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樵夫的儿子莫格里还是婴儿的时候误入丛林,被母狼拉克莎收养,成为狼群中的一员。后来在多谋的黑豹巴杰拉、憨厚的褟熊巴鲁欧、孔武有力的蟒蛇卡阿,以及四个狼兄弟的帮助下,莫格里成长为一个勇敢而机智的丛林少年,杀死了老虎席尔汗,战胜了入侵的红毛狗。他掌握了丛林中的兽民必须遵守的丛林法律,成为丛林之王。
《丛林之书》是英国诗人、小说家约瑟夫·罗德亚德·吉卜林的一部儿童文学作品,其中收录了以狼孩儿莫格里为主人公的九个既独立成篇,又相互呼应的故事。这些故事并没有严格按时间排序,情节跳跃却不断裂,既能使读者感受到人物、事件的延续,又为读者保留了充足的想象空间,具有极强的吸引力。只要翻开扉页,便如同打开了一扇通往印度丛林的古老而神秘的橡木门,读者会急不可耐地跟随吉卜林进入那亦真亦幻的热带丛林。
莫格里是印度樵夫的儿子。他还是个婴儿时,被老虎谢尔汗追逐,误入狼穴,后被母狼收养,成为狼群中的一员。丛林故事的大幕就此展开。莫格里在狼群的抚养下逐渐长大,在他的周围,慈祥的狼妈妈、忠诚的狼兄弟、勇猛机智的黑豹巴希拉、淳厚善良的老熊巴卢、刚直不阿的狼群头领阿克拉、智勇双全的蟒蛇卡阿等一群鲜活生动的动物组成了一个温暖的集体,他们赋予了莫格里智慧、勇气和力量。在老熊巴卢和黑豹巴希拉的保护、教育下,莫格里熟知了森林法律。丛林生活中,他有过被猴子诱骗、被饥渴折磨的惨痛经历,也有过被蟒蛇卡阿营救而大难不死、被奇珍异宝诱惑而不为所动的成长传奇;有过在人群与兽民之间难以取舍、去意彷徨的心灵磨砺,更有过智杀老虎谢尔汗、全歼红毛恶狗群、踏平邪恶村庄的辉煌壮举。他的成长历程,正如同神秘莫测的印度丛林一样,危机四伏而又风景无限,波澜壮阔而又纯净清新。就这样,莫格里逐渐成长为一个勇武聪慧的少年,一个叱咤山野的丛林之子。
狼群里来了莫格里
蝙蝠蒙放开了紧握的爪子,
鸢鹰朗恩便把黑夜带了回来——
在牛群被关进了牛棚的时刻,
我们将纵横肆虐到黎明。
哦,这耀武扬威的暗夜,
只有铁爪钢牙和着巨钳在舞动。
尽情地嗥叫吧,
祝大家狩猎成功,
遵守丛林法律的全体兽民们!
——《丛林夜歌》
晚上七点,西奥尼山中温暖而湿润。狼爸爸终于醒来了。美美的一天沉睡使他感到十分惬意。打了个呵欠,伸了伸懒腰后,狼爸爸一边挠着痒痒,一边回头柔情地看着妻子。狼妈妈还在甜甜地熟睡,她那灰色的大鼻子轻压在四只调皮骚动的狼崽子身上。
狼爸爸抬头看了一眼洒进山洞里的如水的月光,轻轻地嚎叫了一声:“噢呜!又该去打猎了。”
当他正要纵身跃出山洞,为一家人的口粮去打猎时,一个小个子来到了山洞口,用他那蓬松的大尾巴摇动乞怜道:“无比尊贵的狼大王,您的鸿运如这迷人的月光般无边无际,普照丛林,永无终结。愿您高贵的孩子们吉星高照,铁爪钢牙,能够所向披靡,温饱无忧,并时刻怜悯我们这些忍饥挨饿的可怜生灵。”
不用仔细看,狼爸爸就知道:来的是专捡残羹剩饭的豺——塔巴克。印度的狼们都很瞧不起这个家伙,因为他满肚子阴谋诡计,又喜欢搬弄是非,而且日子过得也猪狗不如——只能靠村中垃圾堆里的破布、烂皮子充饥。但对这个奸邪小人,大家又多少有些惧怕,因为塔巴克常犯疯病——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狂犬病”。他一旦犯病,就会突然变得凶狠无比,在森林中横冲直撞,见谁咬谁。在他发疯的时候,就是老虎遇上他,也会退避三舍,逃之天天。
