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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终极之问(永恒爱性快乐)
分类 文学艺术-传记-传记
作者 (美)阿曼德·尼科利
出版社 江西人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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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编辑推荐

弗洛伊德和C.S.路易斯,是20世纪闪耀的人类群星中璀璨夺目的两位文化大师。他们的思想,代表了有关人类幸福本质的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在《终极之问》一书中,通过作者巧妙糅合的“会谈”,他们的论点第一次比肩而立,正面交锋——关于良知、快乐、性、爱、痛苦、死亡、造物者……

针对这些生命中的重大问题,双方给出了在当代最具有影响力又互相冲突的回答,展示了一直以来人类对终极意义的矛盾欲求,以及耐人寻味的挣扎与探索。

内容推荐

哈佛课堂上的人生哲学。

著名学者何光沪,著名主持人张越,作序推荐。

了解大师如何经历生命的欢欣、艰难和危机。

弗洛伊德和C.S.路易斯——20世纪闪耀的人类群星中璀璨夺目的两位文化大师。他们的思想,代表了有关人类幸福本质的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

作者尼科利,二十五年来钻研两位大师的论著及私人信函,并以此在哈佛大学开课,对比两人的世界观,遂成《终极之问—永恒、爱、性、快乐》。对比评论之外,本书作者对两位思想大师各自的生平事迹和他们对现代思想的贡献,有着比较明晰的把握和清晰的概述。

目录

何光沪序——在世界上,谁能快乐?

张越序——为什么需要“终极之问”?

前言

第一部分 人应当有信仰吗?

 第一章 两位主角——弗洛伊德与C.S.路易斯的生平

 第二章 造物者——宇宙中可有神的存在?

 第三章 良知——宇宙中存在道德律吗?

 第四章 峰回路转——哪一条路通向真?

第二部分 人应当怎样活着?

 第五章 快乐——生命中最大的欢乐之源是什么?

 第六章 性——追求享乐是唯一的目的?

 第七章 爱——所有的爱都是性的升华?

 第八章 痛苦——人生的苦难如何解决?

 第九章 死亡——死亡是我们的命数吗?

后记

参考书目

附录一 美国公共电视网PBS同名纪录片

附录二 C.S.路易斯传记电影《影子大地》赏析

附录三 《人生观的故事》中有关《终极之问》的章节

试读章节

绝大多数有信仰的人都会抱持一个基本前提——绝对的道德律存在于所有文化中,因此每个人“天生就知道”怎么辨别是非。假如我认为:某个人家财万贯,偷他一些钱有何妨?又或者,只要两情相悦,与有夫之妇发生关系,也没什么大不了——这样错了吗?如果你不认同我的想法,那么谁才是对的呢?这时如果没有道德标准作为依据,你我就算各执一词也没有对错之分了。如今在我们的文化潮流中颇为盛行的道德相对论,促使弗洛伊德和路易斯提出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宇宙中有道德律存在吗?

我们行事为人都依循自己的是非观,每个人天生就清楚什么是应该做的事。当我们没有尽到应尽的本分,心中的“良知”便会产生使人不快的“罪恶感”。这种几乎每个人都有的感觉,是否表明来自神的道德律确实存在?或者只是单纯反映出父母的教导?

良知影响我们一生中所做的各样大小决定。如果我们捡到一个皮夹,发现里面有好几万元,那么是归还,或是留下,全凭我们的道德准则而定。它不只影响个人的行为,还左右我们对自己行为的观感。这个准则从何而来?是人类制定出来的吗?弗洛伊德认为答案是肯定的,正如交通法规是人所订立的一样,而且准则也因文化而异。路易斯则说,道德准则是人类发现的,就如同数学法则是人所发现的一样,而且宇宙的道德律超越一切时间和文化。

路氏和弗氏在前述观点上的重大差异涉及认识论,也就是知识的来源。弗洛伊德写道:“宇宙中所有知识的唯一来源是审慎细微的观察——我们称之为研究。除此以外,没有任何知识来自启示。”根据弗洛伊德的说法,《旧约》中的十诫和两大诫命(爱神和爱人如己)全来自人们经验的累积而非天启,只有科学实验才是唯一的知识来源。

