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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家事/金骆驼丛书
分类 文学艺术-文学-中国文学
作者 张玉秋
出版社 宁夏人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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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编辑推荐

第5辑《金骆驼丛书》包括马濯华《碧血黄沙1940》、溪桥《跳出陷阱》和张玉秋《家事》等三部长篇小说,以及文学理论著作荆竹的《学术的双峰》。

本书以第一人称的方式,讲述了一个家族的家事。通过家族史上一个个神奇故事、传奇故事、爱情故事以及悲情故事,刻画了家族中普通人物不普通的形象,描述了几代人不同的思维方式、不同的爱情观以及对生命的不同认识激荡起的思想的碰撞……

内容推荐

这是一部家族史,一幅有关于生命、命运、爱情的画卷。在这幅绚丽的画卷中,不同时代的人物栩栩如生,呼之欲出。

作者以第一人称的方式,讲述了一个家族的家事。通过家族史上一个个神奇故事、传奇故事、爱情故事以及悲情故事,刻画了家族中普通人物不普通的形象,描述了几代人不同的思维方式、不同的爱情观以及对生命的不同认识激荡起的思想的碰撞……生命与爱情,挫折与坦途,痛苦与美好,个人与社会,等等,爱恨情仇交织在一起,揭示了家族人物在不同时代所走过的不同道路和经历的坎坷命运。

试读章节

第一章

罗里罗嗦讲了这么大半天,总算该进入正题了。

切入点要从故乡说起,有点儿追根溯源的意思。人的故乡不能选择,就像人的出身不能选择一样。说来不好意思,我连不能选择的故乡都不知道在哪里。老爸(老爸在世时,我们都简称他一个爸字,叫“老爸”是学着时髦一把)告诉我们,他的老家I临洮在甘肃名声很大。它的出名,在于它是典型的穷山恶水。这个地方既出土匪,也出豪杰,关键是看后来的走向,所谓成者王侯败者寇是也。从历史的角度来看,这也很正常,穷山恶水出刁民。李白成、朱元璋就是来自于穷山恶水,不满现实,又无路可走,于是就揭竿而起,于是就造反、就斗争,最后称王称侯。可惜的是我老爸七岁就离开了故乡,一路讨饭到了宁夏,之后就再也没有回去,他的故乡再有名,对我们来说,也就是一个地名而已,没有一点儿联系。至今我都不知道,老爸的那一支血脉在哪儿连着呐。我后面还要讲到老爸的家事,那是我陆陆续续听老爸和老妈讲述的,对其真实性我不敢打百分之百的包票,这不是我不负责任,我一定要诚实。但我相信是真实的,就因为是我老爸老妈讲的。

说起我老妈的故乡,就更远得找不着边儿了。从她的爷爷一根扁担两只筐把全家挑到宁夏后,就跟故乡一点儿关系都没有了。据我妈的爷爷告诉我妈,他的故乡在内蒙古西部,茫茫荒漠一直延伸到天际处,刮的风把天和地连成一体,分不清哪儿是天哪儿是地。风刮的次数倒是不多,一年就一次;就是时间有点儿长,从春天刮到冬天。我妈一直没有说清楚她的故乡到底在哪个县哪个乡哪个村。从她介绍的情况来看,根据我对不起老师的地理知识来推断,很可能是在内蒙古和外蒙古交界之处。近年来频繁发生的遮天蔽日的沙尘暴,估计源地就在我妈的老家。中国版图这么大,我妈怎么偏偏生在这么个兔子都不拉屎的地方?!就算老家不能选择,我的外太爷爷也是,你既然已经走出来了,那么多大城市你不去,那么多鱼米之乡你不去,却来到了这里,致使我们这一辈和下一辈(再下一辈就不好说了)在此落草。不过,认真分析起来,这也怨不得外太爷。你想啊,那个时候通讯不发达,全凭人们的口头传递。他只听人家说宁夏是“塞上江南”,携家带口来到了宁夏,果然是富足安康,不,简直就是人间天堂。其实,要怪也只能怪外太爷孤陋寡闻,他根本就不知道人间天堂是什么样子,才错把乌鸦当成了凤凰。这才是哪儿到哪儿呀,只不过从沙窝挪到土窝罢了。

