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以办案为职业。“案外杂谈”顾名思义,谈的自然就是职业以外的事,而且范围广泛,故称之为“杂”:有大名人和小百姓,地球人和外星人,经理和打工仔,医生和病人;有谎言和真情,作秀和腐败,斩人和被斩,讨债和还债,捐款和不捐款;有炒股票、玩古董、买房子、卖车子、吃月饼、放爆竹;还有被埋葬的小河和眼神截然不同的八哥……然而无论社会如何千姿百态光怪陆离,对一个有责任心的律师而言,应当追求的目标始终是职业目标的延伸——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从这点意义上说,本书所集文章虽“杂”但精神不散。
本书包括了“八哥的眼神”、“大可大可,你在哪里?”、“世间难觅人鸟缘”、“重读王元化先生的回信”、“被埋葬的小河”、“桂林打的‘奇遇’”、“走错一条路”、“于经理怎样还债”、“修理名表”、“父子代沟”等众多内容。
自诉合同无效
胡老板绞尽脑汁,终于想出一条妙计:起诉这些出资“联建”者,请求法院确认自己与他们之间签订的联建合同无效!胡老板的这种想法听上去真是有点滑稽可笑:大家出钱交给他胡老板共建商城,现在商城好不容易建好了,应当按出资份额分房了,可是合同却无效了。胡老板起诉自己和别人签的合同无效,是自我检讨还是钻法律的空子?合同无效后又怎样?原来胡老板的如意算盘是:本金完全返还你们,最多再加点利息,可是店面房全是我的了!如果按目前市场价,翻番还不止!胡老板的这一招固然厉害!但是胡老板的“理由”站得住脚吗?
当初订立共建合同时,胡老板还没有拿到土地使用权和规划许可的证书,换句话说,他当时还不具备开发商城的资质,而且当时合同上的规划后来也变了,即原来合同中的房型、位置、价格等等严格说都是不存在的,这样的合同如何履行?还不是无效?
尽管共建户们竭力反对胡老板的所作所为,他们在法庭上再三说明胡老板曾答应看在乡亲的面上参照原来合同给房子做生意的,而且这句话也是交涉了几年才争取到的,但是胡老板现在赖掉了。“那么你们有证据吗?”法官再三问。“没有。”共建者回答。结果,虽然他们认为胡老板的行为是过河拆桥,是六亲不认,但遗憾的是,一个又一个判决还是确认了当初的合同是无效的。没有办法,这就是法律。
法官别树一帜
接下来就轮到黄先生做被告了。这位黄先生多年来为了维护自己的权利几乎没有停止过与胡老板交涉。胡老板对他印象深刻,把他作为“重要打击的对象”,所以这次胡老板起诉黄先生合同无效时,对黄先生已交付的近百万元房款的事连提都不提。
这可是性命攸关的事!黄先生看到那么多人败诉了,心中不免惊慌;他以一生积蓄来投资,如果泡了汤,那么无论对自己后半生还是对后代的生活都将无法交待!
黄先生设法找到我,要我代理他这个案件,我因此知道了本文上述的前因后果。虽然案件前景黯淡,但终不能轻言放弃,更不至于束手无策,我办案从来都如此。我一边听着黄先生滔滔不绝的介绍,一边仔细翻阅着案件材料,突然我发现合同以外还有两份补充协议和胡老板的交房承诺,我马上对黄先生说:“你有救了!”“真的?”黄先生反问,充满惊喜。
我告诉他,后面两份补充协议是在胡老板有了开发商城的资质之后签的,而且对房屋的面积、位置、价格等都有相应的约定,内容虽然不尽具体,但已明确了可操作的范围,而且不可能有什么歧义,因为这些都是就新规划(即现在竣工的商城)而作出的约定。
“那么我的合同是有效的了?”黄先生急切地问,似乎仍然将信将疑。
我告诉他,世界上的事有时看上去很艰难很复杂,但在一定条件下会转化成很容易很简单,关键是找准路,走对路。P114-115
律师以办案为职业。“案外杂谈”顾名思义,谈的自然就是职业以外的事,而且范围广泛,故称之为“杂”:有大名人和小百姓,地球人和外星人,经理和打工仔,医生和病人,父亲和儿子,警察和罪犯,男人和女人;有谎言和真情,作秀和腐败,斩人和被斩,讨债和还债,捐款和不捐款;有炒股票、玩古董、买房子、卖车子、吃月饼、放爆竹;还有被埋葬的小河和眼神截然不同的八哥……然而无论社会如何千姿百态光怪陆离,对一个有责任心的律师而言,应当追求的目标始终是职业目标的延伸——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从这点意义上说,本书所集文章虽“杂”但精神不散。
2009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