进呢?双方都是不愿意退的,也知道对方不愿退。其四,如果进的一方能够给退的一方一些补偿,只要是这种补偿同损失相当,就会有愿意退的一方。如果双方都能够换位思考一下,它们就可以进行一个补偿谈判,最后达成以补偿换通过的协议,问题很快就能够解决了。所以,要想达成协议,双方必须都换位思考。考虑自己得到多少补偿才愿意退,并且用自己的想法来理解对方。在博弈中经常会出现一些妥协现象,如双方能换位思考就可以较容易地达成协议。但是,如果只从自己的立场出发考虑问题,不愿退,又不想给对方一定补偿的话,那么,最后僵局还是难以打破的,问题也是得不到解决的。
通过博弈我们可以更清楚地分析一些问题,但是,博弈论只是众多分析工具中的一种,不能完全代替其他分析工具。在这个竞争激烈的社会中,需要你综合运用各种分析方法,作出正确的抉择,才会实现自己的目标。
现今,博弈论在商业上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因为在日趋激烈的商业竞争中,人们迫切需要获得竞争优势,而高人一筹的策略往往是提高竞争效益的重要手段。大量的竞争事实证明:在商业竞争中,博弈论可以有效地提供决策帮助,可以改变人们对商业的认知。实际上,策略思维就是博弈论的实质,即人们通过对策略的推算、评估,寻求自己的最大胜算或利益,从而在竞争中成为胜利的一方。博弈论是对竞争过程进行数理解析的理论,也可以说是一门关于竞争策略的逻辑。
在商业竞争中,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找到自己的最优策略。有时是因为对信息的认识和掌握、运用不够,有时则是在实践中遇到了新问题。但无论如何,当许多相互联系的因素并存又很难从各种判断中选择正确的决策时,博弈论能为你提供有效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