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吧,摩西》是福克纳最负盛名的作品之一,也是“约克纳帕塔法世系”的重要构成部分,美国南方庄园主麦卡斯林与女奴生有一女,后又与这个女儿生下一子泰瑞乐,泰瑞乐后来娶了另一位庄园主布钱普的女奴谭尼,其子嗣都以布钱普为姓氏。麦卡斯林的外孙女则嫁给了爱德蒙家兹。全书写的就是这三个姓氏的子孙间的复杂关系,最浓墨重彩的人物是麦卡斯林的孙艾萨克,他在黑人猎手的带邻下自小参加猎熊活动,长大后看透了白人与黑奴间的畸形关系,自愿放弃家产,到镇上做木工为生。全书由两个中篇及五个短篇组成,各部分既相对独立又共同融合为一幅完整的画面。
《去吧,摩西》的主人公是艾萨克·麦卡斯林。他所属的麦卡斯林家族是福克纳笔下的约克纳帕塔法县的几大庄园主家族之一。这部小说就是写这个家族的两个支系(白人后裔包括女儿生的“旁系”,以及黑白混血的后裔)几代人的命运的。
艾萨克·麦卡斯林,人称“艾克大叔”,早过七十都快奔八十了,他也就不再实说自己的年纪了,如今是个鳏夫,半个县的人都叫他大叔,但他连个儿子都没有
这里要说的并非他亲身经历、甚至亲眼目睹的故事,经历与目睹的是年纪比他大的表亲麦卡斯林·爱德蒙兹,此人乃是艾萨克姑妈的孙子,说起来是家族中女儿一支的后裔,不过却是产业的继承人,到一定时候又会是赠予人,这份产业原先有人认为而现在仍然有人觉得该是艾萨克的,因为当初从印第安事务衙门那里得到土地所有权状的是姓他那个姓的人,而住在这儿的他父亲手下的奴隶的有些后裔直到如今仍然姓他的这个姓。可是艾萨克本人却不作此想:——二十年来他一直是个鳏夫,他一生中所拥有的东西里。,无法—下子塞进衣袋并抱在手里拿走的就是那张窄窄的铁床和那条沾有锈迹的薄褥子,那是他进森林野营时用的,他去那里打鹿、猎熊、钓鱼,有时也不为什么,仅仅是因为他喜欢森林;他没有任何财产,也从来不想拥有,因为土地并不属于个人而是属于所有的人的,就跟阳光、空气和气候一样;他仍然住在杰弗生镇一所质量低劣的木结构平房里,那是他和他女人结婚时老丈人送的,他女人临死时把房子传给了他,他装作接受了,默许了,为的是讨她喜欢,让她走的时候心里轻松些,不过尽管临终有遗言关照,这房子并非他的由法院判定有正式遗嘱规定而具有永久所有权的产业,正式说法是不是这样可不清楚,反正是这么回事,而他留着房子仅仅是为了让他小姨和那几个外甥有地方住,他老婆死后他们便跟他住在一起,也是为了自己可以住其中的一间,老婆在世时他就是这样住的,她那时也愿意他这样住,如今小姨和外甥们也这样,他们愿意他这样住,直到他去世,至于死后
这并非他亲身经历、甚至亲自记得的,仅仅是从表外甥麦卡斯林处听来的,是耳闻而得的陈年旧事,他这外甥出生于一八五。年,大他十六岁,由于艾萨克这棵独苗儿出生时父亲已年近七十,所以与其说麦卡斯林是他外甥还不如说是长兄,或者说简直就是他父亲而非外甥与哥哥,这故事发生在早年间,那时候
他和布克大叔发现托梅的图尔又逃走了,便跑回到大房子里去,这时候,他们听见布蒂大叔在厨房里诅咒和吼叫,接着狐狸和那些狗冲出厨房,穿过门厅进入狗房,他们还听到它们急急穿过狗房进入他和布克大叔的房间接着看见它们重新穿过门厅进入布蒂大叔的房间,然后听见它们急急穿过布蒂大叔的房间重新进入厨房,到这时听起来像是厨房的烟囱整个儿坍塌了,而布蒂大叔大叫得直像条汽艇在拉汽笛,这时狐狸、狗群外加五六根劈柴一起从厨房里冲出来把布蒂大叔裹挟在当中而他手里也拿着根劈柴瞅见什么就揍什么。真是好一场精彩的赛跑呀。
当他和布克大叔跑进他们的房间去取布克大叔的领带时,那只狐狸已经窜到壁炉架上的钟后面去了。布克大叔从抽屉里取出领带,把几只狗踢开,揪住狐狸脖颈上的皮,把它拎下来,塞回床底下的柳条筐里,接着他们走进厨房,布蒂大叔正在那里把早饭从炉灰里捡起来,用他的围裙擦干净。“你们这究竟算什么意思,”他说,“把这天杀的狐狸放出来让一群狗满屋子的追撵?”