要说我外太爷是有远见卓识才来到宁夏谋求发展的,那真是抬举他了。他是被逼得没法子了。民国五年(1916年),他的家乡大旱。那里是个半农半牧区,地里的庄稼一把火能烧个精光。牲畜瘦得只剩下了骨头,软绵绵地站都站不起来。偏偏又遇上了虫害,黄鸦鸦的蝗虫布满了天空,把白天遮盖成了黑夜。外太爷养的牲畜饿死的饿死,被蝗虫吃的被蝗虫吃。种的庄稼颗粒无收。蝗虫吃完牲畜,接着恶狠狠地向人扑来,很多人成了蝗虫最后的晚餐。外太爷爷见不是个头,拾掇起一副箩筐,领着我外太奶奶,带着他们的大儿子(我外大爷爷)、小儿子(我外爷爷)、儿媳(我外奶奶)、小女儿(我姨奶奶)、孙子(我舅舅)、孙女(我的两个姨妈和我妈)老少十几口,一路乞讨到了宁夏。我估摸他们是从古丝绸之路来到宁夏的,因为听我妈说,外爷爷告诉她,进入宁夏后,是一片苦焦的黄土地,越往北走,土壤越肥沃,绿色越浓郁。

一个暮色苍茫的黄昏,他们走得精疲力竭,停在村口的一棵大柳树下歇息。暮霭中走过一位和外大爷爷岁数差不多的中年汉子,坐在村口的石磨上和外太爷扯了一阵磨,就带领着这一大家子人浩浩荡荡地开进了他家,煮了一大锅调和饭让这些老老小小们吃了,当晚又留下住了。后来,这个中年人就成了我姨奶奶的公公。那年,我姨奶奶才十四岁,就当了人家的媳妇。借了姨奶奶的光,外太爷才有了两亩薄地,在村边搭了两间草屋,把一家老小安顿下来。

外太爷在“树挪死,人挪活”的理论指导下,领导全家顺利地从死亡线上迈了过来。从这点上来说,我挺感激我外太爷的,虽说他把全家带到的地方并不是特别的理想,但总算是带出来了。否则,我妈就有可能饿死在故乡。我妈是女娃,要饿死只能先饿死她,总不能把传宗接代的舅舅先饿死吧?我妈饿死了,就没有我了,也就不会有人在这里讲她们家里的事儿了,也包括老爸家里的故事。

给姨奶奶当了老公公的中年人叫金福贵,在金家庄算得上一个不大不小的肉头户,还是村长。他看上了我姨奶奶,收编到家里做了儿媳妇,送给外太爷两亩薄地,又帮助搭了两间草屋。这在当时当地也算得上慷慨大方的了。尽管姨奶奶在金家挨了不少打,受了不少气,跑回娘家哭诉时,却总也要不上有理。外太爷总是说:娃呀,你就知足吧,当女人的,哪有个不挨打受气的哩?福贵那人好着呢,你要懂得孝敬哩。娃啊,熬着吧,二十年的媳妇熬成婆哩。结果,姨奶奶没等熬成婆就死了。她死时还不到二十岁,拉痢疾。要说这也算不上什么大病,只是金家根本没有管。可话说回来,女人得了病还用得着去管吗?女人得了病都要去管,那男人得了病又该如何呐!可怜姨奶奶死后,连埋的地方都没有,外太爷是外来户,没有祖坟。再说,“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断没有埋在娘家的道理。姨奶奶过门后,并没有给金家生下一男半女。金福贵还没说什么,姨奶奶的婆婆不干了,说她嫁到金家连一滴血都没有给金家流过,凭啥上金家的祖坟哩?她说得也不错。最后还是把姨奶奶草草地埋在乱葬岗子了事。姨奶奶最终还是做了孤魂野鬼。姨奶奶死了没多久,金家就又敲锣打鼓地抬进一房新媳妇。就这,外太爷还是说:福贵这人不错,仁义着呢。

絮絮叨叨讲了半天我妈娘家的事儿,还没讲老爸家的故事。再这样讲下去,老爸的祖先该不满意了。尽管老爸的祖先是谁我都不知道,但是我的根儿在哪儿连着呐,谁都可以得罪,唯有祖宗不能得罪,不管我知道不知道这些祖宗魂归何处!

