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作人是现代著名的散文家、诗人、文学翻译家,是新文化运动的重要代表人物之一。作为《语丝》周刊的主编和主要撰稿人之一,他的散文风格平和冲淡、清隽幽雅。在他的影响下,形成了包括俞平伯、废名等作家在内的散文创作流派。本书收入了周作人先生的散文精品百来篇。
一种时间的积累,一种文化的沉淀,一种平和宽容的美,一种不可言说的美,一条朴实琐细而有谐趣的蹊径……全书共分生活艺术谈、名俗风物谈、知堂饮食谈、雨中人生谈等四辑。这些作品内容丰富,题材各异,构思精巧,文笔精巧、内蕴深厚、风格恬淡,充分显示了周作人先生的文学功底及丰富的人生阅历,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作者的思想感情及创作风格,非常值得一读。
周作人是现代著名的散文家、诗人、文学翻译家。本书收入了周作人先生的散文精品百来篇。全书共分生活艺术谈、名俗风物谈、知堂饮食谈、雨中人生谈等四辑。这些作品内容丰富,题材各异,构思精巧,文笔精巧、内蕴深厚、风格恬淡,非常值得一读。
因为收罗同乡人著作,得见兰亭陈廷灿的《邮余闲记》初二集各二卷,初集系抄本,二集木刻本,有康熙乙亥年序,大约可以知道著书的时日。陈君的思想多古旧,特别是关于女人的。如初集卷上云:
“人皆知妇女不可烧香看戏,余意并不宜探望亲戚及喜事宴会,即久住娘家亦非美事,归宁不可过三日,斯为得之。”但是卷下有关于饮酒的一节,即颇有意思:
“古者设酒原从大礼起见,酬天地,享鬼神,欲致其馨香之意耳。渐及后人,喜事宴会,借此酬酢,亦以通殷勤,致欢欣而止。非必欲其酩酊酕醄,淋漓几席而后为快也。今若享客而止设一饭,以饱为度,草草散场,则太觉索然,故酒为必需之物矣。但会饮当有律度,小杯徐酌,假此叙谈,宾主之情通而酒事毕矣,何必大觥加劝,互酢不休,甚至主以能劝为强,客以善避为巧,竞能争智之场,又何有于欢欣哉。”又见今人钱振锽著《课余闲笔》补中一则云:
“天下第一下流莫如豁拳角酒,切记此等闹鬼千万不可容他人席。”二君都说得有理,不佞很有同意,虽然觉得钱君的话未免稍愤激一点,简单一点,似乎还该有点说明。本来赌酒并无什么不可,假如自己真是喜欢酒喝。豁拳我不大喜欢,第一因自己不会,许多东西觉得不喜欢,后来细细推想实在是因为不会之故,恐怕这里也是难免如此。第二,豁拳的叫声与姿势有点可畏,对角线的对豁或者还好,有时隔着两座动起手来,中间的人被左右夹攻,拳头直出,离鼻尖不过一公分,不由不感到点威吓。话虽如此,挥拳狂叫而抢酒喝,虽似粗暴,毕竟也还风雅,我想原是可以原谅的。不过这里当然有必须的条件,便是应该赢拳的人喝酒,因为这酒算是赏品。为什么呢?主人请客吃酒。那么酒一定是好东西,希望大家多喝一点,豁拳赌酒,得胜的饮,正是当然的道理。现在的规矩似乎都是输者喝酒,仿佛是一种刑罚似的,这种办法恐怕既不合理也还要算失礼吧。盖酒如是敬客的好东西,不能拿来罚人,又如是用以罚人的坏东西,则岂可以敬客乎。不佞于此想引申钱君的意思,略为改订云:主客赌酒,胜者得饮。豁拳虽俗,抢酒则雅,此事可行。如现今所为,殊无可取,则不佞对于钱君之说亦只好附议耳。
