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过青春的泥泞,每个女孩都是天使,都能拥有自己的金色翅膀。当少女的“小天地”受到侵犯,她决心要阻止这一切,可是让她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没有人永远17岁,但永远有人17岁。”就让雪漫姐姐陪伴着你走过17岁的青春岁月。在雪漫行云流水奇妙丰满的文字里,所有的不如意最终都转换为一个满足的音符,所有的叹息都凝固成一朵释然的微笑。
好故事好感觉,快来阅读心跳,让你抒情到爆。
本书为“饶雪漫全集”系列之一。收录了她的《花糖纸》、《丑女玫瑰》、《举棋不定》、《柠檬草的味道》、《当你经过我身旁》五篇短篇小说。
被少男少女亲切地称为“文字女巫”,被诸多媒体称为“新一代青春文字掌门人”的饶雪漫,近年有非常不俗的表现,《小妖的金色城堡》《校服的裙摆》销售都达10万册以上。本书为“饶雪漫全集”系列之一。
高中女生章小引是校园里引人注目的哈韩一族,她看似美丽独特,性格张扬,内心却怀旧且羞涩,喜欢收集漂亮的花糖纸,十分怀念她与初中同桌大D之间那份纯真和美好的情感。进入高中后,她遇到了死对头鱼头,故事就这样好看好玩地发生了……
(1)
如果你是一个喜欢怀旧的人,那么你一定要认识像我这样的女生。
——章小引
带毛边的作业本纸,西瓜太郎的钥匙扣,一粒形状像星星的小石头,幼儿园老师奖励的小红花,夹在旧日记里的一张张花花绿绿的糖纸……我半跪在抽屉前,将这些宝贝来来回回地又清理了一遍。
身后传来妈妈的叹息:“小引,你就像一个90岁的老太太。”
我头也不回地顶嘴:“那你岂不是早已成千年人妖?”
如预料中一样,后脑勺被妈妈打了,不过打得并不重。她总是这样下不了狠心来对我,所以我才敢常常这样和她没大没小。然后她在我床边坐下来,用一种欣喜的口气说道:“小引明天要上高中啦。”
“是啊。”我微笑着说。
“要好好念书啊。”
“是啊。”
“不可以谈恋爱!”
我偷偷地笑,知道这才是妈妈今晚到我房间里来最想说的话。隔壁的毛丫姐是大学生,暑假的时候有一次她忘了带钥匙,就到我家来跟我妈聊天,她对现在的高中生好像了解得不得了的样子’,“流产”、“私奔”等吓人的词语哗里哗啦地从她的嘴里蹦出来,我都不好意思听,妈妈则用手紧紧地握住沙发的一个角,好像在看恐怖片一样。不过毛丫姐还不算太没有良心,走的时候安慰我妈妈说:“阿姨你应该高兴啊,现在像小引这样的乖乖女真的是不多了,完全不用操心的。”
我站起身来,搂住妈妈的肩膀说:“安啦,不要瞎操心。”
“安啦是什么?”妈妈问我。
我哭笑不得地说:“就是安心啦的意思。”
“好好说话要死人啊。”她嗔怪地看我一眼,吩咐我早睡,然后出了我的房间。
房门关上的那一刻,我倒在床上。手心展开,是一枚叠得很笨拙的幸运星。在我的手心里面捏久了,带了些潮气,看上去也不再那么晶莹透明。我想起初中毕业的第一个星期天,班主任带着我们到养老院去做义工,我很耐心地教大D叠幸运星,他忽然说:“章小引,你的手指真好看,你为什么不去学弹钢琴?”
我的脸腾地就红了,想到居然有一个男生刚刚这样认真地盯着我的手指看,我有一种坐也坐不住的心慌。大D和我同桌3年,他姓丁,可我们都叫他大D。在过去的3年里,我们总是斗嘴斗个不歇,他好像从来没有用这种温柔而缓和的语气和我说过话,真是让人不习惯呢。
正胡思乱想,大D将他手里的幸运星递给我说:“看看,是不是这样叠的?”
