佩夫斯纳曾说:“新风格,本世纪真正、正统的风格是在1914年以前形成的。它包括三个来源,即莫里斯运动、钢铁建筑的发展和新艺术运动。”
这就是本书最具吸引力的论题。这本书题材新颖,内容丰富,通俗易懂。佩夫斯纳探讨1851年大展览会到莫里斯和工艺美术运动期间的英国设计成就、19世纪90年代的绘画、新艺术运动(以及作为新艺术支流的高迪作品)、维多利亚时代的工程和建筑艺术。所有这些发展历程揭示了先驱们为什么拒绝装饰,为什么热衷使用新材料。为什么献身于“实用主义“和机器时代。英国的沃伊齐和麦金托什是现代早期的主导者。而后,美国的沙利文、赖特,维也纳的分离派、路斯、瓦格纳,最后格罗皮乌斯和他的包豪斯同仁将这一风格达到完善。这本经典的著作对这些先驱者的关系、成就和相互影响做了介绍和赞美。
本书是一本论述西方近代工艺美术、绘画和19世纪以来工程技术的发展对建筑艺术的影响和欧洲新艺术运动思潮等的历史著作。并特别论述了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的英国和20世纪以前的现代运动的发展概况。它是近现代西方艺术理论中的一本较重要的著作,是研究西方现代建筑、工艺美术,绘画雕刻及艺术运动的一本较重要的参考书。
这样的评论以及科尔圈子中人物的著作所体现的原则,偶然的或必然的,都来自——正如他们坦率承认的那样——几年前奥古斯塔斯·韦尔比·诺思莫尔·普金(Augustus WelbyNorthmore Pugin)所创立的信条,前文曾介绍普金是拉斯金“建筑设计诚实理论”的推动者。普金在他的著作《真实原则》中开宗明义,“设计的两大规则……其一,去掉与建筑的方便性、可建设性和适用性无益的特征,”“其二,所有的装饰都应是建筑的精华浓缩而成。”虽然书的全名叫作《尖拱顶或基督教建筑的真实原则》,但普金实际上没有把他的原则和习惯做法相隔离,在他看来,哥特匠人创造了这些做法。因此,他坚定而忠实地保持了与旧时代的一致性,尽管如此,他的一些装饰图案仍引领并指导着欧文的设计,并预示着莫里斯时代的到来(图5)。
莫里斯之所以能超越普金及科尔等人成为一个设计改革家,不仅是因为他具有一个真正设计者的天赋而他们没有,而且是因为他认识到一个时代及其社会系统不可分割的统一性,同样他们也没有认识到。科尔、欧文和怀亚特毫无疑问地接受了机械化产品,因此他们没有发现这一变化所带来的前所未有的问题,只是简单地试图改进设计而没有挖掘它的根源。普金的灵丹妙药是天主教信仰加哥特式外形。他大声斥责“伯明翰和谢菲尔德——低劣品位的无穷无尽的源泉”,斥责“谢菲尔德永恒式”和“伯明翰哥特式建筑”。他通过雇佣“一位虔诚的、熟练的伯明翰金匠”——哈德曼(Hardman),一位制造商——并密切监督他的工作而成功地完成了一些优良的作品。但这显然是不够的,此外科尔改革艺术院校教学方针的努力也不足以发挥作用。
只有莫里斯一个人感到社会急需一个榜样,一个把匠人转变为设计师的艺术家。他生来爱好用自己的双手制作各种什物;同时他也想到,从事这项工作而放弃绘画倒是他对社会应尽的职责。他在22岁之前试着在石料和木材上雕刻,用黏土做模型,用灯具做装饰。这些爱好有助于使他重视材料性能和操作方法。他观察了当时的工业艺术,无论什么地方都能看到制造厂商公然违背了这条规律。所以,他为自己的住室制作的第一批家具就是名副其实的抗议。椅子和桌子“有着强烈的中世纪味道,有似恶魔”(罗塞蒂语),说明了他在制造家具什物时故意采用返回原始状态的创作倾向。