陈君没有说到豁拳,所反对的只是劝酒,大约如干杯之类。主与客互酬,本是合理的事,但当有律度,要尽量却也不可太过量,到了酩酊酕醄,淋漓几席,那就出了限度,不是敬客而是以窘人为快了。这里的意思似乎并不以酒为坏东西,乃因为酒醉是苦事的缘故吧。酒既是敬客的好东西,希望客人多喝,本来可以说是主人的好意,可是又要他们多喝以至于醉而难受,则好意即转为恶意了。凡事过度就会难受,不必一定是喝酒至醉,即吃饭过饱也是如此。我曾听过一件故事,前清有一位孝子是做知府者,每逢老太太用饭,站在旁边侍候着,老太太吃完一碗就够了。必定请求加餐,不听时便跪求,非允许添饭决不起来。老太太没法只好屈服,却恳求媳妇道,请你告诉老爷不要再孝了,我实在是受不住了。强劝喝酒的主人大有如此情形,客人也苦于受不住,却是无处告诉。先君是酒量很好的人,但是痛恨人家的强劝,祖母方面的一位表叔最喜劝酒,先君遇见他劝时就绝对不饮,尝训示云,对此等人只有一法,即任其满酾,就是流溢桌上也决不顾。此是昔者大将军对付石崇的方法,我虽佩服却不能实行,盖由意志不坚强,平常也只好应酬一半,若至金谷园中必蹈王丞相之覆辙矣。
酒本是好东西,而主人要如此苦劝恶劝才能叫客人喝下去,这到底是什么缘故呢?我想,这大抵因为酒这东西虽好而敬客的没有好酒的缘故吧。不佞不会喝酒而性独喜喝,遇酒总喝,因此颇有阅历,截至今日为止我只喝过两次好酒,一回是在教我读四书的先生家里,一回是一位吾家请客的时候,那时真是抢了也想喝。结果都是自动的吃得大醉而回。此外便都很平常,有时也会喝到些酒,盖虽是同类而且异味,这种时候大约劝酒的手段就很是必须了,输了罚酒的道理也很讲得过去。刘继庄在《广阳杂记》中云:
“村优如鬼,兼之恶酿如药,而主人之意则极诚且敬,必不能不终席,此生平之一劫也。”此寥寥数语,盖可为上文作一疏证矣。廿六年七月十八日,在北平。
P12-14
约近二十年来,我发表了一些有关周作人研究的文章,出版情况如下——
1.《周作人概观》,《中国社会科学》杂志1986年第4期、第5期连载;同年8月,又以小册子形式在湖南人民出版社的《骆驼丛书》中出版。
2.《周作人的是非功过》(《周作人概观》一篇包括在此书之内),1993年6月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
3.《周作人的是非功过》(增订本),2001年12月由辽宁教育出版社出版。
我怎么写起这些文章来的呢?
远在抗战以前,我读初中的时候,课外阅读了一些新文学的书,差不多包括了各个流派代表作家的代表作。没有人辅导,自己琢磨比较的结果,最喜欢的是周氏兄弟。尽管他们的思想之深刻,学识之渊博,远不是一个初中学生所能懂,还是喜欢。正因此,抗战时期,我作为一个热心抗战救亡的青年,对周作人的公然附逆特别痛恨,不想再读也没有机会再读到他的书。抗战胜利后,流亡人民纷纷出四川返家之际,我欲归不得,有几个月困处川南一座空山,和同样困处在此的台静农先生比邻而居。他是周作人的学生,曾经在周作人附逆消息传到大后方之时,和另外两个周作人的学生(好像是魏建功、李霁野)各写了一篇声讨文章,在《抗战文艺》杂志上发表,合为一个特辑,标题日《“谢本师”周作人》。“谢本师”的典故出自章太炎,他首先对俞曲园“谢本师”;后来周作人对章太炎“谢本师”;这回是第三代“谢本师”,典故用得很巧妙。好像也有人不满,说周作人丧失民族大节,与俞曲园、章太炎的情况不可同日而语,今天不应该还承认周作人为“本师”,也有人说本师是历史事实,无须回避,正因其是事实,所以才要“谢”之,这些是当时文坛上很著名的事。台静农先生有一本周作人的《瓜豆集》,是他在抗战初期流亡途中买的。我没有见过这本书,借来读了,其纸张、排印、装订之美,使得八年惯见战时土纸书的我耳目一新,反正困闲中无他事可做,便翻来覆去细细读了,才发现自己对于周作人文章的爱好仍然不减,或者比少年时期更能领略。
