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经过40余年的建设和发展,正处于从单一制度建设到体系化、综合型制度建构的新阶段。加快建立完善的社会救助制度,充分发挥其反贫困、“兜底”保障与扶持发展的功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应对反贫困新形势的迫切需要。
本研究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及相关部委对社会救助制度的安排,跟踪国际国内社会建设与民生发展特点,通过大量经验调查和比较系统地分析,全面地呈现了我国现阶段社会救助制度运行及基层执行情况、社会救助对象生活状况及诉求等。
调查发现,低保贫困群体享有低生活保障比例高、应保尽保,基本生活有保障。受助者对基层社会救助工作满意,评价较高;低保受助群体享有教育救助、医疗救助等专项救助的比例偏少、救助金额偏低,故所获得的捆绑待遇(转化成货币计算)也不高,相应的其福利依赖倾向不明显;家庭成员健康状况和在学状况对受助者的就业有显著影响。受助者是否健康,对就业的影响较大。对受助者的就业支持能够促进其就业,其中通过提供直接就业岗位来促进受助群体就业是一种很好的方式,就业培训对就业并未发挥应有促进作用。救助福利并未对受助者的就业产生阻碍作用。
和东部经济发达地区相比,贫困地区低保受助群体能享有的救助金偏低、救助项目偏少,生活状态较差。东部经济发达地区工作的重心在非本地户籍务工人员的社会救助,注重将外来务工人群纳入社会救助网络,在社会救助的内容、标准上与户籍人口同等对待,构建完善的贫困监测网,发挥社会救助对困难务工人员的兜底保障作用。
完善了低保制度综合评估指标体系,基于调查数据的评估实证检验显示,低保制度具有一定的家庭减贫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