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推荐 作为反垄断法的配套行政法规,规定了经营者集中的营业额申报标准。 内容推荐 2008年8月《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实施以来,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制度不断完善,审查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对有效预防垄断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规定》逐渐不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特别是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不够精准问题较为突出。此次修订主要围绕提高营业额标准、优化申报标准两方面进行。 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73号) 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 司法部 市场监管总局负责人就修订后的《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答记者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