路易斯强烈反对这种说法,他认为科学实验并不能解答所有的问题,也不可能是所有知识的唯一来源。他说,科学研究非常重要且责无旁贷的任务是:实验、观察及记录事物如何运作或反应;“但是究竟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现象,以及科学所能观察到的现象背后是否还有什么存在,则不属于科学所能解答的范围了”。

路易斯辩道,科学永远无法回答宇宙中是否有位全能者存在的问题。当一个人设法回答这个问题时,所提出的都只是哲学或形而上学的假设,而非科学陈述。同样的,我们也不能期望科学答复我们,道德律究竟是不是存在。

路易斯接着又说:“我们想知道宇宙的存在是偶然发生,还是创造者大能双手下的产物……”他认为要这位大能者现身有个方法,“那就是从我们内里去找,去感受那个指引我们行事为人的影响力或命令,你会发现这是我们在自己里面找着的……这个管理宇宙的力量在我们里面化身为道德律,鼓励我们做对的事,并且在犯错时让我们感到不自在,明白应负的责任”。

根据路易斯的说法,宇宙的道德律不单单只彰显在新、旧约中,它也同时反映在我们的良心上。他认为这个律便是证实造物者存在的众多指标之一。他说上帝存在的证据有二:“其一,他所创造的宇宙……其二,他放在我们内心的道德律。”两相比较,道德律是较好的凭证,因为它是“内在的信息……整体来说,从道德律会比从宇宙万物更能够认识上帝,正如听一个人说话要比看他造的房子更容易了解这个人”。

路易斯同意德国哲学家康德所说的:“心中的道德律”是证明上帝伟大的有力证据。

也许路易斯和康德的心中一直牢记着造物主在经文中所说的:“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耶31:33)

弗洛伊德则对康德有关道德律的一席话充满疑惑:“哲学家康德一篇著名的宣言里提到,星辰满布的天空和人类心中的道德律都是证明上帝存在的有力证据”;但他质疑:星空和“人与人之间是彼此相爱或是互相仇杀有何关联?”他对康德将头顶上的天空和内心的道德律视为上帝存在的证据,表示无法理解。

不过弗洛伊德再三思忖后,觉得康德的格言“触碰到一个关于心理层面的重大真相”。在弗洛伊德的世界观里,神只是人们对父母权威所产生的心理投射——如果你认同这一点,那么康德的一番话确有其道理;我们的存在与是非观的确立都和父母有着密不可分的关联。弗洛伊德强调,“父亲(或父母的结合)给了孩子生命,并且保护他远离凶恶,同时也教导他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孩子自小从关爱的奖惩制度中,学到他应尽的社会责任”。

弗洛伊德确信,当孩子长大后,是非观依旧来自父母原先的教导,“双亲的禁令和要求持续存在孩子心中,成为道德良心”。最后他们将这套奖惩制度原封不动地带进宗教里。

路易斯同意道德心的养成有部分来自父母、师长的传授,这确实有助于发展我们的良知;但并不意味着道德律就是“人类的发明”。他解释,这个律并不是老师或父母制定的,就如父母和老师教导我们的九九乘法表,也不是他们订立的一样。路易斯指出,父母师长所教导的有些“只是惯例,可能因时、因地而异,例如有的交通规则规定行车靠左,有的规定靠右;但也有一些,像数学,则属不变的真理”。可见风俗、惯例可随时问而变化,但伦理和道德律则历久弥坚。

弗洛伊德主张伦理与道德是来自人类需求及经验的累积,哲学家所提的普世道德观则被他视为“与理性相互冲突”。他写道:“伦常道德始于人类因应群体生活所不可避免的迫切需求,而非立于道德秩序的基础上。”换言之,道德法规是人类将有益于整体社会的规范累积传承下来的。讽刺的是,路易斯将伦常道德和交通法规作对比,以示其来源的不同;而弗洛伊德则说:“伦常道德就好比交通规则一般,同样是由人类制定的。”也就是说,这些规范会随着时间和文化而改变。

