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推荐 《城镇市容环境卫生劳动定额(HLD47-101-2008)》适用于城镇道路清扫(除雪)和保洁,水域环境保洁,垃圾和粪便收集、运输及处治,设施保洁,机动车清洗,建(构)筑物外立面清晰保洁等作业。是市容环境卫生作业服务单位组织生产、合理配置生产作业人员、计算作业成本、实习经济核算的主要依据。自2008年11月1日起施行。 目录 1适用范围 2引用标准 3有关规定 3.1工作内容 3.2劳动定额的概念 3.3劳动消耗量的单位和定额时间构成 3.4工作量计算规则 3.5其他具体规定 4定额标准表 4.1道路清扫(除雪)、保洁 4.2垃圾收集和运输 4.3粪便收集和运输及收集站管理 4.4公共厕所管理保洁 4.5水域保洁 4.6废弃物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