老爸家的家事很像飘在云端里的故事。

故事还要从老爸的爷爷,我的太爷爷讲起,这样才显得公平。

提起我的太爷爷,临洮城几乎无人不晓。

洮河边上,有座深宅大院,气势森严。三进三出的院子。院落的房子上百间,被浓郁的槐树遮盖着,青砖做的墙腿墙柱(按照太爷爷的经济实力,起一砖到顶的院落应该不成什么问题,可是太爷爷说包子有肉不在褶子上,耍那个排场做啥哩。那时还没有一把手负责制之类的说法,可太爷爷就是家里的天,真正的一言九鼎。想想吧,啥东西再大,还能大过天去)。门口卧着一对张牙舞爪的青石狮子,红彤彤的灯笼挂在门首。

这座院落的主宰,就是我太爷爷。

太爷爷不是临洮本地人,到底出生在哪里已经无法考证。据说是从新疆那边流浪过来的。我对这个“据说”持相信态度。太爷爷我自然是没有见过,爷爷也没有见过。但我爸我是见过的。他个头足有一米八五,长着一张长马脸,鼻梁高挺,眼窝深陷,颧骨如刀,一头淡黄而卷曲的头发,怎么看怎么不像汉人。好像李白先生就不是汉人,似乎是碎叶人,就在新疆和哈萨克斯坦交界处。不知李先生和我的祖上是不是有渊源。我这么说并不是想攀龙附凤,借名人来抬高自己家的身世,而是突发奇想,朋友们千万不要当真。

其实,太爷爷年轻时并不富有,不过就是一个浪迹天涯的游医而已。我估摸着和铁拐李的形象差不多(对不起,又借助名人了,问题是我实在不知道怎么形容),手持杏黄旗,背着大药葫芦招摇过市。他的发迹,和女人也就是我太奶奶密切相关。不过,请大家不要误会,我太爷爷绝不是吃软饭的,他遇着我太奶奶并救了她一命。这都是命运的安排,想抗拒也抗拒不了。这个安排就应了善有善报那句老话。

那时候太爷爷还很年轻,因为脸上的异国风光,给人以不信任感,生意就比较冷落。那时的人没有崇洋媚外的思想,太爷爷这个长相被人视为笑柄。因此老大不小的仍然过着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生活,倒也自由自在。

P11-15

序言

我讲的故事是家事,其实,准确地说,是我爸和我妈家的家事,不干我妻子和我儿子什么事儿。要说一点儿不干也不准确,我的生命终究还是老爸老妈给的,饮水思源,什么时候也不能忘了生命之源。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也可以说是我的家事。

我这么说是不是挺拗口的,没办法,还要请读我这部小说的朋友见谅,我这个人就这样,表达能力极差,而表达欲望却极强。

想写写我爸我妈家的家事由来已久,听爸妈讲述“过去的故事”,曾使我多次产生创作的冲动,而当我面对闪烁的电脑屏幕时,又觉得无从谈起。我无法面对过去,无法用现在的思维方式去理解过去的一切。写自己不理解的事情,无疑加大了讲故事的难度。既然如此,为什么还要不自量力地去讲呢?理由再简单不过——我如果不讲就不会再有人讲了!

我爸我妈都不是正宗的宁夏人,我爸是孤身漂泊到宁夏的,我妈的娘家是逃荒逃到宁夏的。我爸的老家是甘肃临洮(只能追溯到我太爷爷,再往上追溯就不知道了),我妈的老家在内蒙古。据说,我妈的老家还不错。这个“不错”有个大前提:参照物必须是荒无人烟的深山秃岭,而且无水无土寸草不生!

这么讲我妈的老家未免不够厚道,可我实在想不出用其他办法来形容了。除此之外,也找不出我妈的爷爷——我的外太爷为什么要逃荒到宁夏的理由了。宁夏并不是什么富庶之乡,虽有“塞上江南”的美誉,但它并不等于就是江南,只不过寄托了人们的一种美好的愿望罢了。我爸的老家据说也还不错,这个“不错”不是说地方不错,而是指家境不错,在当时的临洮可谓声名显赫。既然如此,我老爸怎么会沦落到浪迹天涯的地步呢?说穿了,无非是自作孽。有道是天作孽,犹自可;人作孽,不可活。我老爸家的家事充分证明了这是颠扑不破的真理。

本来,我还没打算在近期讲这个故事,想放在心里发酵发酵,等发酵得差不多了再说。是突然接二连三发生的几件事儿,使得我把讲这个故事的时间提前了。说是接二连三,其实也就是两件事儿。

