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麦克沃伊是一名记者,他的双胞胎哥哥肖恩则是一名侦办凶杀案的警察。在查办一桩残忍的截尸案时,肖恩突然死亡。人人都以为他是因为压力过大,以致崩溃。只有约翰不接受这个结论,他决定单枪匹马调查这个事情。康奈利不只谈论诗人,下笔也一如诗人,文字简洁,语带哀伤,而这正是叙述这个惊悚故事的完美声音。
资深警探肖恩独自开车到结冰的公园湖畔,在车里举枪自尽,起雾的车窗上写着他的遗言:“摆脱空间——摆脱时间”。警方断定是自杀,但是死者的双胞胎弟弟、《洛杉矶新闻报》记者杰克却无法接受这个事实,他发挥记者无穷的想象力和穷追不舍的精神,挖掘出震惊全国的头条新闻:有一个狡猾的连环杀手,正在有计划地屠杀全国的资深警察!
FBI出动专案小组全力辑捕,凶手去一再逃脱……因为他们追捕的是幽灵、是爱伦·坡的鬼魂。他是躲在阴影中的“诗人”……
死亡是我的领域,我以它为生。我靠它成就了我在这一行的名声。我以一个殡葬员的激情和精确来对待它——面对死者家属时,面带忧郁、充满同情地对待它;独自一人时,则像个技艺娴熟的工匠一般对待它。我始终认为,跟死亡打交道的诀窍,就是跟它保持一定的距离。这是一条铁律。别让它的气息吹上你的脸庞。
但我的这条铁律没能保护我。当两个侦探找到我,把肖恩的事告诉我时,我被一阵冷冰冰的麻木感吞没了。那种感觉像置身水族箱中,一举一动都在水下——游过来,游过去——透过玻璃望着外面的世界。我坐在他们车子的后座上,车子每驶过一盏路灯,后视镜便会一亮,我在镜子里看到了自己的眼睛。我见过这种遥不可及的呆滞的目光。这么些年来,我采访过那么多刚刚失去丈夫的寡妇,她们都是这种目光。
这两个侦探中,我只认识一个,哈罗德·韦克斯勒。我是几个月前碰到他的。当时我进了一家名叫来几品脱的酒吧,跟肖恩喝一杯。他们俩在丹佛警察局一起处理人身攻击案。我记得肖恩管他叫韦克斯。警察彼此称呼都用昵称。韦克斯勒叫韦克斯,而肖恩叫麦克。这就像大家族的某种纽带。有些昵称的意思不敢恭维,但警察却并不抱怨。我在科罗拉多的斯普林斯市那儿认识一位,他叫斯科托,可警察们大多称他斯科罗托,有些人甚至干脆就直接叫他阴囊。但我估计这么叫的人一定得是他的铁哥儿们,要不然非出事不可。
韦克斯勒的体格像头小公牛,孔武有力,矮矮胖胖的。因为长年抽烟喝威士忌,嗓子已渐渐受到损害。我跟他见面的那几次,他那张刀条脸看上去总是红红的。我记得他喝加冰的占边威士忌。我一直对警察喝什么酒感兴趣,这能看出警察的许多情况。他们像韦克斯勒那样喝纯的威士忌时,我心里总想:也许是他们见的事情太多,次数也太多,而大多数人连一次也绝对不可能见到的。那天晚上,肖恩喝的是淡啤酒,不过他毕竟年轻。虽说他是人身攻击组的头儿,但他至少比韦克斯勒年轻十岁。再过十年,或许他就会跟韦克斯勒一样,那服药里除了冰块什么都不加,就那么吞下去。但现在,我再也不可能知道究竟会不会这样了。
驶出丹佛的一路上,我大半时间都在想着在来几品脱的那一晚。倒不是说那一晚出了什么大事,只是跟自己的哥哥在一家警察常去的酒吧里喝喝酒罢了。而那就是在特里萨·洛夫顿一案之前,我们之间最后的好时光了。一想到特里萨·洛夫顿,我就仿佛重新沉人了水族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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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奈利以令人振奋的开场,呈现了一部打破所有规则的小说,使您心跳加速,苦苦思索,猜疑不断,直到故事结束。
——《纽约时报》
从第一页的第一行起,读者便身不由己坠入那真实又奇幻的恐怖旋涡中,精心的布局和悬疑让你除了一口气读完之外,完全没有招架之力。
——《出版人周刊》
一位谜样的主角……康奈利不只谈论诗人,下笔也一如诗人,文字简洁,语带哀伤,而这正是叙述这个惊悚故事的完美声音。
——《人物》
举世最杰出推理小说作家。
——GQ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