路易斯认为在这一点上有经验证据可以支持他的论点。他说基本上各文化的道德法规是一样的,就算有些许出入,但“差异不大……我们甚至还能指出一个共同的法则贯穿其间”。路易斯坚信,有史以来,人们一直都知道应该要遵守一种律。“所有名留于史的人都承认某种道德法则的存在,也就是说人们对于想从事的行为会有‘我应该做’或‘我不该做’的感觉”,不过通常无法切实遵守。他又说:“首先……世人心中都会有种挥之不去的奇特感觉,告诉他们应该如何行事。其次……他们实际上并不能真正依照要求去行事……这两大事实是我们认清自己与了解宇宙的根本要素。”P61-64

序言

在被当下中国社会视为纯真与梦想的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无神论者奥地利心理学家弗洛伊德进入了中国人的思想视野,风行一时,影响至今不绝。实际上,他的学说极大地影响了我们的生活,不仅在西方,而且在东方。

而近年来,C.S.路易斯的重要作品如《四种爱》、《卿卿如晤》、《如此基督教》(又译作《返璞归真》)、《痛苦的奥秘》、《纳尼亚传奇》系列(包括美国好莱坞改编的同名电影)等陆续被译介引入,同样引发读者持续的观赏阅读兴趣。路易斯是英国著名作家及神学家,是上个世纪深具影响力的倡导从理性认知信仰的学者。

这两位影响当代人类思想的大人物曾经遭遇相似的人生困境,在“终极”问题上(见本书目录)曾经近乎一致,后来却又截然相反。哈佛大学暨马萨诸塞州总医院心理科临床副教授阿曼德·尼科利,敏锐地发现并深入研究了这种奇妙的戏剧性,也因此成就了本书的前身——他在哈佛大学著名的热门课程——“终极之问”(The Question of God)。

在《终极之问:永恒、爱、性、快乐——C.S.路易斯“对辩”弗洛伊德》一书中,作者强调要“尽可能地以客观、冷静的角度来看待这两种见解,让这些论据为自己说话”。通观全书,由于作者认同路易斯对神虔诚的人生观,在对比两人时,还是比较明显地表现出扬路抑弗的倾向,引起一些读者质疑。在全球著名的网上书店亚马逊(Amazon.com),更有读者激烈地批评:“仅仅是阳奉阴违的客观性”,“自觉或不自觉地歪曲弗洛伊德的真正立场和主张,我发现与事实相差太远。”

弗洛伊德依靠对人的心理的分析,尤其是对人的潜意识的发现,构架了惊世骇俗的思想体系。路易斯凭借对神的启示的领悟,选择拥抱基于两千年前改变了西方世界的基督事件而建立人生分析体系。在我们看来,本书的一些内容可能不是我们认同或倡导的。但思想家、文学家理念的分歧是正常的。对他们的学术研究可以有广阔的视野,各种的观点代表了不同的立场、角度。本书作者也不例外。例如,弗洛伊德的恋爱婚姻生活在世界著名传记作家茨威格笔下是柔情蜜意的,与本书作者的态度不同。又如,本书作者在比较两位思想家面临死亡时的情绪状态时,对弗洛伊德逝世前阅读巴尔扎克的《驴皮记》一事做出推演,也与茨威格有所不同。“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作者对两位大师的阅读和议论,不妨视为一家之言。我们知道,“读书无禁区”。然而,作者捕捉到的本书这些看似通俗、浅显的观念和问题,却具有普遍的意义——它们实质上是潜藏在我们每一个人生命历程和内心深处的“终极之问”,是生命的焦点、生活的重心。人的一生,往往就在对这些问题的仔细权衡与反复思索中度过。读者可以从本书中受到启发,并丰富我们对人性的理解。

同时,“本书的目的在于,从(基督教)信徒和非信徒这两个全然对立的观点来剖析人生。我们将以这两个对立观点来检视生活中的几项基本议题”——我们认为,这种“除了警察就是小偷”或者“如果我们不愿受治于上帝,则我们必受治于暴君”等直线式的思考方法,有着难以避免的局限性。世界各国的历史以及我们民族的历史实践证明,这种“非黑即白”的思维模式给大到国家小到家庭、个人生活,都曾经带来深重的灾难。中文简体版编者在对本书做出一些解释性注释之外,也以注释的形式补充了少量其他学者的研究成果,以便呈现不同观点,使读者多方面地了解有关“终极之问”的丰富思考。如在第三章,“他和路易斯两人都注意到,‘罪恶感’似乎每个人都有”,两人对此均做了大量的思考,弗氏为此还建构了理论。但是我们知道,这种“罪恶感”在非基督教世界并不是一种普遍存在,美国著名文化人类学家本尼迪克特在研究比较了欧洲文化和日本文化后,认为前者是“罪文化”;后者为“耻文化”,会有耻辱感但无罪恶感(《菊与刀》)。  本书写法通俗、内容健康。对比评论之外,本书作者对两位思想大师各自的生平事迹和他们对现代思想的贡献,有着比较明晰的把握和清晰的概述。可以说,对路易斯或弗洛伊德的思想、著述不熟悉的读者而言,这也是一本非常易读的入门书。