先讲第一个故事。第一个故事是接二连三发生的。

老贾是我的一位同事,关系说不上好,也说不上不好。他比我大一岁,身体贼棒。刚过春节不久,突然查出得了肺癌。这家伙是属于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的主儿,篮球打得极好,在我们这座小城里简直可以说无人能与之匹敌,在球场上用“矫健”这个词儿来形容他一点儿都不过分。去年秋天,他还带领公司篮球队参加全区比赛,自任教练兼组织后卫,坚持打满全场。在球场上大呼小叫,打得生龙活虎,驰骋而来,呼啸而去。好像还取得了一个什么名次。就这么一个人,突然间就得了癌症,而且不久于人世,真叫人猝不及防。四月,他转到北京,接受化疗。我正好到北京跑重组,顺便去看他。记得那天刮着风,整个北京城笼罩在一片沙尘中,迷得人睁不开眼。他住在一间脏兮兮的出租屋里,按时到医院接受化疗。疾病已经明明白白写在他的脸上。不过,他的精神头还好,对未来充满信心,说经过化疗,效果很明显,感觉良好。如果能治好,就再好好干上几年,给妻儿补补亏气。治不好,也没啥了不起的,不花那冤枉钱,到全国名胜玩一圈儿,去尿该该死的娃娃尿切天,不该死的活了一天又一天。话犹在耳,不到半个月的时间,斯人已去!听说他死前的叫声很是怕人,尤其在深夜,能传出好远好远。他的叫声使人联想到什么叫鬼哭狼嚎,真正体味到毛骨悚然的滋味。还听说他死得很不甘心,两眼圆睁,暗淡无光的眼球对着无情的苍天!

这个故事之所以说接二连三,就不是一个,我再接着讲下面两个。

小纪和我是光着身子玩尿泥长大的朋友,又一起参加工作。那年我腹痛难忍,妻子见我脸色蜡黄,汗珠滚滚而下,慌了手脚,将小纪从班上叫来,让他用自行车推我去医院。那天寒风凛冽,他一身脏衣,满面尘垢。大上坡,他气喘吁吁,后背湿了一大块。我紧紧依偎在小纪的后背上,闻着他身上冲鼻的汗碱味儿,觉得自己一下有了依靠。后来,他因为爱情,被诬为流氓犯。现在看来,一点儿都不流氓,甚至可以说是一段令人肝肠寸断的凄美的爱情故事。故事很老套,他是班长,利用职务之便,和本班的一位女工好上了,两人正当青春年少,禁不住热血澎湃,自然而然地就发生了性关系(注意:是性关系,不是性交易)。投入地爱一次忘了自己。女工一个月没有按时来例假,沉不住气,告诉了她的家人,她的家人毫不犹豫地把小纪送到了公安局。于是,小纪就成了流氓犯,拉去游街,然后判了三年劳教。送劳教所前,在工厂开批判会,点名叫我发言。这个言发得我不胜悲愤!小纪进了劳教所,和他发生肉体关系的女工例假也如期而至。真他妈的(忍不住带出了一句“国骂”)!

小纪进了劳教所后,我曾去看望过他,我是他的朋友中唯一看望过他的。三年过去,他从劳教所出来,自觉无脸见人,我和明明(我们共同的朋友)三顾茅庐请他回来。回工厂后,他表现突出,曾一度成为宁夏劳教改造的明星而风云一时。后来辗转调动,落根电厂,算是安定下来,后来就很少联系了。一个周五,明明打来电话,说小纪邀请我们喝酒。我说扯啥淡呢,喝酒啥时候不能喝,不知道今天是周末!结果,周六一大早,明明又打来电话,哭叽叽地说,你快来吧,小纪昨天晚上出车祸,死了。我脑子轰的一声,太不可思议了!说,明明,你可不敢开这样的玩笑!明明哭出声来,没有,我没有开玩笑!我匆匆赶去,小纪真的死了,进了太平间。虽然经过了化妆,仍然掩盖不住车祸的痕迹。一只眼睛深深陷了进去,面目全非,身体似乎支离破碎了,只是有衣服包裹着才勉强拢到一起。看到这种惨相,不由得我心中惨痛,泪如泉涌。算起来,小纪比我还小两岁,就这样死于非命。埋他的那天,风刮得很大,凄凄惨惨的,搞得人心里很不是个滋味。