我一瞄,叠得真是丑,便呼呼地笑起来,将它抢过来一把甩得老远。大D一声尖叫:“老天爷啊,那可是我的处女叠!”这下所有的人都笑了起来,有个老奶奶笑起来,嘴里一颗牙也没有,可是看上去还是那么阳光灿烂。大D凑到我耳边说:“章小引,你说那个老奶奶吃肯德基的辣鸡翅会是什么样?”
“去死!”我推他老远。
就是这样的一颗幸运星,大D一定想不到,我趁着所有的人不注意又将它悄悄地拾回来放住了我的口袋里。那天出丁敬老院时间还早,男生们相约着去游泳,我被几个女生拉着去伊萌家看《蓝色生死恋》。快到公车站的时候,我远远地回头,看到大D,他有些孤单地站在那里,好像很努力地笑了笑,然后又不露痕迹地朝我挥了挥手,我的心里泛起一阵浅浅的伤感,像阴天里的一摊清亮的雨水,好久都蒸发不掉。因为我和大D考到了两所学校念高中,我以后肯定很难见到他了,也就是说,再也没有一个男生会和我天天吵来吵去的了。
不过大D说有,他在给我的留言本中写道:“祝你在高中找个像崔永元一样的新同桌,将你喜欢的吵架事业进行到底!”
在大D的心里,崔永元仿佛是天下最能吵嘴的人。他主持的每一期《实话实说》大D都看,还把他认为最精辟的语言记在本子上,时时用来对付我。后来《实话实说》换了主持人,他整天就像丢了魂似的,还打电话到中央电视台去问崔永元家里的电话,人家当然不会告诉他,他自尊心受到严重伤害,骂骂咧咧地对我说:“从此不看《实话实说》!”一边说一边还用力敲打着桌面,看样子真是气得不轻。不过在我看来,这正是大D的可爱之处,相比于班上那些装模作样的男生,我倒宁愿和大D做朋友。
是的,朋友。
除了他说“章小引,你的手指真是好看”的时候让我有一点点儿想入非非之外,大D给我的感觉总的来说是安全平和的。
开学之前,大D还给我来过电话,其实我们在电话里也就是瞎扯扯,距离让我们或多或少有些疏离,电话里的我们都不如面对面时那么的伶牙俐齿,到了最后竟有些要命的冷场,可是谁也不愿意先挂掉电话。我没话找话地对他说我到了新班级知道了通信地址就给他写信,他愣头愣脑地说:“还写什么信啊,发封E—mail多省事!”
“那你就发吧。”我没好气地说。
“不过还是手写的信更有诚意。”他还算识相,反应很快,让我的不开心打了个转儿就飞得无影无踪。
“好吧。”我笑着说,“再见。”
他也跟我说再见。过了很久,那边才传来“嗒”的一声。
最终还是他先挂了电话。
我背着爸爸在韩国替我买的新书包进了新学校的大门,这些年爸爸动不动就朝韩国跑,让我不知不觉地成为校园里的“哈韩先锋”。新学校果然是“人才济济”,眼光雪亮和跟得上潮流的看来是大有人在的。我们守在教室外等着排座次和分发新教材的时候就有男生晃到我面前来说:“喂,你挺像一个韩国小妞的哦。”
我瞄了他一眼不吭声。
他上上下下地打量我说:“你是从哪个学校升上来的?”
“这很重要吗?”我说。
“你认为呢?”他油里油气地看着我。
我心里升出一种说不出的厌恶:“我认为你很无聊!”说完,我背着书包走开了。谁知道冤家路窄,进了教室才发现我偏偏和他同桌。他把书包“咚”一声扔进课桌里:“嘿,我叫余俊杰,我们挺有缘分!”
余俊杰?天F还有比这更老土的名字么?
我轻轻地“嗯”了一声算是应他。
他不满意了,歪着头对我说:“同学,你酷到可以交税。”
我头也不抬地说:一‘你无聊到可以坐牢。”
前排的女生哈哈地笑起来,她转过头,我看到她有一双美丽的大眼睛以及左眼角下一颗很淡很淡的泪痣。然后我听到她对我的同桌说:“鱼头,这下遇到对手了吧?”
