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死亡
叶叶是在儿子的哭声里睁开眼睛的。
是太累了。收摊回到租住的房子,电视开着,孩子在洗脚,叶叶和衣躺在床上竟然迷糊过去。叶叶做了一个梦,梦中,叶叶和儿子在超市购物,忽然,儿子就不见了。叶叶急出一身汗,等她在熙熙攘攘的人流里看到儿子时,儿子正被一个陌生人抱着,号啕大哭。叶叶就是这个时候睁开眼睛的。
叶叶喊儿子,小海,你哭啥?赶紧洗脚睡觉。
小海睁开紧闭的眼睛,看到叶叶醒来了,破涕为笑。眼泪还挂在脸蛋上。
叶叶坐起来,用手擦去儿子脸蛋上的泪水,问:“哭啥啊?”
儿子说:“妈妈,我以为你死了!”
叶叶一惊:“胡说!妈妈是睡着了。”
儿子说:“我喊你你不应,我推你你也不动。”
叶叶知道自己是太累的缘故。叶叶的心里最柔软的那部分忽然一热,一把搂过儿子。“好儿子,妈妈没白疼你。”叶叶起来倒了儿子的洗脚水,关了电视,给儿子脱了衣服,关了电热毯。躺在热乎乎的床上,叶叶对儿子说:“小海,记住啊,下次妈妈叫不醒了,一定是病了,不要哭,要出去喊人,要打电话。你看到床头墙上的电话号码了吗?第一个是你爸爸的,第二个是你爷爷的。”儿子说:“知道了。”
儿子五岁,还在上幼儿园大班。丈夫呢,远在外地打工。叶叶和儿子在农贸市场开个小门面,也就是混个嘴儿,主要是经管孩子上学。
冬天天亮得迟,六点手机闹铃响的时候,窗外还是漆黑一片。叶叶躺在热被窝里实在不想起来。多躺了五分钟吧,还是起床了。要给儿子穿衣服,要给儿子洗脸,要给儿子戴口罩,围围巾,领儿子去吃早餐,送儿子去幼儿园。等把孩子安排好了,天已大亮。叶叶看着上山锻炼的人回来相继开门,只好胡乱吃点东西,也去市场开门。接孩子,送孩子,开门,关门,和顾客讨价还价,叶叶的日子就这样在时光里流淌着。有多长时间没有在镜子里仔细看过自己了?叶叶感觉好长时间了,好像一个世纪一样。当叶叶在镜子里发现了第一根白头发的时候,她注意到,眼角也有了细微的鱼尾纹。叶叶在心里轻叹一声。累啊!
那天晚上的事出现得太突然。叶叶睁开眼睛的时候,看到公公婆婆都站在身边。叶叶四周看看,知道自己是在医院。叶叶问:“我这是怎么了?”婆婆说:“你醒来了就好,吓死我们了。”公公说:“小海半夜打电话,说你死了……”婆婆打断男人的话:“不会说话就甭说。”躺在床那头的小海被说话声吵醒了。小海看到妈妈已经好了,笑了一下:“妈,你又活了。把我都吓死了。”叶叶在儿子和公公婆婆的叙述里才知道,儿子半夜起来解手,喊她她不应,推她她不动,到她脸上拧也没有反应,儿子就打了爷爷的电话。儿子第一句话就说:“爷爷,我妈妈死了。”腊月里,雪还在下着,公公硬是惊出了一身汗。他们是打着手电筒赶了十几里路才到城里,然后把她送到医院,医生说是累的,住两天院就没事了。
叶叶躺在洁白的床上,感觉好累。看着床前站着的公公婆婆,叶叶说:“爸、妈,你们坐下吧。我没事。”好长时间,叶叶都没有这样喊过爸妈了。更多时候,叶叶会给儿子说你爷你奶咋样,对别人说他爷他奶咋样。这声爸妈是从心里喊出来的,叶叶感觉其实很容易,很顺口的啊。
叶叶老公兄弟两个,叶叶老公小,在外地打工。老公的哥哥在一所小学教书。公公退休前也是教师,现在工资都两千多的。公公说,我和你妈有我的工资,够花,不要你们的。你们只要把自己的光景过好就行了。还不到七十岁,公公就自己花钱在老坟修了双筒墓,自己请了木匠在家做了寿木。公公说,我有钱,就不要你们花,到时候只要人前出个头就行。唯一的心结是,当年分家时,说的是公公老大管,婆婆叶叶管。叶叶不愿意,公公有工资啊。因为这件事,叶叶没少和老公吵。
叶叶老公回来的时候,叶叶身体已经好了,重新开始接送孩子和照顾生意。老公说,算了,我不出远门了,就在家好好做生意吧。省得又把你累病了。叶叶说,随你吧!
