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推荐 本书运用法律维护权利和利益,是读者选购法律图书的主要目的。法律文本单行本提供很基本的法律依据,但单纯的法律文本中的有些概念、术语,读者不易理解;法律释义类图书有助于读者理解法律的本义,但又过于繁杂、冗长。“实用版”法律图书至今已行销多年,因其非常不错、实用、易懂的优点,成为广大读者理解、掌握法律的优选工具。 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章 总则 条 [立法宗旨] 第二条 [适用范围] 第三条 [适用范围的例外] 第四条 [自愿仲裁原则] 第五条 [或裁或审原则] [仲裁协议对人民法院的效力] [特殊案件的法院管辖] 第六条 [仲裁机构的选定] [仲裁机构的选定] [仲裁协议效力案件的管辖] 第七条 [以事实为根据、符合法律规定、公平合理解决纠纷的原则] 第八条 [仲裁独立原则] 第九条 [一裁终局制度] 第二章 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协会 第十条 [仲裁委员会的设立] 第十一条 [仲裁委员会的设立条件] [仲裁委员会的设立登记文件] 第十二条 [仲裁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仲裁委员会的组成] [仲裁委员会的结构] 第十三条 [仲裁员的条件] 第十四条 [仲裁委员会与行政机关以及仲裁委员会之间的关系] 第十五条 [中国仲裁协会] 第三章 仲裁协议 第十六条 [仲裁协议的形式和内容] [其他书面形式] [仲裁事项] [仲裁委员会的选定] 第十七条 [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形]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胁迫] 第十八条 [对内容不明确的仲裁协议的处理] 第十九条 [合同变更对仲裁协议效力的影响] [合同主体变更对仲裁协议的影响] [合同转让对仲裁协议的影响] [主合同效力对仲裁协议的影响] [其他仲裁条 款的引用] 第二十条 [对仲裁协议的异议] [异议提出的条件] [仲裁协议效力案件的审理] 第四章 仲裁程序 节 申请和受理 第二十一条 [申请仲裁的条件] 第二十二条 [申请仲裁时应递交的文件] [仲裁申请材料] 第二十三条 [仲裁申请书的内容] 第二十四条 [仲裁申请的受理与不受理] [仲裁受理程序] 第二十五条 [受理后的准备工作] [仲裁答辩程序] 第二十六条 [仲裁协议的当事人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处理] [首次开庭] 第二十七条 [仲裁请求的放弃、变更、承认、反驳以及反请求] [反请求] [变更仲裁请求] [相关材料的提交] 第二十八条 [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的概念] [财产保全的条件和程序] [财产保全的范围] [财产保全的管辖法院] 第二十九条 [仲裁代理] 第二节 仲裁庭的组成 第三十条 [仲裁庭的组成] 第三十一条 [仲裁员的选任]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員会仲裁规则》的规定]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的規定] 第三十二条 [仲裁员的指定] 第三十三条 [仲裁庭组成情况的书面通知] 第三十四条 [仲裁员须回避的情形] [仲裁员的信息披露义务] [仲裁员须回避的情形] 第三十五条 [回避申请的提出] [仲裁回避与诉讼回避的区别] 第三十六条 [回避的决定] 第三十七条 [仲裁员的重新确定] 第三十八条 [仲裁员的除名]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三十九条 [仲裁审理的方式] 第四十条 [开庭审理的方式] 第四十一条 [开庭日期的通知与延期开庭] 第四十二条 [当事人缺席的处理] 第四十三条 [证据提供与收集] 第四十四条 [专门性问题的鉴定] 第四十五条 [证据的出示与质证] 第四十六条 [证据保全] 第四十七条 [当事人的辩论] 第四十八条 [仲裁笔录] 第四十九条 [仲裁和解] 第五十条 [达成和解协议、撤回仲裁申请后反悔的处理] 第五十一条 [仲裁调解! 第五十二条 [仲裁调解书] 第五十三条 [仲裁裁决的作出] 第五十四条 [裁决书的内容] 第五十五条 [先行裁决] …… 第五章 申请撤销裁决 第六章 执行 第七章 涉外仲裁的特别规定 第八章 附则 实用附录
|