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南·道尔所著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插图典藏版)(套装上中下册)》是世界上最伟大、最畅销的文学作品之一,因其独具匠心的布局、悬念迭起的情节、精妙独特的叙事手法和凝练优美的语言,第一次让侦探小说步入世界文学的高雅殿堂,使侦探小说成为一个独立的文学类别而备受世人赞誉。福尔摩斯也堪称塑造得最成功的文学形象,作品中他位于英国伦敦贝克街221号B的住宅,在今天已被建成福尔摩斯博物馆,每天从世界各地前往的拜访者络绎不绝。
从20世纪30年代起,世界各国相继出版《福尔摩斯探案全集》,风靡全球。仅在中国,从20世纪80年代至今,就有30余家出版社翻译出版,总印数超过了2000万册。其中的每一篇小说都布局奇诡,情节跌宕,扣人心弦,文中不断出现的各种各样的问题,强烈地吸引着读者努力去寻求答案,刺激着读者的感情,调动着读者的大脑,让读者既感到恐怖刺激,却又欲罢不能。读时难以释卷,读后印象深刻。这些神奇的破案故事影响了一代又一代人,至今仍然脍炙人口,畅销不衰。
柯南·道尔所著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插图典藏版)(套装上中下册)》将福尔摩斯探案作品悉数收入在内(4部长篇、56个短篇),分别是《血字研究》、《四签名》、《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恐怖谷》、《冒险史》、《回忆录》、《归来记》、《最后致意》、《新探案》等,它们被推为经典之作。作者以严谨的结构、跌宕的情节,成功地塑造了福尔摩斯机智神勇的大侦探形象。从《血字研究》1887年出版以来,经历了一百多年,这些作品仍常盛不衰。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插图典藏版)(套装上中下册)》配有经典插图,均出自英国著名插图画家西德尼·帕格特(Sidney Paget,1860~1908)之手。
第一部 前陆军医学部医学博士约翰·华生回忆录
一 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
1878年,我获得了伦敦大学医学博士学位,然后到内特黎进修陆军外科医生的必修课程。那里的课程结束之后,我立即被派往第五诺桑伯兰明火枪团担任助理外科医生。该团当时正驻守在印度,在我抵达以前,第二次阿富汗战争爆发了。我在孟买登陆时,就得知我所属的军团已经穿过山隘,深入敌境了。虽然如此,我还是与一群和我同样情形的军官赶上前去,终于平安到达坎大哈,在那里找到了我的军团,马上开始我的新任务。
这次战役给许多人带来了升迁和荣誉,但对我来说却只有不幸和灾难。我被调离原来的旅,派往波可夏,和这里的军队一起参加了迈旺德决战。在这次战役中,我肩部中弹,锁骨被击碎,并擦伤了锁骨下面的动脉。如果不是我的勤务兵默瑞忠诚英勇的救助,将我横驮在马背上,安全带回英国防线之内来,我必定会落入那些残忍的阿富汗抵抗组织者的手中。
受尽伤痛折磨和历经重重困难之后,我才和一大批伤员一起被转移到了白沙瓦的后方医院。在那里,我慢慢康复,已经能够在病房中走动,甚至还能到走廊上晒晒太阳,可这时我又病倒了,染上了我们印度属地的伤寒症。有好几个月,我一直生命垂危,最后总算挺了过来,并逐渐痊愈。由于我身体非常虚弱,因此医务组决定立即将我送回英国,一天也不能耽误。于是,我被送上运兵船奥伦蒂斯号,一个月之后在普茨茅斯码头登陆。此时,我的健康已被完全摧毁,好心的政府允许我在接下来的九个月里进行休养康复。
我在英国举目无亲,所以非常自由——或者说是像一个每天有十一先令六便士收入的人所拥有的那样的自由。在这种情况下,我自然会被伦敦这个大英帝国所有游民懒汉扎堆的污浊之地所吸引。我在斯特兰德街一家私人旅馆住了一段时间,过着既不舒适又非常无聊的生活,尽情地花着我所有的钱,自由倒是大大超乎我的意料。但我的经济状况给我敲响了警钟,我不久就意识到,我要么必须离开这个大都市到乡下去住,要么必须彻底改变我的生活方式。我选择了后者,决定搬出这家旅馆,找一个不太奢侈而且开销较少的住所。
就在我做出这个决定的那天,我正站在克雷蒂安酒吧门前的时候,忽然有人拍我的肩膀。我回过头来,发现是小斯坦福,他是我在巴茨医院工作时手下的一个包扎员。在喧嚣的伦敦与熟人邂逅,对于一个孤独的人来说,的确是一件十分愉悦的事。斯坦福以前和我并非特别亲密的朋友,但现在我却热情地与他打招呼。他似乎也很高兴见到我,同样热情地和我打招呼。欣喜之余,我请他和我到荷本餐厅吃午餐;于是我们一同坐上一辆双座小马车出发了。
“华生,你近来在忙什么?”当我们徐徐地穿过伦敦拥挤的街道的时候,他坦诚地问我。“你不仅瘦得像块板条,而且黑得像个核桃。”
。我向他大概讲了一下我的危险经历,还没有讲完就到达了目的地。
“可怜的家伙!”他听完我的不幸遭遇以后,同情地说,“你现在有什么打算?”
