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保护地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在全球范围内被广泛建立。从1872年美国黄石国家公园的建立到中国目前正加快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一个多世纪以来,人们逐渐开始意识到自然保护地的保护建立在保障自然保护地社区利益与原住居民权益的基础之上,才能有效地实现自然保护地的设立目的与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同时,正义的本质是“给每个人其所应得”,纵览世界各国自然保护地的发展历史,不难发现传统“孤岛式保护”的方式已不适应自然保护地的保护需求,应将纯粹的保护自然理念向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转变。在此过程中,自然保护地社区协调发展问题逐渐出现在人们视野中并日益受到重视。我国目前已建立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1万余处,是全球生物多样性非常丰富的国家之一。然而,我国的多数自然保护地位于自然资源丰富但经济贫困、地理位置偏远的地区,自然保护地内部仍存在大量社区与原住居民,加之土地资源权属复杂,自然保护地与自然保护地社区面临着发展目标不明确、管理体制不成熟、内部关系复杂与原住居民权益保障不足等问题。
《主导或参与:自然保护地社区协调发展之模式选择》试图通过构建自然保护地社区协调发展模式对解决上述问题进行探讨,《主导或参与:自然保护地社区协调发展之模式选择》全书共分为六章,以实现自然保护地有效保护、原住居民权益充分保障与自然保护地社区综合发展为主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