叶叶做梦也没有想到,老公回到家的第二天夜里,婆婆忽然打来电话。婆婆说,快回来,你爸不行了!老公一骨碌翻身起床。叶叶拿起手机,看看时间是半夜两点。叶叶说,现在肯定没有车了,咋办?老公喊,走路啊!跑步啊!叶叶叫醒邻居,安排了孩子就和老公冲进夜幕里。还好,夜市正在收摊,夜市那边有个电蹦子。叶叶和老公坐上电蹦子后,叶叶小心地说,也不知他爷把账目弄清楚没有?谁借他的钱,他借谁的钱。老公哼了一声,叶叶再没有出声。叶叶心里想,公公一个月那么多工资,少说也应该攒了十几万的,这下不在了,也不知放到哪,给谁了。
叶叶和老公赶回家时,公公已经缓过来了。公公说,没事,看把娃害的。婆婆说,可能是晚上睡觉前吃了几个柿子,半夜肚子疼得头上直冒汗,喊着他这下没命了,把我吓得啊……
虚惊一场。叶叶在心里松了一口气。P2-4
乡村,我文学的根——吴琼访谈录
陈勇(中国作协会员,小小说作家网特约评论家。以下简称陈):你在《乡村——我生命的根》一文中写道:“在《我这十年》里,我写了长达十年的流浪生活。那其实是身体的流浪。颠簸流浪的生活让我告别了我挚爱的文学创作。一个乡村男人,流浪在四川成都、山西太原、河南豫灵……我常常遗憾那长达十年的远离文学的日子,反过来,我也感谢那些居无定所的生活,它使我的人生阅历更厚重,对人生的思考更多。它使我在远离文学近乎二十年后(1987—2005年)面对空白Word文档,脑海里的人物更丰满,题材更丰富。”在我看来,乡村也是你的文学之根。
吴琼(以下简称吴):是的。乡村是我的文学之根。虽然我不是一个好农民(直到现在,我在城市居住近二十年之后,我的户口仍在农村,需要盖章的事我还要回到30里外的老家找村上管公章的人)。每年的元宵节,我要回老家给老坟周围点上红色的蜡烛;每年清明,我要回老家给先人坟上挂白色的纸幌;中秋节,春节,父母的生日,我要回老家看看我年迈的父母;生意淡季,我时不时就想回老家转转,去我只留下几间厦屋的老院看看,去我屋后的田野看看,我喜欢看门前桃花盛开,我喜欢在软软的麦田里散步,没人的时候,我甚至像小时候一样,在麦田里偷偷打个滚。冬天里,我躺在故乡的雪地里,让女儿给我拍照。我站在老屋前面的杨树林里,把自己站成一棵树,我很想就这样永远地站下去。每次回家,女儿在奶奶爷爷的家里看电视,我却坐不住。我对父母说,我出去转啊。我穿行在曾经给我童年欢乐的、至今仍然寂寞、穷困的乡村里打捞我童年的记忆,少年的梦。我喜欢找我童年的伙伴、少年的玩友一起谝闲传,听他们讲发生在乡村的故事。
我父亲一直说,村里郐家有红白喜事你一定要回来帮忙,因为你还有两个老人没有过世哩。我知道,老家有一句俗语——娶媳妇盖房,大家帮忙——是的,太阳从谁家门前都要过哩,谁家都要娶媳妇,谁家都会盖房,谁家都有老人要过世,这样的人生大事不是自己一家子甚至亲戚就可以办得了的。乡村不比城里,你就是再有钱,如果没有村里人来帮忙,你就没有威信,你就没有面子,你在村里人面前就永远抬不起头——这不是钱不钱的问题。在这里,面子比钱贵重几万倍。我的生意再忙,村里有了红白喜事我都会放下一切羁绊赶回老家。也许,我的女儿将来不会回老家了,但我的骨子里,老家是我永远也舍不掉的根。我常常一个人在老家的房前屋后,坡上地里徘徊。