“别提那骚狐狸了,”布克大叔说。“托梅的图尔又跑了。快让我和卡斯胡乱吃点早饭。没准我们能赶在他到达那边之前把他逮住。”
这是因为他们非常清楚托梅的图尔是往哪儿跑的,但凡有机会可以开溜,一年总有两回吧,他总是朝休伯特·布钱普先生的庄园跑去的,就在县界的另一边,休伯特先生(跟布克大叔和布蒂大叔一样,他也是个老光棍)的妹妹索凤西芭小姐至今还想让大家称那地方为“沃维克”,这是英国一个府邸的名称,她说休伯特没准是真传的伯爵,只不过他从来没有那份傲气,更没有足够的精力,去争取恢复他的正当权利。托梅的图尔是去那儿跟休伯特先生的女奴谭尼厮混的,他总是在那儿泡着直到有人前去把他抓回来。他们无法从休伯特先生手里买下谭尼,用这个办法来稳住托梅的图尔,因为布克大叔说他和布蒂大叔手底下黑鬼已经太多,弄得都没法在自己地里自由走动了,他们又不能把托梅的图尔卖给休伯特先生,因为休伯特先生说他不但不想买托梅的图尔,也不想让自己的家里有这个天杀的白皮肤的(他身上有一半麦卡斯林家血液)小伙子,白送不要,即使布克大叔和布蒂大叔肯倒贴房饭钱也不要。若是没人立即去把托梅的图尔领回来,休伯特先生就会自己把他押来,还和索凤西芭小姐一起来,他们会呆上一个星期或甚至更久,索凤西芭小姐住在布蒂大叔的房间里,而布蒂大叔就得干脆搬出房子,睡到小木屋区去,那是麦卡斯林的外曾祖父在世时黑奴们住的地方,外曾祖父死后,布克大叔和布蒂大叔就让所有的黑鬼都搬进外曾祖父来不及装修完毕的大房子里去,而黑鬼们住在那儿时,布蒂大叔连做饭也不上那儿去做,甚至连屋子也不再进去,只除了晚饭后在前廊上坐坐,在黑暗里坐在休伯特先生与布克大叔之间,过了一会儿,连休伯特先生也敛住了话头,不再说等索凤西芭小姐出嫁时他还要往给她的陪嫁上增添多少口黑奴和多少英亩土地,而是就去睡觉了。去年夏季有一天半夜里,布蒂大叔偶然醒来,恰巧听见休伯特先生驾车离开庄园的声音,等他叫醒大家,大家让索凤西芭小姐起床、穿戴好,再把车套好出发,赶上休伯特先生,天都快亮了。因此,总是他卡斯和布克大叔出发去逮托梅的图尔的,因为布蒂大叔是从来不出门的,他不愿进城,就连到休伯特先生那里把托梅的图尔领回来也不愿去,虽然大伙儿知道布蒂大叔冒起风险来要比布克大叔胆大十倍。
他们匆匆忙忙把早饭吃完。布克大叔趁大伙儿朝空地跑去抓马儿时赶紧把领带打上。抓托梅的图尔是他唯一需要打领带的时候,而他从去年夏天那个晚上之后就再未把它从抽屉里取出来过,当时布蒂大叔在黑暗里把他弄醒,说:“起来,得赶快。”布蒂大叔则是连一根领带都没有的;布克大叔说布蒂大叔根本不愿费这份心,即使在他们这样的地区,感谢上帝这儿女士是如此稀少,一个男人可以骑马沿着一根直线走上好几天,也无需因见到一位而躲躲闪闪。他的奶奶(亦即布克大叔和布蒂大叔的妹妹;他自幼失母,是姥姥把他一手领大的。他的教名,麦卡斯林,也由此得来,而他的全名是卡洛瑟斯·麦卡斯林·爱德蒙兹)说布克大叔和布蒂大叔两人合用一根领带,无非是堵别人的口的一种办法,不让他们说两人像双胞胎,因为即使年届六十,他们仍然一听人说分不出他俩谁是谁就要跟人打架;这时麦卡斯林的父亲就说了,任何人只要跟布蒂大叔打过一次扑克,就再也不会把他当作布克大叔或是任何人了。