20世纪50年代,我到人民文学出版社工作,本职是中国古典文学编辑,业余仍然喜欢杂览,恰好出版社资料科所藏周作人的散文集很齐全,我全都借出阅读过,更肯定了对于他的文章的爱好。到了“百花齐放”方针开始提出时,我曾经请问过社长兼总编辑冯雪峰先生:我社出不出周作人的书?他肯定地说是要出的,不过要到适当的时候。接着“反右”“文革”,自然一切无从谈起了。“文革”未完,雪峰先生便以“摘帽右派”的身份辞世。
20世纪50年代之后,人民文学出版社的确要出周作人的选集了。大约1984年,或者1983年,其时我早已调离人民文学出版社。老友牛汉时任人民文学出版社现代文学编辑部主任,他早就知道我对周作人有兴趣,特地来找我,说,人民文学出版社同香港三联书店合作出版一套名家选集,其中有周作人选集,要我写序言。他说,现在可以放开来写,你要怎么写就怎么写。我答应了,请他把人民文学出版社所藏的周作人的散文集全借出来,还是我20世纪50年代借阅过的,不过已经遗失一种。我这回阅读,和上次不同,平生第一次做卡片,整个读完,把卡片整理整理,大意有了,便写了起来,于1986年4月19日写成,一数,竟然有六万字。原来听说这套选本每种只是十万字左右,当然不可能用上六万字的序,只好向牛汉打个招呼,序言交不了卷了。大概时间隔得太久,情况有了变化,他没有再追问,后来那个周作人的选集究竟出了没有,用了什么序言,我至今也不知道。我写成的这篇长文,得找地方发表,试投《中国社会科学》杂志,总编辑李学昆先生毅然决定采用。然后,湖南人民出版社又有兴趣将此文出单行本,收入他们的《骆驼丛书》。这个情况,居然有些像梁启超的《清代学术概论》。那是蒋方震著《欧洲文艺复兴史》,请梁启超作序。梁启超以清代学术史与欧洲文艺复兴史相比较,写得太长,不好用作序,只好另以《清代学术概论》之名单行出版。梁氏此书成为学术名著,我的小册子哪敢相提并论?但经过情况却这么类似,自思也不禁失笑。
用“文革”语言来说,以上就是我那些关于周作人的文章的“炮制”过程,那么照“文革”的例,接着就该追“黑后台”。这不难找,就在《胡乔木书信集》里面,白纸黑字,清清楚楚:
致严文井(一九八一年八月三十一日)文井同志:
我写信给你,可不知你的身体怎样,能否回我的信,这是很抱歉的。反正你不能写信就请别人代写吧。(君宜同志我也不知她身体怎么样。)
我写信的目的是希望有同志给我介绍两三部专写“文化大革命”的好的长篇小说。我看了一部《将军吟》,觉得很好,作者大概还会继续写下去(人文可否告诉我作者的工作单位,通信地址和略历?),《一个女囚的自述》我也看了。但是我还不能就此对近几年写这一题材的长篇作出什么判断。个人见闻太有限,因此想求援于人民文学出版社主管当代文学的同志们,这当然不是说限于人文祉出版的。或者别的专家以成。如果肯把书借给我看更好,不过这个问题不大,我都可以设法买到或借到的。祝好!