后记

究竟弗洛伊德和路易斯有没有见过面呢?很多人一定非常好奇。弗氏移民英国后,住在伦敦西北距牛津不远的汉普斯特。这段期间曾有位来自牛津大学,不知名的年轻教授拜访过他,这个人会不会就是路易斯呢?

关于这一点,我们无从得知,只知道这两家确有渊源。二次大战期间,有一位吉尔小姐,为躲避空袭而从伦敦市内搬到郊区和路易斯及摩尔太太同住。路氏是吉尔非常景仰的作家,两人认识后,她更是对这位年轻教授倾心不已。路氏对她非常亲切,在她搬离后,两人还持续联络了多年。后来吉尔结婚了,她的夫婿不是别人,正是弗洛伊德的孙子,身为国会议员的克雷蒙·弗洛伊德(Clement Freud)。有一天,吉尔致电路易斯家,希望能约个日子,两家人共进晚餐,却被告知路氏已于当天下午去世。

如果弗洛伊德和路易斯真的见过面,如果他就是那位到弗氏家中拜访的牛津大学教授,那么时间应该是在1938年6月至1939年9月之间,也就是弗氏过世前住在英国的那十五个月内——那时弗氏已年逾八旬,而路氏才刚届四十。

他们之间会有什么投合的话题吗?多年前当爱因斯坦拜访弗洛伊德时,由于缺乏共同兴趣,两人聊得不多。弗氏在给友人的信中提到爱因斯坦的到访:“他的心理学程度,和我的物理学水平,不相上下,所以我们聊得挺开心。”

相较之下,路易斯和弗洛伊德一定有许多话题可以讨论。他们在文学和精神分析学方面都有共同的兴趣。弗氏在当时已被视为新文学评论之父,他所提出的理论,也已成为时下评论家如路易斯等人,用以解释人类行为的新工具。

或许他们会谈起自己喜爱的伟大作家。弗氏将弥尔顿的《失乐园》列为“最爱的”两本书之一(巧合的是,他的第二本最爱《拉撒路》,也是根据《圣经》故事撰著的作品,作者是和路易斯有着相同世界观的犹太作家海涅);而路氏那时已是研究弥尔顿的权威,虽然他一直到三年后才发表了有名的《失乐园序篇》。

由于弗洛伊德身患重症,他们也可能探讨两人都亟欲了解的痛苦议题。弗氏可能会与路易斯谈及他在面对病痛及亲人过世时的绝望、消极,正如他十年前向朋友所倾诉的:“身为一个不信神的宿命论者,我只能在死亡的魔爪下束手就擒。”

路易斯基于对长者的尊敬,或许会避免谈到他在《痛苦的奥秘》中所写到的许多论点,而只是和弗氏分享信主历程,以及信仰如何帮助他走过人生的幽谷。因为弗洛伊德非常景仰保罗,也常引用他的话语,所以路易斯也可能会提到,虽然他的信仰之路属于渐进式的,没有保罗的戏剧化,但生命的转变之大,绝不亚于保罗。

他们谈论的话题也许非常广泛,包括性、爱、死亡、快乐,当然,最重要还有神是否存在的问题。无论他们聊些什么,若是能在场旁听,一定回味无穷。希望我在回顾他们借由信件及众多著作所表达出的见解时,能为读者提供仅次于直接聆听两人对谈的最佳替代品。