乔纳斯已经给两匹马备好鞍,等在那里了。布克大叔登上马背的动作一点儿也不像个六十岁的人,他瘦削灵活得像一只猫,头颅圆圆的,一头白发留得很短,一双灰眼睛又小又冷酷,下巴上蒙着一层白胡茬,他一只脚刚插进马镫,那匹马就挪动步子了,等来到开着的院门口就已经在奔跑了,到这时,布克大叔才往马鞍上坐了下去。爱德蒙兹不等乔纳斯托他上去,便胡乱爬到那匹矮小些的马的背上,用脚跟夹了夹,让小马跑起它那僵僵的、两下两下连得挺紧的小步,出了院门去追赶布克大叔,这时布蒂大叔(麦卡斯林甚至都没注意到他在场)从院门里跨出来一把抓住马嚼。“看着他点儿,”布蒂大叔说。“看着梯奥菲留斯。一旦有什么不对头,赶紧骑马回来叫我。听见了吗?” P3-7
《去吧,摩西》(Go Down,Moses,1942)是威廉·福克纳的第十七部作品,也是他的第十三部长篇小说。人们常把这部小说视为他从1929年的《喧哗与骚动》开始的鼎盛时期的最后一部作品。这以后,福克纳还发表了七部作品,但是似乎都未能超过以前的水平。
从福克纳的书信与讲演中,我们可以得知他创作此书的一些情况以及他自己对此书的看法。
1941年5月1日,福克纳给他的出版者兰登书屋的罗伯特·哈斯写了一封信,信里说:
“亲爱的鲍勃:
去年我提到过一本集子,一部短篇小说集,总的主题是南方
白人与黑人种族之间的关系。我的计划是这样的:
书名:去吧,摩西
小说篇目:
《灶火与炉床》
第一部分:已在《科利尔》杂志上发表。
第二部分:《大西洋月刊》。
第三部分:尚未发表。
《大黑傻子》:《哈泼》杂志
《古老的部族》:
《三角洲之秋》:尚未发表。
《去吧,摩西》:《科利尔》。
我还要在某种程度上改写它们;在改写的过程中也许还会
添加一些材料。书的规模大致与《没有被征服的》相当。”
1941年5月13日,福克纳在给哈斯的信中又往选目里加进一篇,题目他显然还未想好,因为他仅用小写写上“当我和布克大叔”这几个字。后来他一度把这一篇叫作《几乎》,正式出版时才确定为《话说当年》(was)。
5月22日福克纳在给哈斯的信里又提到了他的计划:“……奥伯处已有四篇讲黑人的故事。我还可以再进一步发挥,再写上几篇,出一本像《没有被征服的》那样的书,也许可以在六个月之内把材料搞齐。”
到这时为止福克纳还没有具体提到要写《熊》。六七月间,他开始写《熊》了。12月2日,福克纳致函哈斯说:“我12月1日交稿的诺言无法实现了。可写的内容比我当初想的要多得多,可以成为我能引以为豪的一个章节,但需要精心地写,得反复修改才能写好。我正在写呢……”福克纳这里指的显然是《熊》的第四章。
12月中旬,兰登书屋收到了一百二十一页打字稿,上附给编辑与排字工人的明确指示:“不得改动标点符号或句子结构。”接着,福克纳又扩展《三角洲之秋》。他还在信中关照得把早先寄去的那篇《去吧,摩西》放在后面,作为全书最后的一篇。
