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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推荐 为了加强对废旧金属收购业的治安管理,保护合法经营,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制定《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所称废旧金属,是指生产性废旧金属和非生产性废旧金属。生产性废旧金属和非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具体分类由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根据《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生产性废旧金属,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由有权经营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业的企业收购。收购废旧金属的其他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只能收购非生产性废旧金属,不得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 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64号) 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节录) 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