乡村,我的乡村,有我写不完的人和故事。我一辈子离不开我的乡村,我也一辈子写不完我的乡村。
陈:《看电影》仿佛一幅流动的图画,把我们又带到那个难忘的岁月,让我们浮想联翩感慨万千。请谈一下此文的创作过程。
吴:我弟兄三个。我大哥一直是我少年时候心里的偶像。在我的小小说《永远的玉娥姐》里有他的影子。他是一个很爱干净的男人,再旧的衣服穿在他身上都很整齐和干净。我少年时,大哥是公社电影队的放映员。每次坐在场院里看电影,我都比同龄的伙伴有优越感。因为放电影的是我哥啊。我大哥在他47岁时,因为肝癌走完了他的一生。这篇小小说,是写给大哥的,也是我怀念大哥的文章。我到现在还记得,那天晚上,大哥带我去隔壁村上看戏,因为是冬天,天上下小雨,落到身上就成了冰粒子。我和大哥看完戏回到他裱糊一新的厦屋,大哥把我结满冰凌的黄军帽在灯泡下烤的情景。还有一次,是唐山地震那一年,我跟大哥睡,半夜里,他一把抱起我,跑到村外小土包的情景。那时候,农村没有电视,唯一的文化娱乐就是看电影。为了看一场电影,村上的年轻男女要高兴好几天,要跑上几十里路。有时候,到了地方,因为某种原因,或者是信息来源错了,或者是放映队的问题,总之没有电影可看。我们那时候最经典的一句话就是“英雄白扛腿”。
乡村电影,我们在乎的不是看电影,而是看电影的人。那是那个年代年轻人恋爱的场所,也是他们追求爱情的乐园。在这里,我写了很悲哀的一个结局,写了那个时代人性的扭曲和爱情的艰难。
陈:“感人心者,莫先乎情。”情是诗与文的根。请结合你的小说对此加以阐述。
吴:我大多数的小小说作品中的人物在现实生活中都是有原型的。我熟悉他们,热爱他们。和他们同呼吸,共命运。当我的手指在键盘上敲击时,就能感受到他们的笑,他们的哭。很多时候,我几乎原封不动地把他们搬上我的作品。
“感人心者,莫先乎情”。是的,因为我对他们的爱,我写出了他们——我的亲人、我的乡亲、我的朋友。
《永远的玉娥姐》是我一篇真情实感的小说。我大嫂就叫玉娥。从她和我大哥确定关系后,我一直叫她“玉娥姐”,没有叫过一次“大嫂”。偷苹果的事是真的,玉娥姐给我钱,我去钟楼书店买了书也是真的。我对大哥的怀念和对玉娥姐的眷恋也是真的。“玉娥姐在那个下雪的大年里,就坐在这充满春意的屋子的土炕上。她穿着一件家做的、蓬松的、暗红色的棉袄,棉袄外边套着中式立领、月白色底紫色团花罩衫。玉娥姐低头打毛衣时,她乌黑的发辫从脑后越过浑圆的肩膀搭在胸前.,一段莲藕般的脖颈就显露出来,丰满、雪白。我的鼻子被一股异香吸引,那股沁人心脾的香气钻进鼻子,一下子就溜进心里去了。”“初六那天,当我正倒退着就要走出小门时,被进门的大哥撞了个满怀。大哥一愣,看到我惊慌失措的神态,错愕间看到我手里的苹果,大哥一下子明白了什么。他把我拉回来,说,偷了几回了?我吓得脸色苍白,说不出话。玉娥姐被大哥的吼声惊得抬起头,她跳下床,来不及穿鞋子,一把把我拉到她怀里,用手摩挲了我的半个西瓜皮头,说,别怕!又对大哥说,你吼啥子吼,是我给他的!玉娥姐嫁到我们家后,我一直叫她姐,没有叫过嫂子。村里人就笑我,你嫂子给你奶吃了,你的嘴恁甜!”