“找个住的地方。”我回答说,“想试试看能否找到几间价钱便宜且又舒适的房子。”
“这可真奇怪,”小斯坦福说,“你是今天第二个对我说这话的人。”
“那第一个人是谁?”我问。
“一个在医院化验室工作的人。今天早上他还在独自感慨,因为他找到了几间好房子,却找不到人与他分摊租金,这租金对他来说太高了。”
“啊!”我叫道,“如果他真想找人合租并分摊房租的话,我倒正是他要找的人。我真希望有个伴儿,这比孤身一人好多了。”
小斯坦福目光越过酒杯上沿,表情怪异地看着我。“你还不认识夏洛克·福尔摩斯,”他说,“也许你不会愿意和他长期做伴呢!”
“为什么?他有什么不好的地方?”
“哦,我倒不是说他有什么不好的。他只是思想上有些古怪——他在某些科学研究方面是个狂热分子。据我所知,他是个很正派的人。”
“我猜他是个学医的吧?”我说。
“不是——他想做什么我毫不知情。我相信他精通解剖学,而且是个一流的药剂师。但是,据我了解,他从来没有上过任何系统的医学课程。他的研究杂乱无序,并且支离破碎;但他积累了不少稀奇古怪的知识,这让他的教授都感到震惊。”
“你从来没有问过他想干什么吗?”我问。
“没有。他可不会轻易说出心里话,虽然他在高兴的时候也很善于沟通。”
“我愿意见他,”我说。“如果我要与人合住,我情愿找个好学而又习性安静的人。我身体尚未痊愈,难以忍受吵闹和刺激。我在阿富汗已经尝够了那种滋味,这辈子再也不想受了。我怎样才能见到你这位朋友7”
“他一定在化验室,”小斯坦福回答说。“他要么几个星期不去,要么从早到晚在那里工作。如果你愿意,吃完饭我们一起坐车去。”
“当然,”我回答说,于是我们的谈话转到了别的方面。
在我们离开荷本餐厅去医院的路上,斯坦福又给我讲了一些这位我想要合住的先生的特殊个性。
“如果你与他相处不来,那可别怪我。”他说;“我只是偶尔在化验室碰到他,此外对他知之甚少。是你提出来要这么做的,所以我可不负责啊!”
“如果我们合不来,散伙也很容易。”我回答说。“斯坦福,我看,”我双眼盯着他,接着说,“你好像不想插手这事了,你一定是另有隐情。是这家伙的脾气太暴躁了?或者是别的原因?不要这样吞吞吐吐的。”
“要把无法形容的事情用言语表达清楚可真不容易,”他笑着说。“在我看来,福尔摩斯有点太科学化了——近乎到了冷血的程度。我还记得,他曾拿了一小撮最新提炼的植物碱给他的朋友尝。这不是恶意的,你要知道,只是出于钻研精神,想了解这种药物的确切疗效。公正地说,我认为他也会拿自己做同样的实验。他好像对确切的知识有着强烈的爱好。”
“这很对啊。”
“是的,但这也太过分了。如果一个人在解剖室里用棍子捶打尸体,是不是怪事呢?”
“捶打尸体?”
“嗯,他是为了证实人死之后还能造成多大的淤伤。我亲眼见过他捶打尸体。”
“你不是说他不是学医的吗?”
“是啊。只有老天才知道他想研究什么。现在我们到了,你还是自己看看他是什么样的人吧。”他说话时,我们下车走进了一条狭窄的巷子,再穿过一小扇侧门,来到一家大医院的一座侧楼。这是我熟悉的地方,不用领路我们就踏上了凄冷的石阶,穿过一条两壁刷得雪白、两旁有许多暗褐色小门的长廊。在长廊的尽头有一个低矮的拱形过道,从这里一直通往化验室。
这是一间高大的房屋,里面到处杂乱地摆放着数不清的瓶瓶罐罐。几张又宽又矮的桌子放在各处,上面堆满了蒸馏器、试管和闪着蓝色火焰的小本生灯。屋里只有一个学生,他俯身在较远的一张桌子上,投入地工作着。听到我们的脚步声,他回头看了一眼,而且跳了起来,高兴地喊道:“我找到了!我找到了!”他对小斯坦福大声说着,手里拿着一个试管朝我们跑来。“我发现了一种试剂,它只能用血色素来沉淀,别的都不行。”就算他发现了金矿,也不一定会比现在更高兴。
“这位是华生医生,这位是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斯坦福给我们介绍说。
“你好。”福尔摩斯热情地说,还用力握住我的手,令我简直不敢相信他的力气这么大。“我看得出,你从阿富汗来。” “你怎么知道的?”我吃惊地问。
“这没什么,”他说,自己格格笑了起来。“现在要谈的问题是血色素。毫无疑问,你看出我这项发现的意义了吧?”
“从化学上来说,这真的很有趣,”我回答说,“但是,实际上……”
“怎么,伙计,这是近年来法医学最实用的发现。难道你看不出来它可以使我们在鉴别血迹时万无一失吗?到这边来!”他急切地拉着我的大衣袖子,把我拖到他刚才工作的桌子前面。“我们先弄点儿鲜血,”他说着,用一根长针扎进自己的手指,再用吸管吸了那滴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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