紧接着,又一位朋友死去了。

胖何与我在一起共事三十余年,关系还可以,但离哥们儿还有一段距离。他是我最早的领导,我上班的第一天他就是我的班长。我记得很清楚,那天我在运料过程中不小心车挡板开了,原料撒了一地。他过来二话不说,抬起穿着翻毛皮鞋的脚,对着我的屁股恶狠狠踹去,一下就把我踹得趴倒在地,疼得我眼泪翻滚。当然,那个时候他还不叫胖何,而叫大个子,盖因个头不足一米五,大伙反其意而称之。那时的他很瘦削,一脸的“刺破青天锷未残”。让人不可理解的是,如此瘦削的身躯里,何以盛得下那么多的火焰和雷霆?后来熟悉了,也就不那么战战兢兢了。一次打篮球,我恶作剧地冲过去,双手夹着他的脑袋,将他连身子提了起来。然后装作恍然大悟地说,对不起,抢错了!他二话不说,对着我的胸脯就是一拳。论打架,他恐怕不是我的个儿。我心里想,辰样儿,谁还怕个你!没成想,斜刺里杀出个工段长老任(老任前年去世,阿门!愿他在天之灵宽恕我),在背后对我展开攻击。两个人前后夹击把我狠狠“出息”了一顿,搞得我鼻青脸肿。我心里暗暗发誓,此仇不报非君子,早早晚晚要你们的好看!这家伙结婚后,吹气似的胖了起来,很快就圆滚滚的了。一次洗澡,看他的奶头像女人的乳房一样长长吊在胸前,大肚皮摇摇欲坠,把胯下的“根”都遮掩住了。身上每一块肉都松松垮垮地悬挂着,晃来晃去的。这些赘肉是怎么长上去的,真是不可思议。

就在一个多月前,有同事打来电话,说胖何突发心脏病,猝死。

我揭开蒙在他头上的床单,奇怪的是他竟然面色红润,神态安详,仿佛熟睡了一般。我在心里喊:胖何啊胖何,有本事你就站起来,我俩还有一仗没有打完呢,你怎么就死了?辰了!胖何虽然性烈如火、暴躁如雷,生活还是把他磨砺得绵和了许多。这两年,一看到他一幅如来佛的形象我心里就难受。人的感情不能压抑,是需要通道来宣泄的,人为地压抑自己,到头来吃亏的还是自己,是不是?

同龄人接二连三地死去,在我心中留下了浓重的阴影。我一下真切地认识到:人的生命真是太脆弱了!甭看你今天蹦踺得挺欢实,不定哪天就“嘎嘣”一下尿朝了天。而这一天又是不可预知的,随时随地都可能降临到自己头上。趁着这一天还没有来得及光临到我,抓紧时间做一些自己想做的事情。否则,真的“嘎嘣”,再想什么都没用了。

上个礼拜,办事路过公墓,突然心血来潮,想去探望探望小纪、胖何和老贾。我们这儿是个移民城市,公墓埋着天南地北的人,异乡之鬼居多,小纪就是其中的一个。他们三个人的坟墓相隔不远,被密密匝匝的坟墓包围着。他们死后,又有许多人死了,来和他们做伴。

坟丘是粗沙砾堆成的,残阳照在坟堆上,昏黄。起风了,硬朗的风摩擦的沙砾沙沙响,眯得人睁不开眼。

我怎么也不能相信,昨天还一个个生龙活虎的,今天怎么就变成一杯黄土了呢?人的生命就像一片儿树叶弱不禁风,不定哪阵风吹来就给刮落了。也许有的朋友会用徐志摩先生的“挥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来对生命的意义作出注解,我是一个俗不可耐的人,决然无此潇洒飘逸的胸襟。也许还有的朋友会对生命作出具有哲学意义的解释,比如回归自然什么的,我也不知道应该怎么来表达。我对生命的真谛没有那么深刻的理解,我只悟出了生命的虚伪和不可靠。这只能说明我对生命理解的浅薄。除此之外什么也说明不了。

看到这里,有的朋友可能不耐烦了,讲家事,怎么絮絮叨叨讲起了什么生命的意义,把自己弄得像个思想家似的,你到底是干吗的?请原谅,我下面就切人正题,讲第二个故事。之所以说切入正题,是因为这个故事是我要讲的“家事”。