我看了一眼我的新同桌,他果然有一颗硕大的头,看上去很机灵,笑起来一脸坏相。我反正不喜欢这样的男生。
女生把脖子扭过来,朝我打招呼说:“嗨,我叫花蕾,花蕾的花,花蕾的蕾。”
“你好。”我说,“我叫章小引。”
“你不是本校的吧,以前我好像没见过你。” “花蕾的意思是,”余俊杰插嘴了,“你在这里很容易被欺负。”
“别理他!”花蕾笑着说,“他一直都那么变态的。”
看来,他们以前就是同学。这个班里好像很多同学彼此都很熟络,他们见了谁都张嘴笑笑,或者亲热地打打招呼。只有我显得寂寞,因为我们初中班上考进这所学校的人本来就不多,而且都不和我分在一个班,所以对我来说,一切都得重新开始。
我不喜欢新班级,想念初中班上那种温和友好的气氛,想极了。我在给大D的信中就是以这样的一句话做了开头。
信在课间写,中午的时候寄掉了。贴邮票就差不多贴了5分钟,弄得我一手的糨糊。早就知道贴邮票是有说法的,正的倒的歪的,各有各的意思。我弄了很久还是把它贴得规规矩矩地寄了出去。寄了才想其实大D根本就不是那种心细如发的男生,完全没有必要这样小心的翼翼庸人自扰。
P11-17
我还有可以尖叫的权利(代自序)
又要写序了,熟悉我的人都知道,这对我是一件超痛苦的事。我曾自我解嘲,说谁谁谁的书比我卖得好,是人家会写“散文”的缘故。不过我是真的散不起来,我脑子里的形容词少得可怜,游离于故事之外,将自己的前生后世吃喝拉撒絮絮叨叨一百遍,实在不是我的作风,也非我所擅长。
我所擅长的事,和《左耳》中的黎吧啦一样,在于遗忘。关于我,其实有一个天大的小秘密,那就是一我的记性一直很坏。
我会忘掉很多的事情,从前的,现在的,甚至刚刚发生的。每一次出门,我都会忘掉带东西,比如手机充电器、数码相机、存储卡,或者是我的手套以及一双发誓不可以忘记带的鞋子。我忘掉很多的人,他们或许前两天还在跟我发短消息,但是当我们再见面的时候,我会一脸茫然且万分抱歉地问道:“请问您……”我总是想不起他或她的名字,或者记不起他或她的模样,要不就干脆忘掉我们为什么会认识,有过什么样的交集。
没有人的时候,我会悄悄地想:“这会不会是一个很大的毛病,需要医治?”
但是我一直没有空去医治,我的记性开始越来越坏,坏到我自己看我自己刚刚写完的小说的时候会问自己:“这些字,为什么会是这个样子的呢?”
真的有些糟糕,你说是不是?
不过还好,我是个天生乐观的人。我总是乐呵呵地好脾气地去买第N个充电器,N张存储卡,新的手套和无数双穿了一次就再也穿不上的鞋。我总是一次次试图去记住那些和我擦肩而过的人,在忽然灵光一闪想起他们的名字的时候哈哈大笑起来。
所以,千万不要问我为什么写了这么多字,这些字到底从何而来,因为结果可想而知,问了也是白问的呀。
所以,关于我自己的很多事情,其实,我都是听来的。
我早已经想不起五岁那一年,当我还是个小孩子的时候,我坐在院子里的树阴下练习写我的名字,我安安静静地很乖很乖地写着那些复杂的笔划,我的爸爸从树后面走出来,给我变桔子吃,他那时候年轻英俊,很多人说他长得像“高仓健”。而我是他最宠爱的女儿,除了变桔子,他还给我买过一件绿色的灯芯绒大衣,据说那件大衣花掉了他半个月的工资。我真想知道,我穿着它笑眯眯地靠在墙边站着的时候,会是什么样子。
我也已经想不起小学四年级的时候,我曾经在妈妈的指导下写过一篇叫《跳绳比赛》的作文,我在那篇作文的最后引用了一句诗:“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这篇作文得了某次作文比赛的一等奖,被贴在学校的布告栏里。我很想知道那时候的我知不知道世界上有“作家”这个词,是不是从那时候就开始做我的“作家梦”。没有人可以告诉我,他们只记得我是个馋嘴的小姑娘,曾经偷过妈妈的五块钱去买泡泡糖吃,夜里九点在食堂排队等着妈妈学校分馒头。