在那时候,以及他为新居《红屋》装饰布置和创建商行的那些年代里,莫里斯的表现手法与他后来声名更大时多少有些不同。受科尔《学报》和欧文·琼斯所著《装饰语法(Grammar of Omament)》的影响,他的早期设计更接近自然,色彩清淡,格调高雅。他于1861年设计的以雏菊为基本纹样的墙纸(图6),用色虽较拘谨,但很轻快,纹样编织得匀称悦目,有浓厚的装饰味道,但并不丧失对大自然的强烈感情。这一点在莫里斯来说是很突出的,而且使他与1851年时一般设计者惯常模仿自然的手法迥然不同。
P25-26
本书的第二版和第一版之间12年过去了,如今鹈鹕版和第二版之间又一个12年过去了。在这个12年间,我们对本书所涉及的历史内容做了更多的研究工作。我非常欣慰地看到许多美国、德国学者和英国学生开始涉猎这个崭新的领域并在他们的论文中引述我的研究成果,尽管当初有许多严肃的学者尽量回避这一主题。他们的工作,例如麦德森(Madesn)、苏穆兹勒(Schmutzler。)博士和班海姆(Banlaam))博士,极大地丰富了本书的内容,但是我可以高兴地说,本书所有论点的结构体系并没有受到质疑。然而,在某些地方我确实感到了轻微的触动并不得不做修正工作。从表面上看仅仅表现在两个人身上:高迪和圣伊里亚。以前他们只出现在本书的脚注中,而现在毫无疑问要把他们放到本书的显著位置。
当我在写这本书的时候,理性和功能主义建筑正在许多国家蓬勃发展,而在另一些国家只开了一个头。毫无疑问,赖特、戛涅、路斯、贝伦斯和格罗皮乌斯是20世纪建筑风格的始作俑者和推动者,而高迪和圣伊里亚奇思妙想的创造只是一时兴起的怪诞行为。如今,我们再一次被这样的怪诞行为所包围,现代建筑风格的价值受到质疑,而本书正是致力于发掘这些建筑风格的背景。为了保证历史的公正性,我们必须在高迪和新艺术运动直到如今的新新艺术运动之间找到一条线索,通过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兴起的表现主义风格的发展轨迹来寻求答案。在此前的版本中,表现主义只偶然在脚注中被提到。但是我一直坚信法古斯工厂和科隆模范工厂的建筑风格仍然是有价值的,尽管1914年和1955年间的演变十分明显。我曾经在其他地方发表过同样的看法(《欧洲建筑大纲》的最后一章,企鹅出版社,1960),在此我对1914年至1955年间变化的看法没有改变,并且试图更加充分地证明这一点。
除了受以上因素影响所做的修改之外,为本次出版我还做了另外七八十处修订,一些是很小的修订而另一些的改动较大。我所引用的重要学术成果包括豪沃思教授对麦金托什的研究,班尼斯特、斯肯普顿和约翰逊对早期钢铁建筑物的研究以及马修·迪格比·怀亚特的研究成果。意大利《建筑》杂志的主编布鲁诺·赛维及其所著《现代建筑史》(1950)对本书的帮助也很大,尤其是他对赖特、霍塔、霍夫曼和圣伊里亚的研究。然而,我想再一次说明,本书的主题和论调并没有因此而改动。在这本书诞生25年之后,作为本书的作者,每每想到这一点,我就感到十分欣慰。
1960年夏,伦敦
1968年重印时我改正了原书中的一些错误并在第241—244页增加了一个附说明的资料目录,列出了过去7—8年出版的有关著作。
1974年重印此书时,我又增加了一部分著作资料和各种观点,这部分内容可以在第245—253页找到。我认为这些修订都是十分必要的。
1974年春,伦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