《我想让你拥抱我》发表在当地电视报,《微型小说精品》转载,收人《穿越时光的思念》一书。2006年,我和妻子去深圳一家公司接受营销培训。在那个称作情人岛的小岛上,我们确实经历到了小说中描述的尴尬事件。在那次近距离的情感碰撞中,男人(我)和女人(妻子)的感觉和心灵感应发生了错位,这个小说写了情感深处,即使日日在一起,也未必了解对方的心灵之语。
《浇花》、《强子和麦子的故事》等小说都是这一类型的小说。我的小说没有很强的故事性,多是描写人物“内宇宙”的作品。更多的靠拢“小说”的文学性。
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仅仅是盖几栋楼房,修几条马路,也不仅仅是农村经济飞速发展。最终指向的是,作为新农村建设主体农民的人格、精神、灵魂的建构和重铸上。从这个意义上讲,你的乡村小说任重道远。
吴:谢谢陈老师的访谈。诚如你所说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仅仅是盖几栋楼房,修几条马路,也不仅仅是农村经济飞速发展。最终指向的是,作为新农村建设主体农民的人格、精神、灵魂的建构和重铸上。我以前的农村题材小小说多是描写已往的(我记忆里的)农村生活。在以后的创作中,我将关注当下农村突出的、社会变革时期的新事物、新人类、新的精神状态下的我的父老乡亲。《我和麻山的三次见面》就是我尝试的一篇新时期的农村题材小小说。
陈勇
2010 10 24
流浪在乡村和城市之间
20世纪60年代,那个“史无前例”的运动开始时,我出生在陕南名不见经传的小县城西边三十里一个叫吴洼的小村里。我们那个县,翻过秦岭提起它就没有人知晓。记得1985年夏天我第一次去西安参加《长安》杂志暑期读书讲习班学习,有人问我是从哪儿来?我说洛南,那人就很惊讶,洛南?没听说过,哪个省啊?我赶紧解释,是商洛。那人想了想说,哦,是秦岭山里啊!从此,出门在外,只要人家问我是哪儿人,我就回答,商洛的,陕西商洛的。在我的个人简介里,我也这样叙述:1966年生于陕西商洛……连县城都是这样的默默无闻,更不用说生我的那个村庄了。我不是不热爱生我养我的故乡,而是想说明我的故乡是多么的卑微。我还要说明的是,我的故乡之所以这样卑微,是它从古到今,没有出过一个名人——“地以人名”一直是中国的“国粹”,大的如韶山之于开国领袖毛泽东,小的如我们近邻的丹凤之于著名作家贾平凹。
事实上,我真正意义上的处女作应该是1987年上高中时发表在山东《文朋诗友》杂志的《那儿,有一片桃林》。也就是说,二十多年前,当我还是一个文学青年时,我已经在无意识间写出了我的第一篇小小说。那时候,我是一个狂热的文学爱好者。期间写的文字在河北《杂文报》、山东《文朋诗友》、江苏《春笋报》、山西《青少年日记》和几家函授教材上发表。《商洛文艺丛书·文学卷》选用了《那儿,有一片桃林》《春之歌》两篇文章。正是这一种狂热,我因为严重的偏科失去了上大学的机会。
在《我这十年》里,我写了长达十年的流浪生活。那其实是身体的流浪。颠簸流浪的生活让我告别了我挚爱的文学创作。一个乡村男人,流浪在四川成都、山西太原、河南豫灵……我常常遗憾那长达十年的远离文学的日子,反过来,我也感谢那些居无定所的生活,它使我的人生阅历更厚重,对人生的思考更多。它使我在远离文学近乎二十年后(1987—2005年)面对空白Word文档,脑海里的人物更丰满、题材更丰富。
在我的签名档和博主简介里,我这样说,生于乡村,活于城市。是的,在城市,我的户口本和身份证上是农民;在农村,我没有耕种一寸土地,就连我父母分给我的老房子也在那年的天灾中坍塌消失了。从上小学到结婚前,我一直上学,结婚后我仅仅在农村待了三年,种了三年责任田,此后就是漫无边际的流浪生活。1996年,我终于回到县城,在县城扎下了根,经过近十年的经营,我成了住在城市里的乡村人。
我的小小说作品,可以分成两个大的部分。一部分是乡村题材,一部分是城市题材。乡村题材多是我对生我家乡吴洼村父老乡亲的画像和我对他们深深眷恋。城市题材是我对我所讨生活的城市的思考和诠释。