我当然也想不起念初一的那一年,我从镇上来到市里的中学读书,我们的班主任姓刘,她总是在课堂上声情并茂地朗读我的作文,每堂作文课是我最风光的时候。因为作文写得好,我还参加了学校的演讲比赛,我在那些比赛中总是能拿到一等奖,他们说我的声音很甜美,故事编得很感人。不过我还是那个馋嘴的小姑娘,盼望口袋里有钱,可以在放学后或游泳完吃一碗酸辣凉粉,放很多的辣椒,辣到嘴唇红肿倒吸凉气才算过瘾。
我想不起我是从哪一天起忽然喜欢起写诗,长长短短的句子,我写满了很多很多的本子。想不起那些诗里的任何一句,想不起我是如何抱着它们忐忑不安地成长或者暗自悲伤。想不起我又是从哪一天开始写小说,我写很多很多的故事,用笔写,很厚的一本又一本的稿子,它们流传到各个学校,再传回我手里的时候,后面跟了好多好多的留言,用各式各样的笔写下。我想不起他们是怎么夸我或是怎么骂我,想不起我走在校园里的时候,会有人忽然停下脚步来,指着我说:“看,那个就是妄想当琼瑶的饶雪漫呢。”
我想不起我第一次发表文章,是哭了还是笑了。
想不起我第一次收到读者的来信,是天晴还是下雨。
想不起我第一次暗恋的男生,他到底有没有喜欢过我。
想不起我疯狂写字的那些岁月,抬起头来,看到的是一片什么形状的云。
想不起第一本书出版,到底是在哪一年。
想不起我拿过哪些奖,吃过什么苦,做过哪些梦……
你瞧,我真的是忘记了很多很多的事,很多很多的人。我在这样大的一个毛病里迷失方向却乐此不疲。当然,我也是有我的小小狡猾的,我愿意相信每一天都是一个新的人生,我可以从头开始,永远是那个穿着绿色灯芯绒大衣的幸福而懵懂的长不大的孩子。
只是,我亲爱的朋友,如果我真的忘记了你,真的真的很对不起。不过在我敲下的字里,一定有你来过的痕迹,这一次我把它们都集合在一起,就像对自己的一次总结和回顾,我整合我的文字,像整合我们曾经的过去,我捡拾曾被我遗落的片断,在前行的路上感恩地驻足。这一次,我请很多的陌生人,来见证我们的故事,我们一起走过的日子,一起爱过恨过的青春岁月,感觉应该可以不错的吧。
时光总是走得很快,一天一天,一年一年,每一年快要过去的时候,心里会有不舍。一年中,我最喜欢的是十二月。今年的十二月二十一号,我飞到成都去看齐秦的演唱会,从十七岁的第一场演唱会至今,我已经数不清这是多少次去看他的演唱会了。还记得两年前在上海,齐秦问:听我的歌有超过十年的吗?我们大声答:有。有超过十五年的吗?有。有超过二十年的吗?有!齐秦得意地说:“那你们都老了。”然后,哈哈笑。
是的,我老了。于是我也会狡猾地忘掉我的生日也在十二月。今年收到的最特别的生日礼物,是一些读者为我录下的祝福,听着听着,就有些没出息地想哭了哦。是的,就算我无法挽住岁月的流逝,但我还有爱的勇气,有为了偶像尖叫的权利,还有容易感动的柔软的心,能为一切爱和美好的事物落泪。
这一切,只因为我和我的十七岁,住在我的文字里,永远不会老去。挺让人羡慕的吧,哈哈。
一套三十多本的书,是一项浩大的工程,在这里,要谢谢所有为此书辛苦的工作人员,谢谢所有的书模。谢谢我的读者。
新年快乐,我爱你们。
饶雪漫
2007年12月于江苏镇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