“你是不是又想到我家来找什么吃的?那你进来找就是了,”出门前撞见这家伙,狼爸爸感到十分晦气,因此说话时脸色十分难看,“但我这儿可是什么吃的也没有。”
“嘿嘿,对一头狼来说,也许的确没有什么可吃的,”塔巴克看似低三下四的神情中流露出掩饰不住的奸猾,“但对于像我这么个卑微的家伙,一根干骨头就是一顿美味佳肴了。放心,我不会挑剔的。”
塔巴克熟门熟路地钻进了狼窝的深处,很快找到了一块公鹿的骨头,他甚至发现上面还粘着些肉,顿时十分欣喜地大嚼起来。
“哈哈,真是一顿美餐啊。”塔巴克嚼完了骨头,显然还感到意犹未尽,便一边舔着嘴唇,一边没话找话地说道,“哦,您的孩子们长得多漂亮啊,大眼睛,高鼻梁,英俊威武,我就知道,大王的孩子,将来一定是顶天立地的英雄啊。”
奸猾的塔巴克当然清楚,当面恭维别人的孩子,会让家长十分难堪,而这恰恰是他要达到的目的。看着狼爸爸和狼妈妈一脸的窘相,塔巴克的心里却十分得意。奸邪的本性使他继续不怀好意地泛着坏水:“对了,大头领谢尔汗对我说,他要换个地方狩猎,下个月起他就要到这附近的山里打猎了。”
谢尔汗就是住在二十英里外韦根加河畔的那只老虎。
“他无权这么做!”狼爸爸气呼呼地叫道,“按照丛林法律,如果不预先通知,谁也没有权力改换地盘。他这么做,会搅得方圆十英里之内的所有猎物不得安宁的。何况为了我的这些孩子们,最近我还必须猎取双份的食物呢。”
“这个‘瘸腿’又要胡闹了,”狼妈妈虽然也很气愤,但语气要从容镇定得多,“谁不知道,他一生下来就瘸了一条腿,所以他妈妈都叫他‘瘸腿’。可这‘瘸腿’只会猎杀耕牛,那耕牛可是村民的命根子。现在他把韦根加河一带的村民惹恼了,就跑到我们这里来。用不了多久,我们这里的村民也会因为耕牛不断损失而火冒三丈,放火烧山来搜捕他。那时,他又会逃之天天,只害得我们受连累,因为无处藏身,不得不带着孩子远走他乡,四处流浪。哼,我们真得感谢谢尔汗了!”
“那么需要我向他转达你们的谢意吗?”塔巴克阴阳怪气地说道。
“给我滚出去!”狼爸爸愤怒地咆哮道,“去和你的主子一块儿打猎吧!你觉得你做的坏事还不够多吗?”
“别激动,我尊贵的狼王,我马上就会走的,”塔巴克不慌不忙地奸笑着说,“这会儿谢尔汗正在下面的林子里巡游呢。其实我是好心,否则我根本用不着给你们捎这口信的。”
狼爸爸竖起耳朵仔细倾听,果然听到了山下河谷里有只老虎在气呼呼地哼哼,从声音就可以判断出这只老虎的狩猎肯定是一无所获。当然,让全丛林的兽民都知道这种狩猎成绩是很让人难堪的,但这只老虎显然并不在乎。
“真是个蠢货,”狼爸爸轻蔑地说,“天知道,这么蠢的家伙怎么可能捕到猎物呢?刚开始捕猎就‘呼哧呼哧’弄出这么大的响动,他以为我们这儿的公鹿都像他捕的那些韦根加河边的耕牛一样呆若木鸡吗?”
“嘘!你不知道,这‘瘸子’今晚捕猎的不是小公牛和公鹿,”狼妈妈压低声音说,“他要吃人。”
狼爸爸侧耳细听,那老虎的“哼哼”声变成了一种低沉的“咕噜”声,这种低沉的咆哮常会把露宿野外的樵夫和吉卜赛人吓蒙,使他们鬼使神差般地自己跑到老虎嘴边上去。
“这家伙简直疯了,他竟然要吃人!”狼爸爸咬了咬满口雪白的獠牙,连连摇头,“既然他没有狩猎的本事,就老老实实去吃点池塘里的甲虫和青蛙嘛!跑到我们的地盘上来吃人,这不是成心要连累我们大家吗?”
