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剽窃》激人思辨、富于洞见,论说异常清晰、直率,是一本短小精悍的分析性杰作,是“美国最伟大的二十位法律思想家之一”(《法律事务》)、一位以智识探险和勇于破除偶像著称的杰出法官的作品。
本书虽为小书,但作者却对法学、文学领域的剽窃作了学理上的深入分析。作者从历史的角度对剽窃给出了不同的定义,并以著名的荷马史诗和莎士比亚为例,在对其作品分析的基础上,对于当今法律中的剽窃与版权保护的界限给出了合理的解说。
文学、学术、音乐、艺术和电影创作中的剽窃是一个魅惑着西方文化景观的争端问题。在本书中,美国最富影响力和争议的法律学者之一理查德·波斯纳法官对剽窃问题作出了简明、生动、令人耳目一新的考察。畅销小说作家J.K.罗琳和丹·布朗、知名历史学家多丽丝·凯尔斯·古德温和斯蒂芬·安布罗斯、哈佛法学教授劳伦斯·揣伯、查尔斯·奥格里崔、初出茅庐的小说家卡薇娅·维斯瓦纳坦,这些人都曾被指控过剽窃——对于智识财产的盗窃——由此激发出的种种专家意见在媒体上广泛传播。但是,到底什么是剽窃?这个内涵出名地含混的语词的含义,作为跨越时代的历史与文化变迁的后果,是如何发生演变的?剽窃行为到底是愈演愈烈了,还是仅仅由于技术进步而变得更容易发现了?现如今的表达性作品市场如何影响了我们自己对剽窃的理解?真的存在“隐藏的记忆”吗——一种对他人作品的无意识的、非故意的盗用?剽窃者的神秘动机和古怪借口是什么?剽窃这种“罪过”触发了哪些形式的惩罚和赦免?某些特定类型的剽窃可能有什么益处?本书对这些纠缠的问题多有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