其实,第二个故事和前面讲的接二连三发生的第一个故事基本上是一回事儿,也是一个生命消亡的故事,只不过这个消亡要自然得多。干脆这么说吧,这个生命的消亡带给人的不是悲痛,而是解脱。

原来,我只想用接二连三的第一个故事作我这部小说的引子,就在准备开工炮制时,第二个故事发生了。上个月的第三个星期四,我舅妈终于死了。我之所以用“终于”这个词,并不是我想盼着舅妈早死,那我就太不是东西了!我是从表姐们的脸上读出来的。我发现她们像卸下千斤重担似的,一下轻松了,脸上的愁云惨雾一扫而空,笼罩上了一层淡淡的悲哀。我妈说:死了好,死了好,早死早托生。免得她受罪,害得旁人也跟着受罪。我妈是个虔诚的佛教徒,讲的是慈悲为怀。平日里有蚊子落在她身上吸血,她都不忍心打死。连她都说舅妈死得好,可见舅妈真的是该死了。

我舅妈是我妈娘家门上最后一个娘家人。舅妈曾经是我妈娘家门上的骄傲。我妈娘家门上是满门黑脸,延续到我们这一代人仍然没能改变品种。唯有我舅妈面白唇红,明眸皓齿。舅妈临死的前一个礼拜六我去看她,她已经彻底躺倒了,她的脸像一块破抹布一样憔悴不堪,让人不忍卒读。往日的风韵荡然无存,一丝痕迹也没有留下。我俯下身去,叫了一声,舅妈!舅妈抬了一下眼皮,目光呆滞,空洞洞的,一点儿内容也没有,错乱的神经仍然没有恢复正常,根本就没有认出我来。我又叫了一声,舅妈!她索性连眼睛也闭上了。我承认,我对舅妈的感情不是很深,刚坐了一小会儿,就如坐针毡般地坐不住了。我站起身,趴在舅妈的耳边说,舅妈,我走呀。舅妈眼皮也没抬,还是一个不理。我就知道一定会是这个结果。你还能叫她怎么样呢?她痴了,傻了,早已远离这个世界了。我叹了口气,准备离开。没有料到,舅妈突然抓住了我的手腕,铁箍般的紧。她已经到了这个份儿上了,哪儿来的这么大的劲儿?我明白无误地看到,舅妈翕着的眼皮渗出了一滴眼泪,亮晶晶的。我敢说,这滴眼泪绝对正常,不掺一点儿杂质的正常。莫非,舅妈到了这步田地还是不想放弃自己的生命?我的眼睛莫名其妙地湿润了。

其实,舅妈早在两年前就已经死了,活着的只是她的躯壳,如同行尸走肉。两年前,舅妈煤气中毒,抢救过来后,就疯疯癫癫的了。她拒绝接受现在的生活,完全生活在过去的影子里。

如果仅此而已,表姐们在她老人家死后,也就不会表现出大不敬的轻松。自她痴傻后,抽冷子就往外跑,害得她的女儿、外孙女们紧跟其后穷追不舍。那两年,她脑子不中用了,可腿脚还很利索,女儿、外孙女们也不能成天什么事儿也不干地守着她。一不留神她就跑了,等找回来肯定浑身都是青伤红印,也不知道从哪儿制造出来的。她自己浑然不觉,表姐心疼得吧嗒吧嗒直掉泪。一次,我遇到舅妈在外疯跑,不言不喘,两只脚交替运行的频率很高,银白色的头发旗帜似的猎猎飞舞,瘦骨嶙峋的身子向前佝偻着,交替运动的双脚将她的生命之车远远抛在后面。我迎上前去,叫了一声舅妈。她没理我,稍微变了一下方向,又急急忙忙往前跑,仿佛前面有非常重要的事情等着她去处理似的。