丛林法律明确规定,任何野兽都不能吃人,除非他是在教幼兽捕猎技巧,而且这种危险的教学活动必须在本兽群的捕猎场以外进行。之所以制订这条规定,是因为如果在自己日常的活动范围里吃人,必然会招来骑着大象、带着枪支的白人,以及几百个手持铜锣、火箭和火把的棕褐色皮肤的人。那样丛林里的兽类都会遭殃。当然,兽类为了自己的尊严,对这条规定做了如此体面的解释:因为人类是生物中最软弱和最缺乏自卫能力的,所以去猎杀人类是不公正的。丛林法律还警告兽民们:吃人的野兽会掉牙长疮。
老虎低沉的咆哮终于变成了扑食时的一声长啸,但随即就传来了老虎丧气的哀号。
“哦,看来他没捕到。”狼妈妈根据老虎的叫声判断着。
这时,狼爸爸蹿了出去,观察了一下,竟忍不住笑了起来:“真没见过这样的傻瓜老虎,竟然扑到了樵夫的篝火堆上,烫伤了脚,那个塔巴克就跟他在一起。”
“你听,有什么东西上山来了。”狼妈妈警觉地晃动着耳朵,低声提醒狼爸爸。
狼爸爸试图跳起来扑出去,可在半空中又犹豫了——因为他还没有看清他要扑杀的目标,因此他收住身体,又灵巧地落回了原地。当狼爸爸循着树枝“塞塞率率”的响动仔细观察时,他发出了一声低低的惊呼:“哦,天哪,是个人类的小娃娃呀!”
果然,是一个刚学会走路的小娃娃。他全身赤裸,棕色皮肤,抓着一根短枝条,正站在狼爸爸的面前,对着公狼天真无邪地笑呢。
“哦,真是人类的小娃娃吗?”狼妈妈露出了惊喜的神情,“我还真没见过呢。狼爸爸,你把他叼过来吧。”
狼的牙齿虽然尖利无比,但叼东西的技巧也很高明。如果是他们想保护的东西,那么哪怕是一只蛋,他们也能把它轻轻地叼好,不会让蛋有丝毫的破损。平时,他们就是这样小心翼翼地叼他们的狼崽子的。
狼爸爸轻轻咬住小娃娃的背部,把小娃娃叼放在了狼崽子们的中间,小娃娃连一点皮都没有擦破。
“哦,多可爱的小东西啊,光溜溜的,一个人这么大胆地就跑过来了,”狼妈妈无比怜爱地端详着小娃娃,这小娃娃直往狼崽中间挤,显然是想靠狼崽子们的体温取暖。“谁能相信呢,我们的狼宝宝里会有一个人类的小娃娃呢?”
“我以前倒是听说别的地方发生过这样的事,但在我们周围却从来没有听说过,”狼爸爸沉吟道,“这光溜溜的小娃娃真是娇小脆弱,我感觉自己只要轻轻一脚就可以踢死他,但他却一点也不怕我们,还对我们笑。”
这时,一团阴影笼罩住了狼窝,谢尔汗粗大的脑袋和半个肩膀钻进了洞口,塔巴克紧跟在老虎身后,邀功请赏般地连声叫嚷着:“我的老爷,那小娃娃就是从这儿进去的。”
“噢,尊敬的谢尔汗,”狼爸爸警觉地注视着这个不速之客,“你大驾光临,不知有何贵干?”