每年的元宵节,我要回老家给老坟周围点上红色的蜡烛;每年清明,我要回老家给先人坟上挂白色的纸幌;中秋节,春节,父母的生日,我要回老家看看我年迈的父母;生意淡季,我时不时就想回老家转转,去我只留下几间厦屋的老院看看,去我屋后的田野看看,我喜欢看门前桃花盛开,我喜欢在软软的麦田里散步,没人的时候,我甚至像小时候一样,在麦田里偷偷打个滚。冬天里,我躺在故乡的雪地里,让女儿给我拍照。我站在老屋前面的杨树林里,把自己站成一棵树,我很想就这样永远地站下去。每次回家,女儿在奶奶爷爷的家里看电视,我却坐不住。我对父母说,我出去转啊。我穿行在曾经给我童年欢乐的、至今仍然寂寞、穷困的乡村里打捞我童年的记忆,少年的梦。我喜欢找我童年的伙伴、少年的玩友一起谝闲传,听他们讲发生在乡村的故事。特别是年龄迈过40岁后,我不止一次对爱人和女儿说,等把女儿交代了,我就回老家住啊。我要在我的老屋周围用篱笆扎一道围墙,我要扎一道柴门,我要在篱笆周围种满四季常青的爬山虎、喇叭花,我要用青砖做道沿,用小石子铺路,我还要在院子里栽一棵我小说里的苦李子树,我还要养两条狗,一只叫虎子,另一只也叫虎子——纪念我在城市里养大又丢失的两只叫虎子的狗。
我父亲一直说,村里邻家有红白喜事你一定要回来帮忙,因为你还有两个老人没有过世哩。我知道,老家有一句俗语——娶媳妇盖房,大家帮忙——是的,太阳从谁家门前都要过哩,谁家都要娶媳妇,谁家都会盖房,谁家都有老人要过世,这样的人生大事不是自己一家子甚至亲戚就可以办得了的。乡村不比城里,你就是再有钱,如果没有村里人来帮忙,你就没有威信,你就没有面子,你在村里人面前就永远抬不起头——这不是钱不钱的问题。在这里,面子比钱贵重几万倍。我的生意再忙,村里有了红白喜事我都会放下一切羁绊赶回老家。也许,我的女儿将来不会回老家了,但我的骨子里,老家是我永远也舍不掉的根。我常常一个人在老家的房前屋后,坡上地里徘徊。
《父亲的大学梦》《打牌》等乡村题材的小小说就是我为故乡人物画的像,为他们立的传。在这些小说中人物的名字都是真实的,不改一个字,挡捞、喜民……他们都是我喊哥的人,都是土得掉渣的名字。我闭上眼睛就能看到他们的音容笑貌,我敲击键盘,就能知道他们的动作,就能知道他们张口会说出怎样的话,我甚至能看到他们说某句话时脸上的表情。
乡村,我的乡村,有我写不完的人和故事。我一辈子离不开我的乡村,我也一辈子写不完我的乡村。
城市——我蜗居的地方
这个城市有我的房子,这个城市有我维持生活的生意。我曾经尽量把自己融入这个城市:洗漱、刷牙、吃早餐、去体育场跑两圈锻炼,和爱人上仓颉园,走在碎石铺就的花园甬道,也去市民游乐园健身,甚至爬上高高的馒头山摆各种姿势用手中的数码相机拍照;我穿这个城市流行的衣服,我说这个城市时尚的话语,我试着用这个城市人最新潮的手机和电脑,我也曾经走进夜晚的舞厅、茶秀、洗脚房……我试图改变一切乡村生活的习惯来适应这个城市,但这个城市永远不属于我。它总是用高高在上,居高临下的姿态来审视我,来拒绝我。也许它是属于我的女儿的吧。我在这个城市活着,我不因这个城市对我的敌意而仇恨它,我接触了这个城市形形色色的人物。我用我的方式来了解这个城市,来诠释这个城市的人和事。当然,我是这个城市的小人物,接触的也多是这个城市的小人物,写小文章的文化人,做碎生意的小商贩,偶尔认识的小官人。《小城“诗草”》《狗事》《绝招》这些小说就是小城小人物的艺术形象。每一个小说里的人物,在生活中都有他的原型,但艺术的人物又不同于生活中的人物。他是作者心中的人物,是完美的、是再创造的。小城给了我生活的源泉,也给了我创作的源泉。虽然小城一再地拒绝我,但如果没有小城给我创造了这么好的条件,我的文学梦也许永远都是一个缥缈的梦。
躺在小城的夜里,我回忆过去的时光,有童年的欢乐,有流浪的艰辛。就是在这样的欢乐和艰辛里,我又找到小说的题材,他们是我深深思考的产物。《妆脸》《思乡酒》是我客居安康的收获;《异乡》《谁是谁的爷》是上世纪贫困农村生活的真实写照;《一条自由飞翔的鱼》《风中有朵雨做的云》,唯美的境界里有淡淡的忧伤;《百元假钞》《难看》是人性里狗眼看人低的劣根性的艺术表现……
生于乡村,活于城市。我生命里注定流浪在城市和乡村之间。我的创作也永远离不开乡村和城市。我是一个生活在最底层的小人物,我的创作里也注定永远是为小人物立此存照、树碑立传。
江东璞玉
2011年11月
江东璞玉所著的《一里一里的阳光》是作者出版的第二本小小说集子。这本集子由亲情、言情、都市、荒诞、百姓、校园、市井、官场八个部分组成。该书收录了作者近两年创作、发表的70多篇作品。《一里一里的阳光》从多个角度反映了底层人们的生活状态。这里面有哭也有笑,在哭与笑之中,读者可以理解作者的用心良苦。
江东璞玉所著的《一里一里的阳光》生于乡村,活于城市。作者生命里注定流浪在城市和乡村之间。作者的创作也永远离不开乡村和城市。作者是一个生活在最底层的小人物,作者的创作里也注定永远是为小人物立此存照、树碑立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