我像被人使了定身术似的定在了原地。我恍惚看到,年轻时的舅妈行走在黄渠蟒上,油黑浓密的头发披散着,随风舞动。垂柳拖下长长的丝绦,轻轻地抚摸着她的脸庞,她不断地用手撩开。她风吹杨柳般地摆动腰肢,娉娉婷婷,婀娜多姿。她笑吟吟的,白嫩的脸上盛开着两朵绚丽的桃花,灿若云霞,娇媚无限,仪态万方,遮掩不住的魅力迎面扑来!我见过风韵犹存时的舅妈,没见过最具光彩时的舅妈,但我能从风韵犹存时的舅妈身上看到最具光彩时的舅妈。转瞬间,舅妈就已老迈如此,衰败如此!我倏然发现嘴角里流进了咸涩的液体。扪心自问,我并无悲痛,怎么会有着不争气的东西流出来呢?可见,眼泪并不能证明什么。我的脑子里忽然没有来由地蹦出了曹孟德先生的那首千古名唱: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皎皎如月,何时可缀?忧从中来,不可断绝!……舅妈乃一农妇,不知道千古名人曹孟德先生为何许人也,更不可能知道那首千古绝唱。我却由舅妈联想到曹先生,有点卖弄的味道,还有点儿不知所云。

舅妈白天疯跑,晚上也不安静,成宿不睡,精神贼充足,使劲敲女儿、外孙女家的门,拉长声音连哭带骂;骂天骂地骂先人,骂先她而去的舅舅,骂女儿、女婿、外孙女、外孙女婿,什么都骂到了,可是有一样,不骂孙子。舅妈生过三个孩子,俩女一男。可惜的是儿子得了百日咳,没出百天就死了。没出百天的儿子不可能结婚继而有自己的儿子。姨妈不忍心看着老张家绝户,就把自己的儿子过继给了哥哥顶门立户。舅舅舅妈这才有了儿子继而有了孙子。舅妈虽然傻了,但她有潜意识,她的潜意识告诉她,别的谁都可以骂,唯有肩负着传宗接代重任的孙子骂不得。她的哭骂声嘶哑而苍茫,在寂静的深夜尤其恐怖。可怜我的表姐和外甥女们,白天已经被舅妈折腾得身心俱疲(舅妈跑累了随时随地都可以安然人睡,而她的女儿和外孙女们则不行),夜里还得聆听她制造出来的噪声。舅妈还有一个令她的女儿和外孙女们难堪的爱好,就是特别不讲卫生。特别是方便完之后,抓起自己的排泄物,不辞辛苦地任劳任怨地坚持不懈地往女儿、外孙女家的门上、墙上、锅台上抹……就算你是活神仙也得让她折腾得火冒三丈,何况我的表姐和外甥女们不是活神仙,而表姐夫和外甥女婿们就更不是了。女儿、外孙女们是自家血脉传下来的,再不满,再愤怒,摊上了,就得认。女婿、外孙女婿只是娶了你家的人,才跟你有了亲属关系(是亲属,不是亲缘),他们就远没有如此大度了,没有必要去刻意充当什么道德模范,他们对舅妈的厌恶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而且毫不掩饰自己的厌恶。为此,害得女儿、外孙女们的家庭经常纷争迭起,战事连绵。女儿、外孙女们自知理短,忍气吞声,老鼠钻风箱——两头受气。我估摸,舅妈如果再拖两年,非得把我表姐和外甥女们折腾出神经病来不可!

舅妈死后,我去给她老人家送葬。舅妈活着的这两年人不人鬼不鬼,死得倒很安详,与正常人的死没什么两样,安然人睡一般,只是比入睡的人少了一口气。她面如金纸,白发如银,沾着些许仙风道骨(在她没有痴傻之前,在我妈的影响下,她皈依佛门,受了三戒,做了不出家的佛门弟子)。送葬的人没有一个表现出悲戚的神情,个个步履快捷、身轻如燕。由此可见,舅妈再不死就实在是说不过去了,表姐们表现出来的轻松,不仅是可以理解的,而且是天经地义的。

一开始就讲了这么多死人,使得文字间充满了晦气,实在是对不起看我这部小说的朋友们。我也是没有办法,坐到电脑前,眼前首先晃动的就是这些“一个个鲜活的身影”。好像不用他们开头,故事就无法讲下去。我用死去的人做这部小说的引子,并不是想从哲学的高度、自然的高度和人文的高度去验证人生的意义,教育人们去珍惜生命,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之中去。我得说实话(说实话是我这部小说贯穿始终的宗旨),我真的还没有达到如此高的思想境界。我只是想说:我们所拥有的生命实在太弱小了,它对我们实在太无情,我们对它实在太无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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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15:4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