1942年1月21日,福克纳将《去吧,摩西》一书的献词(即书前关于卡洛琳·巴尔大妈的那段话)寄给了罗伯特·哈斯。
1942年5月11日,这本书出版了。但是书名成了《(去吧,摩西)及其他故事》。
1947年春天,福克纳在密西西比大学与英语系学生谈话,在回答提问时说:“《去吧,摩西》——我原先是作为一部短篇小说集写的。可是在改写后它成了一个物体的七个刻面(facets)。其实它就是一部短篇集。”他还把这本书与《喧哗与骚动》、《我弥留之际》并提,认为是他最好的作品。
1949年,哈斯写信给福克纳,说出版社要重印《(去吧,摩西)及其他故事》,问他有什么地方需要改动。福克纳在1月26日的回信里说:“《摩西》其实是一部长篇小说。我不打算删去故事或章节的标题。你认为有必要给这些故事像章节一样列上次序吗?干吗不照原来样子重印呢,但是得把书名从《(去吧,摩西)及其他故事》改为《去吧,摩西》,并在封套说明上作相应的修改。……要是允许我事后放炮的话,我看只有兰登书屋才会那么认真,非得在《去吧,摩西》后面加上‘及其他故事’这几个字。我记得当初我看到印好的扉页时的那份惊愕(当然也不算很大)。我说,再版时就干脆利落地叫它《去吧,摩西》得了,八年前我寄给你们时就是这么写的。”
于是,从1949年起,《去吧,摩西》就正式被认为是一部长篇小说。看来,最初福克纳自己也拿不定主意,而是一点点确立自己的看法的。
要是让局外人客观地说,这本书应该算是一部“系列小说”。它由一个统一的主题与属于同一家族的众多人物连结成一体,各篇之间大致都互有关联,但也都能独立成篇。福克纳后来把《熊》编进《大森林》(1955)短篇集时就抽去了第四章,他认为附有第四章的《熊》是长篇《去吧,摩西》的一部分。对于短篇小说来说,它太沉重了。
《去吧,摩西》的主人公自然是艾萨克·麦卡斯林。他所属的麦卡斯林家族是福克纳笔下的约克纳帕塔法县的几大庄园主家族之一。这部小说就是写这个家族的两个支系(白人后裔包括女儿生的“旁系”,以及黑白混血的后裔)几代人的命运的。所涉及的人物有族长卡洛瑟斯·麦卡斯林的双生子梯奥菲留斯(布克)与阿摩蒂乌斯(布蒂),当然,还有布克的儿子艾萨克(艾克)。“旁系”里有老卡洛瑟斯女儿的外孙麦卡斯林(卡斯)·爱德蒙兹、卡斯的儿子扎卡里(扎克)、孙子卡洛瑟斯(洛斯)。白人人物中比较重要的还有艾克的母亲索凤西芭、舅舅休伯特·布钱普。小说的另一人物支系(黑人)姓的就是后面的这个庄园主的姓。老卡洛瑟斯不愿让他与黑女奴(亦即他的女儿)所生的儿子姓自己的姓,这个奴隶只能被称为托梅(黑女奴名)的图尔。在图尔娶了布钱普家的女奴生了孩子后,他的孩子才有了姓——布钱普。而堪称《去吧,摩西》第二号人物的路喀斯‘布钱普就是图尔的小儿子。而他的妻子莫莉——我们有充分理由可以认为福克纳家的老女佣卡洛琳·巴尔即是其原型——与外孙赛缪尔分别是“系列小说”的两篇(前者)与一篇(后者)中的主要人物。为帮助读者弄清人物之间的关系,译者特绘制了一张“谱系图”,附在序言的后面。