为什么路易斯及弗洛伊德去世半世纪以来,他们的著作对我们的文化仍极具影响力?一个可能的原因是,无论我们是否明白世界观为何物,其实心中都有各自的看法,若非接近弗氏所拥护的唯物世界观,即倾向路氏的属灵世界观。然而或许还有更微妙的理由。也许,弗洛伊德与路易斯正好代表了我们心中相互冲突的部分。一个部分起而抗拒威权,和弗氏齐声说:“我绝不投降”;另一个部分则像路易斯,认清我们在内心深处,渴望与造物主建立关系。

弗洛伊德和路易斯都同意,世上最重要的问题莫过于神的存在与否:宇宙之上真有一位至高者吗?弗氏和路氏在一生中都花了相当大的心力研究这个问题,因为他们明白,这对于了解人的定位、人生的意义以及最终的命运,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然而弗洛伊德,以及信主前的路易斯都拒绝面对证据。这样做也确实容易多了。我们分散自己的注意力,为自己找寻合理的解释,告诉自己将来有更多时间再来思考如此重大(同时引人焦虑)的问题,眼前还有更要紧的事。我们正如路易斯信主前一样,一点也不愿意试着去了解,不但“刻意的盲目”,也养成对“威权根深蒂固的恨”。这种对“超自然干预者”的厌恶,导致对人生有着和弗氏及路氏相同的心态:“这是我的事,旁人不得干预。”

然而,弗洛伊德和路易斯同样都感受到,有股由来已久的渴望持续不断地盘旋在心头,两人同样都以德文sehnsucht一字来形容这种经历。弗氏在66岁那年,仍然提到这种“神秘又奇异的渴望”,当时他觉得“或许是……一种想要过不同方式生活的欲望”。路易斯则形容这些渴望的经历,是自己人生的“主轴”。信主之后,他了解到这些感受“只有在作为指向外界某项事物的指路牌”,作为指向造物主的“指标”时,才显出它们的价值。也许我们都有过这样的渴望,不过有些人和弗氏一样,停留在困惑的阶段;也有些人则像路氏,视之为指标。

两位大师的文章帮助我们了解,我们在看见指标时往往会遇到一个难处——将神的形象加以扭曲。弗氏的理论中,有一项被证实具有临床价值。这个理论与无意识中的移情过程有关,意即人们倾向于将童年时期对权威性人物的感觉,转移到现今生活里的权威人物身上,造成其形象的扭曲和与其对立的心态。如果我们有强烈的倾向把对父母,特别是父亲的感觉,转嫁到现今的权威人物身上,那么我们又会如何扭曲这位既摸不着又看不到的至高权威?如果事实如此,那么我们必须注意自己对神的概念——无论是以非信徒观点所拒绝的神,或是以信徒角色来敬拜的神——应该要以造物主在历史中所呈现的形象,而非经过我们病态扭曲后的形象为根据。

我们也必须小心,无论看到的是《圣经》中的人物或是现今入狱的电视传道人以及对幼童性侵的神职人员,总不要以人的错误行为来勾绘神或评断神。是人,都难免有错。拿撒勒的耶稣,对井边寻求赦免的女子温和且宽厚,但对那些假道学的宗教领导人却相当严厉。

人们习于扭曲神、自创神,有时甚至制造出一位充满恨而非爱的神,这或许可以解释,为什么千百年来人类不断地假神之名,行邪恶之实,甚至犯下骇人的恐怖勾当。人类的造神倾向使我们明白,为什么十诫中的第一诫即明令:“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

弗洛伊德和路易斯对父亲的强烈负面感受,导致他们对神的态度也是负面的。路氏在信主后,对自己这种倾向严加防备。他写道:“我对神的概念并非来自神,因此他必须亲自一次次地将其打碎。他是绝佳的偶像破坏者。这样击碎的举动,岂不正是他存在的标记吗?所有的现实都具有摧毁偶像的特质。”

两位大师都同意,找到有关神的答案对我们的人生有举足轻重的影响。为了自身的益处,我们或许该从新、旧约开始,来检视其中的证据。然而路氏也提醒我们,证据就在我们四周:“我们或许可以无视于神,但却无处逃避他。这世上满是他的踪迹,只不过他一向隐姓埋名,使我们不容易辨识罢了。我们该做的事是要留意,更明白地说,是要警醒,而保持警醒更是不在话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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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 1:4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