“我来找我的猎物——一个人类的小娃娃,”谢尔汗盛气凌人地说道,“他的爹妈都吓跑了,现在,你把他交给我吧。”
狼爸爸清楚地知道,狼窝口很窄,老虎是根本进不来的。现在,谢尔汗的肩膀和前爪已经动弹不得了,这就像一个人钻进了一只小木桶,纵然有再大的本事也施展不开。因此狼爸爸并不害怕。
“我们狼是自由的动物,只听我们狼群首领的命令,”狼爸爸沉着地回应着,“那些身上有条纹,专门捕杀牲畜的家伙,是根本无权对我发号施令的。现在,这个人娃娃归我所有了,如果想杀他,我们自己会杀的。”
“你在说什么?你以为你是在和谁说话?”老虎的咆哮声如响雷般震得整个山洞“嗡嗡”直响,“凭我杀死的公牛起誓,赶快把小娃娃交出来,别惹我发火,不然我会把你们的狗窝踏平的。听清楚了吗?是我老虎谢尔汗在跟你们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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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林之书》是英国诗人、小说家约瑟夫·罗德亚德·吉卜林的一部儿童文学作品,其中收录了以狼孩儿莫格里为主人公的九个既独立成篇,又相互呼应的故事。这些故事并没有严格按时间排序,情节跳跃却不断裂,既能使读者感受到人物、事件的延续,又为读者保留了充足的想象空间,具有极强的吸引力。只要翻开扉页,便如同打开了一扇通往印度丛林的古老而神秘的橡木门,读者会急不可耐地跟随吉卜林进入那亦真亦幻的热带丛林。
莫格里是印度樵夫的儿子。他还是个婴儿时,被老虎谢尔汗追逐,误入狼穴,后被母狼收养,成为狼群中的一员。丛林故事的大幕就此展开。莫格里在狼群的抚养下逐渐长大,在他的周围,慈祥的狼妈妈、忠诚的狼兄弟、勇猛机智的黑豹巴希拉、淳厚善良的老熊巴卢、刚直不阿的狼群头领阿克拉、智勇双全的蟒蛇卡阿等一群鲜活生动的动物组成了一个温暖的集体,他们赋予了莫格里智慧、勇气和力量。在老熊巴卢和黑豹巴希拉的保护、教育下,莫格里熟知了森林法律。丛林生活中,他有过被猴子诱骗、被饥渴折磨的惨痛经历,也有过被蟒蛇卡阿营救而大难不死、被奇珍异宝诱惑而不为所动的成长传奇;有过在人群与兽民之间难以取舍、去意彷徨的心灵磨砺,更有过智杀老虎谢尔汗、全歼红毛恶狗群、踏平邪恶村庄的辉煌壮举。他的成长历程,正如同神秘莫测的印度丛林一样,危机四伏而又风景无限,波澜壮阔而又纯净清新。就这样,莫格里逐渐成长为一个勇武聪慧的少年,一个叱咤山野的丛林之子。
在故事叙述过程中,吉卜林以文学大师超凡脱俗而又浅显易懂的语言,隐身挥洒于崇山峻岭、激流田野之间,美丽的大自然带着干湿两季的风雨雷电扑面而来,个性鲜明的拟人化动物奔跑跳跃、恍如擦身而过,一个人兽穿梭往来、生机勃勃而又充满弱肉强食的梦幻世界跃然纸上、呼之欲出。每一个读者一旦进入书中的世界,都会有心旷神怡、欲罢不能的强烈感受。
由于作品语言浅显、内容新奇,再加上拟人化的动物,这部作品始终被作为童话来传读。事实上,这些故事也确实影响了一代代不同种族、不同肤色的青少年,成为了他们成长中的美好记忆。
但如果仔细品味这部同时被称为“成年人的童话”的作品,那么作者的深刻寓意便会逐渐显出端倪。丛林立即会显形为作者理想中的人类社会,豺狼虎豹转瞬便会变成人世间的芸芸众生,而作者推崇备至的丛林法律,不正是作者心目中最理想的社会法则吗?
当然,作者借动物世界来塑造的理想社会显然带有明显的乌托邦色彩。何况作者本人的政治观点历来也颇具争议,他那强烈的大英帝国的殖民意识、西方白人文化的优越感等长期饱受批评。在这本书的结局——《走出丛林》中,作者的这些思想更是表现到了极致,对西方白人的吹捧几乎到了令人无法接受的地步,这些都是深度探究本书寓意时需要特别注意的地方。
好在,丛林是美好的,自然界的动物也是美好的。既然如此,让我们的读者,无论是青少年还是成人,都还是少一分沉重,多一分轻松,尽情地在19世纪初的印度丛林里喻快地徜徉一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