胡乔木
八月三十一日
人文编辑出版现代文学作品时,不知是否已考虑:李健吾、杨晦、冯文炳、师陀。周作人散文选似也可以考虑,但要写一篇好的序。
据铅印件排印。
《胡乔木书信集》569~570页
原来人民文学出版社要出周作人散文选,要有一篇好的序言,主意是来自胡乔木。不仅此也,还有佐证:
九一年五月十一日黄裳先生来信告诉我:去冬乔木来沪,一次谈天,谈及周作人,他自称为“护法”。并告当年吾兄呈请重刊周书事,最后到他那里,他不顾别人反对批准的。谈来兴趣盎然。从此我便对乔木有了一种好感……后来秦人路同志又给我看过楼适夷同志写给他的一封信,信中也说到乔木和周作人:“五二年我调入我社(指人民文学出版社)任职以后,记得胡乔木同志在中南海,曾召我谈话约二小时,是专谈周的。他认为周是有功于新文化运动,在文学上饱学博识,为国内难得人才,出版社应予以重视,好好照顾他的生活待遇与工作条件。还说,过一段时间,可以出版他的旧作。”……
钟叔河:《周作人散文编年全集编者前言(初稿)》,
载《鲁迅研究月刊》2003年第12期
原来胡乔木是这样公然以周作人的“护法”自居,1952年便明确肯定周作人“有功于新文化运动”,面示人民文学出版社副社长楼适夷“好好照顾他的生活待遇与工作条件。过一段时间,可以出版他的旧作”。人民文学出版社“文革”前贯彻了胡乔木的指示,在周作人自己积极的配合下,约他做了许多有益的翻译和编著工作,“文革”停顿,“文革”后1984年终于落实了散文选出版的计划,回顾前程,历历可数。
可是还不止此。按照“文革”的老例可以再往上追:这样大的“护法”后面是不是直通某个司令部呢?我们再向《胡乔木书信集》里面搜索,于是吓你一跳,赫然发现:
致毛泽东(一九五一年二月二十四日)主席:
周作人写了一封长信给你,辩白自己,要求不要没收他的房屋(作为逆产),不当他是汉奸。他另又写了一封给周扬,现一并送上。
我的意见是:他应当彻底认错,像李季一样在报纸上悔过。他的房屋可另行解决(事实上北京地方法院也并未准备把他赶走)。他现已在翻译欧洲古典文学,领取稿费为生,以后仍可在这方面做些工作。周扬亦同此意。当否请示。敬礼
乔木
二月二十四日
周总理处也谈过,周作人给他的信因传阅失查他并未看到。
据胡乔木手稿排印。
《胡乔木书信集》61页
注4毛泽东于二月二十四日在胡乔木的信件上批示:“照办。”
同上62页
“后台”竟然追到了这里,恐怕任何造反派都要相顾失色,默然而散。这样的追查事实上当然不曾有过。可是我每回想自己的事,这些年来写出这些文章究竟因何而起?自己也有些摸不到头脑。及至《胡乔木书信集》出版,我才算彻底弄清楚了。
断定研究周作人就等于为周作人翻案,就是出于某种不堪告人的私心,这些年来我已经听到不少这样的呵斥。现在我并不是拉出胡乔木这把大红伞来为自己分谤,只是由此联想到一个政治标准和艺术标准的问题。
政治标准和艺术标准本来是两个,政治上的左右和艺术上的优劣本来不是一回事,政治左而艺术劣,艺术优而政治右,都有可能。但是整个20世纪是政治斗争激烈尖锐的世纪,卷入斗争旋涡中的人们,很容易凭政治上的好恶决定艺术好恶。于是周作人的附逆一段历史当然使他长期被屏弃于中国新文学史之外。但是,他的艺术成就太高,在中国新文学史上的贡献太大,稍稍了解中国新文学情况者无不熟悉,不是因其一段附逆历史就能一笔勾销的。胡乔木在政治思想上是“左”的代表人物,连他都这么以周作人的“护法”自居,非常典型地表现出新时期的风向开始回归常识,论文艺而摆脱政治的束缚逐渐形成气候。周作人、张爱玲等逐渐进入读者和研究者的视野,更是顺理成章的事。我不过是这个气候已经形成之下的后知后觉的追随者,谈不上什么贡献。
周作人研究今天还在起步阶段,归根到底,读他的文章才是第一要义。已经出版过一些好的全集和选集,现在天津教育出版社约我编选了这套选集,我应该在书首交代一下自己读知堂散文的历程,或可帮助读者更清醒地把握政治标准与艺术标准的关系,领略知堂散文的真味。
2007年9月2日,舒芜在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