另外,还有一个人物是不能不提的,他就是印第安酋长与黑女奴所生的混血儿山姆·法泽斯。他是艾萨克精神上的父亲,不仅教会了艾萨克打猎,也教会了他怎样做人。
《去吧,摩西》写到的时间,最早的是1859年(追述的部分不算),最晚的则是福克纳写作的“当时”——1941年。若按先后次序排列,书中写到的较大事件约有这么一些:
1859年布克与麦卡斯林·爱德蒙兹去休伯特·布钱普处追捕逃奴托梅的图尔。布克被扣。布蒂与休伯特打牌,救回布克,并赢得一黑女奴。布克后来娶了索凤西芭·布钱普,于1867年生下艾萨克。(《话说当年》)
1877年艾萨克十岁。他初次加入猎人的队伍,进入大森林。(《熊》)
1879年艾萨克十二岁。杀死他的第一只鹿。法泽斯为他举行印第安族正式成为猎人的仪式。(《古老的部族》)
1883年艾萨克十六岁。猎人们杀死大熊“老班”。名叫“狮子”的猎狗与法泽斯也都先后死去。艾萨克看家中老账本,知道了祖先的罪恶。(《熊》)
1885年艾萨克十八岁。他最后一次去大森林中已被卖掉的营地。他悼念法泽斯。(《熊》)
1886年年底,艾萨克去阿肯色州,设法将1000元给已出嫁的索凤西芭——路喀斯的姐姐。(《熊》)
1888年艾萨克二十一岁。他决定放弃祖产并搬到镇上去住。他发现舅舅休伯特赠与的咖啡壶的秘密。(《熊》)
1889年艾萨克结婚。他拒绝了妻子收回庄园的要求。(《熊》)
1895年托梅的图尔的幼子路喀斯·布钱普二十一岁。他向艾萨克索取应该得到的遗产。(《灶火与炉床》)
1898年扎卡里(扎克)·爱德蒙兹之子卡洛瑟斯(洛斯)诞生,扎克之妻难产死去。路喀斯之妻莫莉去扎克家当乳母。约半年后,路喀斯去“索回”莫莉,后与扎克进行“决斗”。(《灶火与炉床》)
1906年洛斯八岁。他的种族意识“觉醒”,决定不再与路喀斯之子亨判同吃同睡。(《灶火与炉床》)
1940年莫莉的外孙赛缪尔犯罪被处决。莫莉设法让其遗体“光荣还乡”。(《去吧,摩西》)
1941年路喀斯埋藏酿酒器,无意中发现金币。他迷上挖宝,但最后不得不放弃。(《灶火与炉床》)
1941年艾萨克与洛斯去打猎,他遇见洛斯的情妇,发现她是詹姆士(吉姆)·布钱普——路喀斯长兄——的孙女儿。他看到罪恶循环返回。但他把镶银的号角传给其子。(《三角洲之秋》)
《去吧,摩西》的第三篇《大黑傻子》中的人物、故事均与麦卡斯林家无关。从里面提到“四五年前路喀斯结婚”一语推定,故事应该发生在1941年。后来,当弗吉尼亚大学的学生问起为何要将这个故事插在这里时,福克纳回答道:因为“大黑傻子和他的妻子租住的是爱德蒙兹的房子”。福克纳提供的理由显然有些勉强。其实这还是出于福克纳创作时艺术上的需要。他刻画了路喀斯·布钱普之后,大概感到言犹未尽,认为总得有一些更悲壮的笔触,才能全面反映南方黑人生活的图景。
