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应该怎样对待溥仪这样的历史人物?毛泽东的相关理论和实践,周恩来的大量而感人的具体工作,正确回答了这个问题。《毛泽东、周恩来与溥仪》的目标就是要梳理毛泽东、周恩来对这个问题的回答。
1949年12月至1950年2月毛泽东首次访苏会谈中,郑重提出了引渡溥仪等日伪战犯的要求。斯大林支持了新中国,决定将溥仪交给毛泽东。经周恩来与苏方商定:1950年8月1日在黑龙江省绥芬河火车站,将溥仪与随从人员以及伪满大臣移交中国政府。溥仪登上回国列车后想到马上将被枪决,彻底绝望,曾在回国途中上吊自杀,后被监押卫兵及时发现救下。在绥芬河火车站中方代表接收时,溥仪立即伸出双手准备戴手铐。然而,他完全想错了!
毛泽东把溥仪引渡回国,绝不是要处决他。对此,毛泽东的思考、中国共产党的政策,是非常明确且始终一贯的。
1956年4月25日,毛泽东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演讲《论十大关系》,一锤定音,敲定了溥仪的命运,也为他择定了后半生的道路:对“被俘的战犯宣统皇帝”等,“不杀头”,“让他们给人民办点事情……给饭吃……给予生活出路,使他们有自新的机会。这样做,对人民事业,对国际影响,都有好处”。
1956年2月初,在全国政协二届二次会议期间,当周恩来在一次宴会上把溥仪的七叔载涛引荐给毛泽东后,毛泽东肯定“溥仪在抚顺学习得不错,读了不少马列主义的书”,建议他“带家属”前往抚顺探亲。随后,周恩来就把此事交给北京市长彭真,迅即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