从上面的介绍中可以看出,总主题是美国南方的种族关系,但是其中有三篇作品即《古老的部族>、《熊》和《三角洲之秋》却是侧重写打猎的,人称“大森林三部曲”。这里又接触到一个人类怎样对待大自然的问题。而艾萨克正是在打猎的过程中,学会怎样做一个正直的人的。于是,接下去他作出了舍弃有罪恶的祖产的决定。他认为世界应该“在谁也不用个人名义的兄弟友爱气氛下,共同完整地经营”。然而我们不应认为艾萨克即是福克纳。福克纳并不认为放弃祖先罪恶的遗产就是问题的终结。从《三角洲之秋》中所写老卡洛瑟斯的罪孽在后代的身上重新出现,也可以得到证明。此外,福克纳在1955年答复一个访问者时说:“我认为一个人应该比舍弃做得更多。他应该有更加积极的行动而不能仅仅躲开别人。”接着福克纳列举了自己作品中更加积极的人物,如《坟墓的闯入者》(1948)中的加文·史蒂文斯以及他的外甥。而这个加文·史蒂文斯也就是《去吧,摩西》这篇作品中帮助莫莉大婶的那位律师。
不难看出,《去吧,摩西》一书虽然篇幅不大,却提供了一整个时期的历史画面,概括地反映了美国南方最本质的一些问题。用福克纳自己的话说,这里的故事是“整片南方土地的缩影,是整个南方发展和变迁的历史”。《熊》里也写道:“这部编年史本身就是一整个地区的缩影,让它自我相乘再组合起来也就是整个南方了。”作者采取了“系列小说”的形式,这样就可以舍弃一般交代性的笔墨而集中经营戏剧性强烈、诗意浓郁的场面,从而获得一种史诗般的效果。在人物塑造上,这本书一方面刻画出艾萨克·麦卡斯林这样的形象,他代表了白人的良知,另一方面又让我们看到了路喀斯·布钱普灵魂的深处。他是在极其艰难困苦的条件下凭借自己的不屈不挠与聪明才智生存下去的黑人的代表。福克纳一直认为黑人很顽强,他们是能够生存下去并且最终得到自由的。书名的典故也透露了这层意思。《去吧,摩西》原来是一首著名的黑人灵歌的标题。里面唱道:
“去吧,摩西, 在遥远的地方埃及,
告诉年迈的法老,
让我的人民离去。”
“那时候以色列归埃及管辖,
让我的人民离去,
压迫太厉害他们无法忍受,
让我的人民离去。”
“‘这是上帝的旨意,’勇敢的摩西说,
让我的人民离去,
不然我要杀死你的长子,
让我的人民离去。”
另外,我们也不能忽略书中所写的当时存在于美国南方的第三个种族的代表——山姆·法泽斯。他不但是个优秀的猎人,而且是另一种社会制度的孑遗。一书里写道:他给艾萨克“讲往昔的时日与种族的事情”,当时,土地韵所有权“其实”…·是渺不足道的”。艾萨克在他的熏陶下,终于摆脱了自己与庄园的关系,当了一个像耶稣那样自食其力的木匠。他说:“是山姆·法泽斯使我得到了自由。”山姆·法泽斯这个形象的意义是不能低估的。
最后,请容许我在这里对美国南卡罗来纳大学教授、著名的福克纳专家詹姆斯·B·梅里韦瑟(Professor James B.Meriwether)表示衷心的感激。他与译者两次会面,给予译者许多鼓励与具体的帮助,并且还惠寄高足南西·迪尤·泰勒女士(Nancy Dew Taylor)尚未出版的博士论文《(去吧,摩西)诠释》(Annotations to William Faulkner’s GO DOWN,MOSES)供译者参考。《去吧,摩西》中译最终得以顺利完成是与这些帮助分不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